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認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有些貪官比較有腐敗「智慧」。
我們應當承認,儘管從本質上來說,一切貪官都是真正愚蠢的,因為他們拿自己的靈魂與魔鬼做交易,在獲取金錢物質的同時,喪失的是自己的人格、良心、道德和靈魂,得不償失。但是一切貪官都不會認為自己是傻瓜,相反,他們大抵都會覺得自己很「聰明」,至少他們會在腐敗這條不歸路上學得越來越「聰明」。有時,我們還不得不為貪官們的一些鮮為人知的腐敗「智慧」嘆為觀止。
筆者對此作了一番粗淺的研究,總結出貪官十大腐敗「智慧」,以期有利於廣大讀者、反腐力量在現實生活和工作事業中能夠對貪官們「高明」的伎倆有更清晰的認識、更準確的判斷。讓我們都能夠火眼金睛,透過貪官的畫皮看到他們醜陋的靈魂。
一、桌面下疾廉如仇使拳腳,桌面上虛懷若谷「笑面虎」。
一切貪官都疾廉如仇,他們對身邊一些正直廉潔的幹部群眾,既看不起,嫌這些正直廉潔的幹部群眾「不聰明」,又恨之入骨,恨這些正直廉潔的幹部群眾「礙手礙腳」,還怕這些正直廉潔的幹部群眾對他「不買帳」,檢舉揭露他們的醜陋賊臉和罪行。因此,「智慧」的貪官儘管桌面下對這些正直廉潔的幹部群眾拳腳相加,恨不能趕盡殺絕「絆腳石」,但是做賊心虛,邪不壓正,他們只能裝出虛懷若谷誠心接受正直廉潔的幹部群眾的批評、意見的樣子,做「笑面虎」。以筆者的生活經驗來說,我認為齜牙咧嘴的老虎其實不可怕,我們最應當小心警惕的就是這種「笑面虎」,因為「笑面虎」更陰險毒辣。
二、平時養肥「替罪羊」,遇事能做「不倒翁」。
有的「智慧」的貪官夢想作「不倒翁」,但是他又知道常在懸崖邊走,不可能永遠都不出現小的閃失小的危機小的漏洞。有的「智慧」的貪官的心裏很清楚,一旦出現了這種情況,如果不及時彌補、遏制,那麼小的閃失、小的危機、小的漏洞也會演變成令貪官致命的大閃失、大危機、大漏洞。怎麼辦?有的「智慧」的貪官有辦法,那就是平時利用手中的權力和貪來的贓款拉攏、腐蝕、威逼利誘手下人在「關鍵時刻」能夠為他作「替罪羊」,那樣,自己就能夠作「不倒翁」。有道是「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種實例,我們在生活中時有耳聞。貪官的伎倆未必最終都能得逞,但是,暫時奏效的不是沒有。
三、培植腐敗親信,夯實「群眾基礎」。
有的「智慧」的貪官著力培植腐敗親信,刻意打造腐敗的「良好氛圍」,夯實腐敗的「群眾基礎」。貪官周圍的眾人的嘴被「糖衣炮彈」堵住了,貪官便於放開手腳「大幹一番」。有了一批這樣的「子貪官」,大貪官拿公家的東西還不是像拿自己家的一樣嗎?
四、太陽底下充「春蠶」,夜黑風高當「碩鼠」。
有的「智慧」的貪官在太陽底下到處充當「活雷鋒」、「春蠶」、「蠟燭」,大搞「春蠶到死絲方盡」那一套,表現自己的「愛心」,給世人看。夜黑風高之時卻當起了「碩鼠」,又偷「公」,又受賄,忙得不宜樂乎!充「春蠶」的目的一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碩鼠」本質;二是為了給自己套上光環,沽名釣譽好陞官;三是聲東擊西更方便作「碩鼠」。
五、走進「紅樓」「人乳宴」,走進「螢屏」「苦行僧」。
有的「智慧」的貪官比較「內斂」,一方面在夜幕、帳幕、煙幕的遮掩下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權勢、公款、貪污受賄贓款過著燈紅酒綠、黃賭毒五毒俱全、罪生夢死的腐敗糜爛生活,另一方面卻喜歡在公眾目前裝作「苦行僧」。有的貪官剛在一個不為普通人所知的「紅樓」裡享受過「人乳宴」,竟能夠在公眾面前迅速轉換角色,冒充廉潔幹部。千萬可別小看貪官的這些「小智慧」,這些小動作往往會糊弄住一般的幹部群眾,如果你不仔細觀察、思考,你還真容易把這種貪官當作「廉潔奉公的好幹部」呢!
六、寧失錢財,不落破綻。
比如,有的貪官家中失竊,貪官貪來的大量錢財不翼而飛,貪官卻不願報案,為什麼?不是貪官不心疼貪來的金銀珠寶,而是貪官怕報案容易落下破綻。因為那些錢財就像一枚隨時可能引爆的不定時炸彈,拔出羅卜帶出泥。此時的貪官,很無奈,他們的「智慧」就是息事寧人,即使牙打落了也只會往肚裡吞,吃啞巴虧。
七、寧可忍痛割愛,不接「燙手山芋」。
比如,凡是不熟悉的人送來的錢財,有的貪官寧可「兩袖清風」,也絕不冒風險。他們只接通過熟人送來的「保險」錢財。真正老姦巨滑的貪官都是「膽小鬼」,都十分謹慎,因為他們知道反腐敗力量的強大,知道黨紀國法的厲害,知道自己是在「走鋼絲」,稍有不慎,就會「粉身碎骨」。只有那些不知深淺的「愣頭青」貪官,才會像吸血鬼一樣嗜血如命。「智慧」的貪官,是看不起那些有血就不要命的「愣頭青」貪官的。
八、一手索取,一手「奉獻」,兩手都抓,兩手都硬。
有的貪官不光自己大貪特貪、拚命向下索取,他還有一種向「上」及時「奉獻」的「智慧」。所謂「上」,即貪官的上司、上級。「智慧」的貪官總會想方設法把貪來的「果實」「奉獻」給他的上司、上級,拉住上司上級一起貪,就等於為自己撐起了一個巨大的安全保護傘。貪官舍出去的是兔子,套回來的是狼,貪官何樂而不為呢?貪官為了貪得更「長遠」,最「智慧」的做法就是踩著下面,鉤著上面。「智慧」的貪官以為那樣就穩如泰山,實際上,有的貪官也的確因此延長了他們腐敗的時日。
九、弄權而「不弄錢」,弄錢而「不沾權」。
有的「智慧」的貪官利用手中的權力營私舞弊,但是他絕對不把公家的錢、財、物直接往自己懷裡攬,他要給外界一個「不弄錢」的好名聲、好印象,給所有人一個錯覺,認為他比較廉潔。實際上,他利用手中的權力千方百計把公家的錢、財、物弄到似乎與他「沒有關係」的親信的親信手裡,再由親信的親信搗騰到親信的手裡。這樣三搗騰兩搗騰,人不知,鬼不覺,就把國家的糧食搗騰到了貪官的倉庫裡。從表面上看去,貪官弄的錢同他個人的權力似乎「不沾邊」。貪官弄權而「不弄錢」,弄錢而「不沾權」。你說這樣的貪官滑不滑?我看滑得像泥鰍。
十、贓款兒孫轉海外,未雨綢繆「看得遠」。
有的「智慧」的貪官未雨綢繆「看得遠」,因為貪得驚人,他知道隨時都有暴露的危險,而一旦暴露,一旦成為階下囚,不但所貪之贓款保不住,就連自己的腦袋都可能保不住。於是,有的「智慧」的貪官不等「山雨欲來風滿樓」,就早早想盡一切辦法將贓款轉到海外,甚至同時把自己的兒孫也轉到海外,「做好翻船的準備」。一旦東窗事發,貪官能僥倖外逃就僥倖外逃,即使外逃不了,貪官雖成為了瓮中之鱉,但貪官所貪的贓款卻很難被追回了。貪官臨死也要給他的兒孫「作貢獻」。可見,有的貪官貪婪的本性是深入骨髓、病入膏肓、無可救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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