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让中国变得公平公正了吗?
——评中共的改革开放之五
中共一贯标榜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现任总理温家宝甚至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了,这样的光辉却迟迟照不到广大中国民众的身上,今天的社会不公甚至比改革开放前更普遍更严重。它们就像笼罩整个中国的无边阴云,让人窒息而无奈。 ——题记
一
2011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一辆满载着62名儿童、一位教师和一位司机的面包车东倒西歪地疾驰在一条多雾的马路上时,与一辆运煤车迎面相撞,面包车被毁,23人死亡,其他人严重受伤。
多年来,校车夺命的惨剧一直在大陆频频上演,一再引发社会公愤。发生在甘肃的这起特大校车事故,更是深深刺痛了当下社会敏感的神经,将广为诟病的校车问题再次置于公众的聚焦中。
按照大陆媒体的报道,校车惨剧之所以持续不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校车属于当今中国的稀缺资源,质量差、数量少,安全性能经常不达标,超载更是家常便饭。而这个问题之所以普遍存在,长期得不到解决,关键是因为差钱。
按照联合国的要求,一个国家的教育开支至少要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世界公共教育经费投入平均占GNP的5.1%,发达国家占5.3%,撒哈拉以南国家占4.6%,印度占3.5%,连最不发达的国家也占到3.3%,而中国长期仅为2.3%,比台湾的10%左右要低得多。联合国人权调查员托马谢夫斯基曾经表示,中国在确保人民受教育权利方面甚至不如非洲穷国乌干达。试想,教育投入如此之低,很多事情都差钱,政府哪里还能顾及校车?这种情况下,校车的配置当然只能靠学校自行解决,甚至由家长掏钱,质量差、数量少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但与之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在中国公车购置从来就不曾差过钱,政府在这方面的开支不但一向可观,而且还在不断扩大,公车当然也越来越多,越来越豪华。据《中国青年报》报道,2011年中国政府用于采购公车的开支已经攀升到了800亿元,占总采购规模的14%,平均年增速超100亿元(注1)。《中华工商时报》的一篇报道曾引述中国财政部、发改委和统计局调研的数据指,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200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1500亿元至2000亿元(不包括医院、学校、国企、军队以及超编配车),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为20%以上(注2)。与此同时,超标购车等违规行为也时有发生。今年2月媒体就曾曝光过宁夏财政厅斥资近900万元一次性采购25辆豪华奥迪车的丑闻(注3)。
一边是豪华的公车,一边是寒碜的校车,一边是逍遥自在的官员,一边是危险重重的孩子,这种鲜明的反差生动地凸显了当今中国广泛存在的社会不公,激起了民众的强烈声讨?!
有人抨击说,政府一向爱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既然是“花朵”,那就应该对他们倍加呵护,拨出专款为他们买足车,买好车。但你见哪届中国政府这么做过?由于缺乏政府的财政投入,车少质差,“祖国的花朵们”只得挤在超载的简陋校车里,每天往返在危险的路途上,车毁人亡的惨剧频频上演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当然,官员的后代是决不会坐在这种校车里的,官爸爸的座驾同时也就是他们的专车。
还有人责问道,中共官员一向喜欢称自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的“公仆”。既然是“公仆”,那就应该“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少买公车,杜绝豪车。可大街上哪天不见乘着超标豪车的他们在招摇过市,有时甚至还要专门的警车为其开道?
一位有心的网友在微博上贴出了甘肃校车惨剧发生地庆阳市政府大楼的照片,那真是一栋流光溢彩的漂亮建筑,光地库和通风系统就花费了约1400万元。一个贫困市,居然花这么多钱来建政府办公大楼,却不肯掏一分钱为孩子买校车,有人质问道,“为什么美国等国家的校车皆是固若金汤的庞然大物,而不是简陋如斯的小面包?”“为什么国家的花朵没有一个适宜的花盆呢?”网友“快乐的精灵老爹”在微博上愤懑地指责说,“小小的庆阳不过是中国千万个地方的代表。穷什么不能穷政府,苦什么不能苦领导。”
中共一贯标榜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现任总理温家宝甚至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然而改革开放30多年了,这样的光辉却迟迟照不到广大中国民众的身上,今天的社会不公甚至比改革开放前更普遍更严重。它们就像笼罩整个中国的无边阴云,让人窒息而无奈。
二
在当前广泛存在的各种社会不公中,分配不公是最突出也最为民众诟病的一种。
在任何社会和国家,由于天赋、能力和机会不同等原因,人们的收入不可避免都会存在一定差距,不可能绝对平等,只要付出与收入成正比,即使有差距也是合理的,一般情况下人们也不会觉得不公。但中国的情况恰恰不是这样,有的人付出很多,收入却很少,有的付出很少,甚至没付出,收入却很多。总之,相当一部分人的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来自人民网的一项调查表明,抱怨“干得多,挣得少”的人将近70%(注4)。可见分配不公有多普遍。就连温家宝也多次承认这个问题已很严重。
那么,当前的分配不公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国民收入的分配是一个重要方面。在初次分配中,这种不公具体体现为政府、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格局明显失衡,政府和企业分得的蛋糕比例越来越大,劳动者的比例则越来越小。一般来说,衡量一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是否公平的主要指标是分配率,即劳动报酬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如果劳动者的报酬总额占GDP的比重越高,则说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越公平。在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这个比重都很高。以美国为例,国民总产值的70%是劳动报酬,其他国家的分配率也普遍都在54%~65%之间。而中国的情况恰恰相反,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资本所有者所得畸高,劳动所得却持续下降。权威数据表明,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从10.95%上升至20.57%,若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30%。资本收入占比也在持续上升,企业营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21.23%上升至31.29%(注5)。而与此同时,职工工资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1年为15.3%,1996年降至13%,2000年下降到12%,2005年又进一步降到11%(注6)。人们把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讥讽为“GDP一大步,财政税收两大步,居民收入迈半步”、“强资本、弱劳动”。
由政府主导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本来的作用是要弥补市场机制下初次分配在公平方面的不足,但在中国却存在着明显的“逆向调节”现象,由于行政费用快速增长,“三公”消费日趋庞大,再加上财政支出长期重发展、轻民生,初次分配中存在的不公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弥补,反而还进一步扩大了。
与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公相比,老百姓对贫富阶层之间的分配不公更为敏感。根据官方统计部门的数据推算,2005年和2008年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分别为21倍和23倍,但经济学家王小鲁通过研究发现,实际差距其实更高,分别为约55倍和65倍。在全国产煤大县山西左云,近年来诞生了数以百计、身家亿万的“煤老板”,但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4359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400多元(注7)。
贫富阶层之间的差距之所以如此之大,固然跟他们的正常收入悬殊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则在于,前者作为当今社会的强势集团,在正当收入之外还有大量不正当的灰色收入,而且这部分收入比他们的正常收入远要高得多,而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后者,他们的收入中却没有这一块。根据王小鲁的研究,全国的灰色收入在2005年接近3万亿元,到2008年这个数字进一步上升为5.4亿元。灰色收入主要来源于腐败,其中包括:(1)钱权交易,以权谋私;(2)公共投资与腐败;(3)土地收益的分配;(4)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这就是说,强势集团凭借手中的权力和资本,在没有付出任何劳动的情况下,就将高达数亿元的巨额财富全部侵吞了,而作为财富创造者之一的普通百姓却没有分得分文。试想,还有比这更不公平公正的分配吗?(注8)
城乡居民之间的分配不公也很明显。在上世纪50年代,中国的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比农村高2-3倍。80年代中期,一度下降为1.86倍。之后差距继续扩大,2006年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已超过农村3.28倍。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了1.76倍,两者的收入比从1997年的2.6∶1上升到2010年的3.33∶1,不仅远远高于发达国家,也高于巴西、阿根廷等发展中国家(注9)。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介绍,城乡居民收入比国际上最高在2倍左右,而在中国目前已高达3.3倍(注10)。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之间的分配不公是城乡居民分配不公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打工,他们从事的大多是城里人不愿从事的又苦、又脏、又累、又危险的工种,劳动时间长、强度大。但受身份的影响,尽管他们付出的比城镇职工多,工资待遇却明显比他们差。权威统计显示,从2001年到2005年,城镇职工年均工资以年平均增长率14%左右的速度上升,而同期农民工的平均工资年平均增长率仅为6%左右,剔除物价上涨等因素增长更加缓慢,城镇职工工资的绝对水平与农民工工资绝对水平之比已由2001年的2倍扩大到目前的2.8倍左右。2006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001元,实际增长12.7%,而全国农民工外出务工年平均收入仅为11352元,同比增长9.9%,城镇居民与农民工的工资收入进一步扩大(注11)。
分配不公还存在于不同行业之间。目前大陆最高的与最低的职工工资已相差15倍左右(注12),垄断行业收入过高的问题更是令大众愤愤不平。据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介绍,“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金融、电力、电信等行业与制造加工业工资水平差不多,但随着垄断地位的加强,这些行业的工资水平已远远超过社会平均水平。”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住房、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10倍之间(注13)。国有企业高管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更是高达128倍(注14)。另有数据表明,2005年电力、电信、石油、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工资和工资外收入总额估算达1.07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高出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部分约9200亿元(注15)。
三
司法不公也是当前广泛存在尤为突出的一种社会不公。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一直标榜依法治国。什么叫依法治国?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标志就是必须做到司法公正。也就是说,在司法机关审案判案的整个过程中,都要严格依据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公民的权利。但现实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当今中国,司法普遍不公,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徇私枉法、侵犯人权的事件不但普遍存在,而且愈演愈烈。
作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一起冤假错案,江泽民及中共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和迫害堪称是当今中国司法不公的最突出的事例。
众所周知,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但在江泽民发动的对法轮功的非法镇压和迫害中,宪法却成了一张被撕得粉碎的废纸,江泽民的个人意志和“610办公室”(中共专司镇压法轮功的非法机构)的指令成了法院审判的唯一依据。当局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想怎么判你,就怎么判你。在这种情形下,法庭辩护纯粹成了走过场、装样子。成千上万的法轮功学员因此被非法关押、劳教和判刑,他们的人权遭到野蛮的侵犯和剥夺。对于这种公然以权代法、践踏法律的非法行径,许多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中共法官也毫不掩饰。
据明慧网报道,2009年9月,四川省西昌市老太太高德玉(当时68岁),因为炼法轮功而被绑架和逮捕,她家人为她请了律师。律师在要求会见高德玉老人过程中,遭到执法部门层层阻扰,西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某公然对律师称:“不要跟我讲法律,我们不讲法律。”2010年9月,西昌法院重判高德玉老人12年。
河北省迁安市法院于2009年12月6日非法判处法轮功学员梁秀兰八年、张立芹和邵连荣7年半、李秀华、孙永生和杨占民7年徒刑。之后,审判长冯小林面对法轮功学员家属的质疑不得不坦言: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法官对法轮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办事,那么按照什么呢?湖南省益阳市对法轮功学员张春秋进行判决的法官说:“现在是党权代法要镇压法轮功,我们只能走过场,走形式,没有办法,这怨不得我们。”
2008年12月17日,江苏省苏州法院判法轮功学员路通四年徒刑,路通的女儿为父亲申冤,要求法院依法重审,当地法院一位名叫顾迎庆的法官说:“你不要寄希望于法律是超脱政治之外的”、“你跟我讲法律干什么,我跟你讲政治”。吉林省农安县“610”办公室马主任说:“在这我们说了算,我们讲政治不讲法律,你们愿上哪告就去上哪告。”
当然,中国的司法不公绝不仅限于以迫害法轮功为代表的这类敏感政治案件中,在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中都广泛存在。为此,许多人感叹:“司法公正在中国几乎成了一句笑话。”下面这篇帖子对此作了惟妙惟肖的描写。
“普通老百姓如果跟权势分子打起了官司,十有八九会输掉。情况是这样的:(1)你的请求如果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你肯定会输;(2)你的请求如果在法律上模糊,法官会做出倾向于权势者的解释,你也肯定输;(3)你的请求如果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会挑其他的毛病,你也很可能会输;(4)你的请求如果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又挑不出其他的毛病,他们会配合权势者来调解,实际上是威胁性的调解,你可能会接受不公平的调解,可能会撤诉,也就是认输;(5)你的请求如果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挑不出其他的毛病,你又不吃威胁那一套,那么法官就会拖,一个官司也许拖个几年也不给你判,你相当于输;(6)你的请求如果在法律上站得住脚,法官挑不出其他的毛病,你不吃威胁那一套,法官实在拖不下去了,可能会不得不判你赢,但判了之后无法执行,你还是得输。”
著名英国思想家培根在《论司法》中说:“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的违法行为更严重。因为这些违法行为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一向被视为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连这道防线都崩溃了,人们还能够相信和指望什么?
四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的社会不公又出现了一种新现象:阶层固化。
我们知道,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由社会地位不同的阶层组成的。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不同阶层的成员是可以相互流动的,也就是说人们的社会地位、阶层归属是可以改变的,不但社会地位高的人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沦为较低社会阶层的成员,更重要的是社会地位低的人和他们的后代也可能通过后天的努力,成功地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进入较高的社会阶层。前一种流动属于向下流动,后一种流动属于向上流动。
社会学家告诉我们,一旦社会流动受阻,特别是向上的流动受阻,通道变窄,一个社会的阶层结构就会趋于固定化,所谓阶层固化指的就是这种现象。
阶层固化的本质是起点不公。它意味着人们一出生就面临着不公的境遇,未来能够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升迁或致富的前景如何等等,都不取决于自己的才华和奋斗,而取决于各自的家庭背景。换句话说,人们的地位、身份和利益等一概都是从父辈那里传承而来的,穷成为穷的原因,富成为富的原因,官成为官的原因,民成为民的原因。这公平公正吗?当然不!不幸的是,这种新生的不公正在当下中国蔓延着。据2006年成都、重庆、西安三地有关部门调查,中国生活在城市底层的无业失业人员、低收入者、进城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定型化趋势相当明显,富有者和贫困者的代际继承效应明显增强。2010年,斯坦福大学的两位教授Khor和Pencavel曾利用中国的数据发现,1998年之后中国代际之间收入的相关性在上升、社会流动性在下降(注16)。
当前的阶层固化首先体现为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普通民众的后代越来越难以享有良好教育的机会,因为这样的机会普遍都被官员和富人的子女占据了。
教育是现代社会实现向上流动的关键渠道。正如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所说,“只要维持公平的教育机会,贫穷就不会变成世袭,就不会一代一代世世代代地穷。”改革开放初期,不同阶层后代受教育的机会基本上是公平的,众多贫寒家庭的子女通过勤奋读书,如愿以偿地考进了好学校,从而实现了“鲤鱼跳龙门”的梦想,不仅改变了自己的人生,甚至同时改变了整个家庭以及家庭中下一代的命运。但随着教育资源分配的日趋不平衡,普通学校和优质学校的差距越来越大,特别是在教育已经市场化、产业化的今天,好学校、名牌学校的收费居高不下,以往那种只要成绩好就能读好学校、上名牌大学的局面已经一去不返,“出身越底层,上好学校越难”的趋势逐渐席卷全国,寒门子弟尤其是农村孩子读好学校特别是重点大学的比例越来越低。正如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所感概的,“近几年社会底层特别是农民以及农民工家庭的子女,通过教育实现向上流动的动力越来越小,成本越来越高,总体上看,渠道有变窄的趋势。”(注17)
清华大学的一项调查显示,该校2010级学生中农村生源只占总数的17%,而在当年的高考中,考生中有62%是农村学生。南开大学的一份数据表明,2006年该校农村新生比例约为30%,2008年为24%。中国农业大学对新生城乡比例的调查显示,1999年至2001年该校农村新生均在39%左右,但2007年已跌至31%。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负责人介绍,上世纪90年代初,该校学生中约有一半家在乡镇农村,现在这个比例明显下降(注18)。
就业,本是寒门子弟提高社会地位的另一重要途径。然而,在通过教育实现向上流动的渠道越来越窄的同时,通过就业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也越来越少。如今家庭背景已成为就业过程中一道不断升高的“隐形门槛”,普通人家的子弟,因为父母没钱没权,难以进入社会上升通道,而有着强大社会资源的富有家庭的孩子,通过“萝卜招聘”、“内定招聘”、“人情招聘”(注19)等各种招数,则可以轻松获得体面的工作、较高的收入以及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专家指出,当前最主要的就业歧视,不是性别歧视、乙肝歧视、年龄歧视等,而是在就业过程中“背景”、“关系”、“人脉”的决定性、排他性作用。这也是阶层固化的一种典型体现。
“麦可思—中国2009届大学毕业生求职与工作能力调查”项目组对50万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在教育部计划的21世纪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中,农民与农民工子女入学时以576分的平均分领先于管理阶层子女的557分,但其找工作则要艰辛得多。从学生毕业后半年的就业状况来看,农民与农民工子女有35%的毕业生未能就业,远远高出管理阶层子女未就业15%的比例。在就业质量上也处于弱势,2008、2009两届毕业生中的农民与农民工子女毕业半年后平均月薪在各阶层中分别排在倒数第一、第二位。(注20)
阶层固化还表现在家庭背景对职业升迁和创业致富的影响越来越大。来自权贵和富豪家庭的子弟,如果做官,不但机会多仕途顺,而且升迁也快;如果做生意,大都也是一帆风顺,很容易成为富翁。底层民众的后代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了。想升官?尽管你能力强、素质好,但没有背景和关系,没门!想发财?虽然你有才华,肯吃苦,但没有背景和关系,同样没门!
中国社科院一份名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的研究报告表明,父辈具有社会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在父亲受教育程度这个自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1倍。对1993年后私营企业主阶层变迁的研究也发现,私营企业主的来源越来越以其他领域精英为主,普通百姓创办私营企业的成功机会则越来越少(注21)。
相比较而言,30多年前,改革开放刚开始那会,社会上流行的是“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人们普遍相信,“知识可以改变命运,奋斗能够成就未来”。“鲤鱼跃龙门”、“寒门出贵子”的故事比比皆是。30年后,“改革开放取得伟大成就”的今天,社会上流行的却变成了“学会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很多人都认为,“知识不能改变命运,奋斗无法成就未来”。“官二代”、“富二代”、“星二代”、“垄二代”、“穷二代”和“农二代”等应运而生,“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去打洞”、“寒门难出贵子”成了令人绝望的现实。无怪乎人们嘲讽说:“当下中国已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拼爹时代’”。无论是上学、找工作还是买房子等等,青年人比拼的都不再是各自的能力,而是彼此的父母和家庭背景。没有一个好爸爸的穷孩子,人生的希望越来越渺茫,由此引发了形形色色的社会悲剧。
《南方周末》2009年3月19日报道,石家庄女大学生刘伟,因毕业找不到工作,自杀身亡。她最后一篇日记只有6个字:“为什么这么难。”
《中国青年报》2009年12月16日报道,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杨元元自杀身亡。自杀前感叹:“知识不能改变命运”。
2010年3月22日下午,北京邮电大学2009级博士研究生吴某某在校本部主楼高坠身亡。遗书:“所有的努力都会被既得利益集团踩在脚下,所有的奋斗都面临着举步维艰”。
五
面对犹如大山一般压在自己头上的各种社会不公,有头脑的中国人都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改革开放为何没让中国变得公平公正?造成当今中国社会不公越来越严重的根源是什么?
对此,作为国家管理者的中共历来都有一套避重就轻的说辞——为了避免伤及其统治的合法性,它总是试图将公众的视线竭力引向体制之外。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如今已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共识:造成当今中国社会严重不公的根源恰恰不在体制之外,而在体制本身。
中共一贯声称,在它的统治下,劳动人民当家做了主人,党的干部、政府的官员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既然是主人,整个国家的权力当然应该掌握在劳动人民手里;既然是公仆,当然就得听命于主人的意志。但现实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众所周知,中共当政后,一直固守一党专政。在这种极权体制下,共产党不但垄断了社会的一切权力,而且不受民众的任何监督和制约,民众则被剥夺了应有的一切权力,只能无条件地听任共产党的摆布。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这样,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仍然如此。这种权力配置的严重失衡,其实也是一种典型的社会不公——权力的不公。
有人把这种不公称为当今社会最大的不公,这话说得不无道理。相比较而言,分配不公、司法不公、教育不公、就业不公等等,其实都只不过是社会不公的表象,权力不公才是隐藏在它们背后的更深层次的不公,才是造成当今中国社会不公的最大根源。
试想,分配为何会不公?就国民收入的分配而言,那不正是因为政府、资本和劳动者各自拥有的权力不一样吗?政府的权力最大,当然拿大头。资本的权力次之,当然拿小头。劳动者什么权力都没有,当然拿得最少。
再说贫富阶层之间的分配为什么会不公?原因不同样是因为他们各自拥有的权力严重不均衡吗?当官的手中有权,不仅工资高,而且可以以权换钱,不劳而获,甚至一夜暴富。资本家吧,虽然不掌权,却能用钱贿赂有权的官员,借他们的手大肆捞钱,把人民的血汗和公共财富占为己有。
即便是城乡居民分配的不公,也同样是权力不公的结果。城市和乡村相比,前者更多代表了一种强势权力,而后者则更多代表了一种弱势权力。当强势权力对弱势权力的利益不断进行剥夺时,分配怎么可能公平呢?
权力不公不但导致了分配不公,也是造成司法不公的罪魁祸首。众所周知,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法律都是权力的终决者,权力的任何表现,都要在法律的许可和规范下进行。但一党专政的中国却完全是个反例——党比法大,权比法大。因为大权独揽,法律自然也就成了中共进行政治迫害和维护私利的工具,有法不依、以权代法和徇私枉法当然也就成了家常便饭。而普通民众由于被剥夺了所有权利,一旦打起官司来,只能听凭他们的宰割,无罪蒙冤、有冤难诉的惨剧和悲剧天天都在上演。
教育不公不也同样是权力不公的恶果吗?!中国的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一向为政府所垄断,这些资源的分配权更是牢牢掌握在政府手中。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样的孩子能上好学校啊?首先当然是爸爸有权的“官二代”。“富二代”的爸爸虽然没权,但有钱,钱能买通权,所以“富二代”也不乏享受良好教育的优先机会。至于“贫二代”,爸爸无权又无钱,大多数人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官二代”、“富二代”上好学校。即使是少数成绩特别出众的尖子,好不容易挣得了上好学校的机会,有时却又因为付不起高昂的学费而不得不忍痛放弃。
那么就业不公呢?幕后推手也还是权力不公!举个例子说,前不久大陆媒体曾曝光了这么一件事:一位到2011年才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竟然提前已经被安排进了家乡湖南省冷水江市财政局工资统发中心工作,享受事业编制,而且经过了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的层层批示。什么样的学生能如此神通广大?原来,他就是湖南省冷水江市人事局原局长曹长清的公子。该市人事局一位副局长在回应记者采访时称,冷水江市“确实有这么一个决定,就是照顾(各单位)一把手亲属子女工作”,并称“如果这个事你们查还多的是”。试想,这位大学生为什么有这么好的运气,还没毕业就有了一份好工作?纯粹不就是因为他有个当过人事局局长的爹么?如果他爸爸没当过局长,而是个普通农民,这样的好事会轮到他吗?做梦吧!
所以说到底,只要不废除一党专政,就必定存在着权力不公,只要存在着权力不公,中国再怎么改革开放,公平公正的阳光都不会照到老百姓的身上,不但照不到,整个社会还会变得越来越不公。
(待续)
——
注1:引自《媒体称中国2010年公车采购花费达800亿元》,载2011年11月17日《中国青年报》。
注2:引自《公车改革难在打破特权》,载2010年12月3日《中华工商时报》。
注3:引自《宁夏财政厅一次性采购25辆奥迪A6花费近900万》,载2011年1月27日《城市晚报》。
注4:引自《社会公平调查:96%民众对权力造成的不公不满》,载2008年11月6日人民网。
注5:引自《刘煜辉:初次分配比二次分配更重要》,载2009年5月9日南方网。
注6:引自百度百科“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词条。
注7、注10、注12、注14:引自《新华社:内地贫富差距逼近社会容忍红线》,载2010年5月10日《经济参考报》。
注8:引自《国民收入分配状况与灰色收入》研究报告摘要,载《财经》杂志总186期。
注9:引自《看懂中国贫富差距》第14页,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9月第一版。
注11:引自《城乡分配:农民工需要“公平起点”》,载2008年第2期《瞭望》。
注13:引自《国有石油公司职工晒工资单自曝买房便宜100万》,载2010年4月15日新华网。
注15:引自《加上灰色收入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大于0.5》,载2010年8月9日《南方周末》。
注16:《畅通社会流动机制是最好的维稳》,载2012年3月20日人民网。
注17、注18、注20、注21:引自《底层人群无背景无身份向上流动困难》,载2010年9月16日《人民日报》。
注19:公务员职位一个萝卜一个坑,一般理解都是求职者这个萝卜是否适合职位要求的这个坑。而所谓“萝卜招聘”,是网友对“量身定制”招聘干部的一种形象比喻。主角多为年轻的应聘干部,有权的官员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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