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二年,镇江修城隍庙,主持这件事的是严、高、吕三人,他们负责设帐本募集资金。
一日早晨天下着雨,有个妇女坐轿而来,从袖中取出一封银子,交给严某说:“这是修庙的银子五十两,拜托您登记入簿。”严某问妇女的姓名和住处,以便记录。妇人说:“区区小善,何必留名,劳烦您只记明银子的数目就可以了。”说完就离开了。
高某和吕某来了,严某便将刚才妇人捐款一事告诉他俩,商量如何入账。吕某笑道:“何必登记?趁这件事没人知道,我们三个分了,也没什么大不了。”高说:“好。”严某认为这种做法有违天理,急忙制止,可高、吕二人不听,严某无可奈何地离开了,高、吕二人将五十两银子对半分贪了。直到修庙竣工,这件事只有严某一人知道。过了八年,高某死了。又隔一年,吕某也亡故。严某从未与人谈及高、吕私分捐银一事。
乾隆四十三年春天,严某病了,见有两个差役手拿传票对严某说:“有一个妇人在城隍面前告你,我等奉命带你前去对质。”严某问差役是什么事,差役说不知道。于是严某与差役同行,走到庙门外,感到气氛肃穆阴冷,平日那些算命卜卦的人也不在了。庙门内两旁,原为居民所住,而此时所见,尽是差役班房。过了仙桥,到了庙的二门,忽见一个带枷的囚犯,对严某喊道:“严兄来了?”一看,是高某。他向严某哭诉说:“小弟自乙未年辞世后,迄今已受苦四年了,全是因为在阳间犯罪而遭天谴。眼看就要刑满,可以托生,不料又因侵吞修庙银一案事发,才押解到这里受审。”严某说:“这件事已隔了十多年,怎么会突然案发?难道是那个妇人告发的吗?”高某说:“不是的。那妇人今年二月寿终正寝。凡是鬼无论善恶,都要押解到城隍府。那妇人是一个善人,同其他几个行善的鬼一起到城隍面前来过堂。城隍神开玩笑地问她:‘你一生见有善事就要去做,几年前本府修缮衙门,你偏偏舍不得捐钱,这是为什么呀?’妇人说:‘小妇人那年六月二十日,曾送银五十两到募捐处,是一个姓严的秀才接收的,自己觉得做这么一点好事,算不了什么,不肯在帐本上留名,所以尊神有所不知。’于是城隍爷立刻下令瘅恶司细查事情原委,我只得将这件事和盘托出。当初因为严兄曾正言劝阻,所以叫你来对质。”严某问:“吕兄现在何处?”高某叹气说:“他生前罪孽深重,已在无间地狱中,不只是因为分贪捐银一事。”话未说完,忽然听到两个差役传话:“老爷升堂了!”严某与高某跟着差役立在台阶下,有两个童子举着彩色旗幡导引着一个妇人上殿,又牵着一个带枷锁的犯人进来,正是吕某。
城隍对严某说:“善妇的银子可曾交到你手里吗?”严某一一从实相告。城隍对判官说:“这件案子涉及修理本府衙门一事,我不能擅自作主,应该将此案交付东岳大帝定案,你快准备文书送去。”城隍又叫两个童子将妇人送走。两个差役押着严、高、吕等三人出城隍庙,路过西门,沿途看见有的男人穿着女人衣服,有的女人穿着男人衣服,有的头上罩着盐蒲包,也有身披羊皮狗皮的,来来往往,满眼尽是。这时严某听到有人说:“乾隆三十六年,仪征有盐船火烧一案,凡在当时被烧死和淹死的,到今天已经期满,可以轮回转生了。”两个差役对严某说:“难得东岳大帝坐殿升堂,我们还是速速投文。”送完案卷文书,两个差役急急忙忙地走了,并且对这三人说:“文书已送上,你们可以前去听候宣判。”严某等三人赶忙上前去,还未站稳,就听得殿上宣判说:“在押犯高某,私分善妇所捐之银,其罪还算小,可按城隍原判,带枷锁发落。吕某生前包揽讼词,坑害无辜百姓,其罪很大,除照原判枷锁服刑外,应命火神焚毁他的尸体。严某是个君子,阳寿未满,应速送他还阳。”
严某听完惊醒过来,见自己躺在床上,而家人都披麻挂孝,妻子对他说:“相公已经死了三天了。因为胸口尚有余温,所以守护在这里。”严某便将梦见的事一一讲给家里人听。
一年以后八月的某夜,吕家失火,吕某的棺柩果然遭到焚毁。
-----事据《子不语》“火烧盐船一案”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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