看中國配圖(網路圖片)
早就聽說中國是一個神奇的國家,不過,它的現實遠遠比我們的想像要精彩得多。婚姻法的遮羞布被扯下來的爭論尚未落幕,刑法修正案的出籠更加令人扼腕嘆息,這個刑法修正案的通過,不是法制,是挑戰憲法,讓中國回到黑暗的野蠻時代,這個所謂的法治國家如今算是又一次領教了。
先是禁言,然後失蹤,人們不知它們還會想出什麼惡毒的招數來。本人記得的是在德國達豪集中營入口處,刻著17世紀一位詩人的警世名言,那就是「當一個政權開始燒書的時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燒人!當一個政權開始禁言的時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滅口!」 名人埃德蒙•柏克說過:「邪惡盛行的唯一條件,是善良者的沉默。」
秘密拘捕的惡法是在觸及中國老百姓的底線,這條惡法的實施將給地方的司法(其實就是地方官員)有更加大的權力去鎮壓人民,其結果就是讓地方官員不斷地挑戰和觸及中國老百姓的容忍底線,讓百姓的憤怒積蓄到臨界點。當然,沒有這部法律,他們也已經是這麼干了,只不過這次是挑明瞭!像希特勒的《夜霧命令》那樣,就是要秘密失蹤、逮捕、屠殺。
這次刑法修正案的實質就是要將「秘密拘捕」合法化,這個惡法的通過,就意味著這個國家不安全了。其也說明瞭它們已經不滿足撈錢了,它們要吃人了! 什麼修正案?只是找一個漂亮的藉口,以後就可以從容不迫的抓人了。真正危害人民安全的正是它們,獨裁者在赤裸裸的搞法西斯統治,真正與人民為敵。
尚若國人都袖手旁觀,必定會為此付出代價的。當一個人因此從人間蒸發,這一切已經是為時已晚,接下去的可能下一個是你是他,再是一個又一個的國民。所以,你發出吶喊,至少你還會知道你家人的去向,或不至於永久失蹤。須知到,現在金錢和美女已經不能滿足它們的需求了,它們要的是玩殺人遊戲,它們要搞恐怖遊戲了。
當然,上帝要它滅亡,必使其先瘋狂。這個與人類文明背道而馳倒行逆施的惡法,確實到了一個難以想像的程度了,他們希望讓法律成為他們踐踏民眾權利的擋箭牌。一切的一切大家都看到了,遮羞布扯下了,蓋世太保竟然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死灰復燃,以後不能再叫人民警察了,都叫「秘密警察」!以後你就是要被打擊的人。
退一步來說,人們可以想像的是那些人大代表們從事著什麼樣的勾當?因為,根據法律,大代表完全可以否定這一惡法的出籠,現在,這惡法的通過,證明他們的代表性根本就不是代表人民的利益,他們在剝奪人民的權利。支持此惡法的人就是危害國家安全者,只有把他們的權力關進籠子裡,這才能真正使他們從畜生向人類來轉變。
法律難道說就是他們的擋箭牌!官民矛盾已經到白熱化程度,接下來將會出現短兵相接的場面。當他們公開撕下遮羞布的時候,人民也就沒有反對的權利,更別說能當家作主的了。而現在需要的是讓更多的中國人警醒,讓他們知道需要用自己微薄的力量來捍衛憲法賦予的權利。這直接涉及我們老百姓切身現實利益的,維護我們的人權,發出反對惡法的聲音,雖然不管這有沒有用,但至少我們共同努力過,這是我們每一個中國善良公民應盡的義務!
2011-9-4於佛山
看中國編者:針對有網友不瞭解中共欲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內容,現摘引如下:
2011年8月24日上午,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本次刑訴法修改內容多,增加和修改的條文佔現有條文總數的近一半。
其中關於秘密監視居住和秘密拘押的內容有三條。(1)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以及重大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可以採取技術偵查措施。(2)公安機關可以決定由特定人員實施秘密偵查,可以依照規定實施控制下交付。(3)採取技術偵查措施、秘密偵查措施、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對於秘密拘留的有: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嚴重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對於涉嫌國家安全犯罪等嚴重犯罪的嫌疑人,警方可以在不通知家屬地點和時間的情況下秘密拘留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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