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商晨報》報導,死者陳艷芬(化名)生前為北寧市某局局長,在家中長期遭受丈夫暴力相向。陳艷芬以前曾對朋友說,崔嶺巍吃喝嫖賭什麼都干,喝酒回家後經常打她,如果她死了,不是自殺就是被丈夫所殺。
崔嶺巍的鄰居、同事和崔的兒子均表示,崔嶺巍夫婦倆平時感情不睦,崔嶺巍時常在酒後打罵和虐待妻子陳艷芬。
長期處於家庭暴力陰影下的陳艷芬,雖然防範了半年,終究還是沒能逃脫丈夫的毒手。陳艷芬的朋友表示,為了躲避丈夫的毆打,陳艷芬在遭到丈夫殺害前的半年時間裏,經常找朋友到家裡回陪伴她;親友們也怕出事,常委託一些臨近的朋友去看看。
陳艷芬的一位親屬在2005年10月19日接到陳艷芬丈夫崔嶺巍的電話,「我告訴你一個不好的消息,陳艷芬讓我整沒氣了,我出來了,讓公安局過兩天找我吧」。此後,崔嶺巍即失去行蹤。
這位親屬當時馬上向警方報案並趕到崔家,發現陳艷芬倒在地板上,已氣絕身亡。警方經現場勘察顯示,陳艷芬是被他人扼頸,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的,死亡時間約在2005年10月18日19時至20時之間。凶手作案後取手死者皮包裡的錢,並反鎖防盜門後逃離現場。
警方在現場發現了崔嶺巍寫給陳艷芬及其兒子等人的29頁遺書。
崔嶺巍逃到陝西省寶雞市一朋友家裡,在朋友的勸說下,崔嶺巍於2005年10月20日到寶雞市公安局自首。
據崔嶺巍交代,18日19時許,他喝完酒回到家中想摟妻子陳艷芬,妻子卻用手擋他,隨後兩人廝打起來,遂將妻子掐死。
崔嶺巍在犯下凶案後來到同事張某的宿舍,說在山東的侄兒生病了,急需過去看看,向其借了2000元錢,並向其請假。隨後,他又去了朋友龐某家,以相同理由向其借了500元錢。隨後,他寫下了長達29頁的遺書,逃離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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