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有些贪官比较有腐败“智慧”。
我们应当承认,尽管从本质上来说,一切贪官都是真正愚蠢的,因为他们拿自己的灵魂与魔鬼做交易,在获取金钱物质的同时,丧失的是自己的人格、良心、道德和灵魂,得不偿失。但是一切贪官都不会认为自己是傻瓜,相反,他们大抵都会觉得自己很“聪明”,至少他们会在腐败这条不归路上学得越来越“聪明”。有时,我们还不得不为贪官们的一些鲜为人知的腐败“智慧”叹为观止。
笔者对此作了一番粗浅的研究,总结出贪官十大腐败“智慧”,以期有利于广大读者、反腐力量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事业中能够对贪官们“高明”的伎俩有更清晰的认识、更准确的判断。让我们都能够火眼金睛,透过贪官的画皮看到他们丑陋的灵魂。
一、桌面下疾廉如仇使拳脚,桌面上虚怀若谷“笑面虎”。
一切贪官都疾廉如仇,他们对身边一些正直廉洁的干部群众,既看不起,嫌这些正直廉洁的干部群众“不聪明”,又恨之入骨,恨这些正直廉洁的干部群众“碍手碍脚”,还怕这些正直廉洁的干部群众对他“不买帐”,检举揭露他们的丑陋贼脸和罪行。因此,“智慧”的贪官尽管桌面下对这些正直廉洁的干部群众拳脚相加,恨不能赶尽杀绝“绊脚石”,但是做贼心虚,邪不压正,他们只能装出虚怀若谷诚心接受正直廉洁的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的样子,做“笑面虎”。以笔者的生活经验来说,我认为龇牙咧嘴的老虎其实不可怕,我们最应当小心警惕的就是这种“笑面虎”,因为“笑面虎”更阴险毒辣。
二、平时养肥“替罪羊”,遇事能做“不倒翁”。
有的“智慧”的贪官梦想作“不倒翁”,但是他又知道常在悬崖边走,不可能永远都不出现小的闪失小的危机小的漏洞。有的“智慧”的贪官的心里很清楚,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如果不及时弥补、遏制,那么小的闪失、小的危机、小的漏洞也会演变成令贪官致命的大闪失、大危机、大漏洞。怎么办?有的“智慧”的贪官有办法,那就是平时利用手中的权力和贪来的赃款拉拢、腐蚀、威逼利诱手下人在“关键时刻”能够为他作“替罪羊”,那样,自己就能够作“不倒翁”。有道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种实例,我们在生活中时有耳闻。贪官的伎俩未必最终都能得逞,但是,暂时奏效的不是没有。
三、培植腐败亲信,夯实“群众基础”。
有的“智慧”的贪官着力培植腐败亲信,刻意打造腐败的“良好氛围”,夯实腐败的“群众基础”。贪官周围的众人的嘴被“糖衣炮弹”堵住了,贪官便于放开手脚“大干一番”。有了一批这样的“子贪官”,大贪官拿公家的东西还不是像拿自己家的一样吗?
四、太阳底下充“春蚕”,夜黑风高当“硕鼠”。
有的“智慧”的贪官在太阳底下到处充当“活雷锋”、“春蚕”、“蜡烛”,大搞“春蚕到死丝方尽”那一套,表现自己的“爱心”,给世人看。夜黑风高之时却当起了“硕鼠”,又偷“公”,又受贿,忙得不宜乐乎!充“春蚕”的目的一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硕鼠”本质;二是为了给自己套上光环,沽名钓誉好升官;三是声东击西更方便作“硕鼠”。
五、走进“红楼”“人乳宴”,走进“荧屏”“苦行僧”。
有的“智慧”的贪官比较“内敛”,一方面在夜幕、帐幕、烟幕的遮掩下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势、公款、贪污受贿赃款过着灯红酒绿、黄赌毒五毒俱全、罪生梦死的腐败糜烂生活,另一方面却喜欢在公众目前装作“苦行僧”。有的贪官刚在一个不为普通人所知的“红楼”里享受过“人乳宴”,竟能够在公众面前迅速转换角色,冒充廉洁干部。千万可别小看贪官的这些“小智慧”,这些小动作往往会糊弄住一般的干部群众,如果你不仔细观察、思考,你还真容易把这种贪官当作“廉洁奉公的好干部”呢!
六、宁失钱财,不落破绽。
比如,有的贪官家中失窃,贪官贪来的大量钱财不翼而飞,贪官却不愿报案,为什么?不是贪官不心疼贪来的金银珠宝,而是贪官怕报案容易落下破绽。因为那些钱财就像一枚随时可能引爆的不定时炸弹,拔出罗卜带出泥。此时的贪官,很无奈,他们的“智慧”就是息事宁人,即使牙打落了也只会往肚里吞,吃哑巴亏。
七、宁可忍痛割爱,不接“烫手山芋”。
比如,凡是不熟悉的人送来的钱财,有的贪官宁可“两袖清风”,也绝不冒风险。他们只接通过熟人送来的“保险”钱财。真正老奸巨滑的贪官都是“胆小鬼”,都十分谨慎,因为他们知道反腐败力量的强大,知道党纪国法的厉害,知道自己是在“走钢丝”,稍有不慎,就会“粉身碎骨”。只有那些不知深浅的“愣头青”贪官,才会像吸血鬼一样嗜血如命。“智慧”的贪官,是看不起那些有血就不要命的“愣头青”贪官的。
八、一手索取,一手“奉献”,两手都抓,两手都硬。
有的贪官不光自己大贪特贪、拼命向下索取,他还有一种向“上”及时“奉献”的“智慧”。所谓“上”,即贪官的上司、上级。“智慧”的贪官总会想方设法把贪来的“果实”“奉献”给他的上司、上级,拉住上司上级一起贪,就等于为自己撑起了一个巨大的安全保护伞。贪官舍出去的是兔子,套回来的是狼,贪官何乐而不为呢?贪官为了贪得更“长远”,最“智慧”的做法就是踩着下面,钩着上面。“智慧”的贪官以为那样就稳如泰山,实际上,有的贪官也的确因此延长了他们腐败的时日。
九、弄权而“不弄钱”,弄钱而“不沾权”。
有的“智慧”的贪官利用手中的权力营私舞弊,但是他绝对不把公家的钱、财、物直接往自己怀里揽,他要给外界一个“不弄钱”的好名声、好印象,给所有人一个错觉,认为他比较廉洁。实际上,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把公家的钱、财、物弄到似乎与他“没有关系”的亲信的亲信手里,再由亲信的亲信捣腾到亲信的手里。这样三捣腾两捣腾,人不知,鬼不觉,就把国家的粮食捣腾到了贪官的仓库里。从表面上看去,贪官弄的钱同他个人的权力似乎“不沾边”。贪官弄权而“不弄钱”,弄钱而“不沾权”。你说这样的贪官滑不滑?我看滑得像泥鳅。
十、赃款儿孙转海外,未雨绸缪“看得远”。
有的“智慧”的贪官未雨绸缪“看得远”,因为贪得惊人,他知道随时都有暴露的危险,而一旦暴露,一旦成为阶下囚,不但所贪之赃款保不住,就连自己的脑袋都可能保不住。于是,有的“智慧”的贪官不等“山雨欲来风满楼”,就早早想尽一切办法将赃款转到海外,甚至同时把自己的儿孙也转到海外,“做好翻船的准备”。一旦东窗事发,贪官能侥幸外逃就侥幸外逃,即使外逃不了,贪官虽成为了瓮中之鳖,但贪官所贪的赃款却很难被追回了。贪官临死也要给他的儿孙“作贡献”。可见,有的贪官贪婪的本性是深入骨髓、病入膏肓、无可救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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