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林彪有可能搞政变吗?
邱会作自1971年9月24日被关押在北京卫戍区起就失去了人身自由,也开始对以往的工作、经历的加以回顾和思考,尤其针对林彪是否搞了所谓的政变。邱会作当时就想了八个不可能的理由:
第一,林彪没有政变夺权的理由。1958年林彪就是中共中央副主席,地位排在总书记邓小平前,是最年轻的领袖、毛泽东的接班人之一,1966年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后成了唯一的接班人,被写进了党章。合法、程序化地继承政权是林彪最期盼、最有利的。
第二,林彪想控制局势不必政变。1971年8月中旬毛泽东南巡了,北京是“真空”。林彪想干什么,没必要武装政变,堂堂正正地指挥就是了。
第三,林彪没有非分之举。林彪在军队威信很高,抽象地说,毛泽东威信更高,但林彪毕竟和军队近得多,不是说“解放军是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吗?他真要搞军事政变,为什么不“直接指挥”?为什么不动用军委办事组,不动用军区司令员呢?至少也要动用一个军长或师长吧!可是都没有啊!林彪信任军委办事组,为什么在自己生死存亡之际又不动用?
第四,林彪是沉稳、从不轻举妄动的人。林彪一生带兵,深知军事手段的厉害。政变是特殊的军事战斗,这个厉害关系,他能不知道?武装政变要有计划、部署、部队、指挥官。这些都没有,怎么政变?
第五,没有任何政变的迹象。9月12日是“政变”关键的日子吧!那是个星期天,黄、吴、李和我被说成政变的关键人物,都在家中休息,像是要政变的样子吗?我知道林彪从北戴河走了,是13日早上听周恩来在政治局会议上说的。除了北戴河林彪那儿发生的事,全国都很平静,没有响过枪,没有部队动,哪里像是发生过了武装政变啊?!
第六,事后也没有政变流产的骚动。9月13日后十天里,各地的军情公文是呈军委办事组报中央的,我们没有接到任何部队相关的报告,就像没那回事儿一样。
第七、林彪真要“外逃”,应该早于毛泽东回到北京之前,那才合乎逻辑,但相反,他“外逃”恰恰晚于毛泽东回到北京十几个钟头。
第八,也是很重要的理由,至今我没有看到公布任何真凭实据的武装政变证据。(页705-707)
既然,并不存在林彪阴谋政变的事实,为何毛泽东还要将林彪和军委办事组定性为“两谋”呢?邱会作分析得好:“毛泽东为我们定这个‘罪’,是为了能随心所欲地处理林彪问题。把我们关起来,不是依法处理,而是要用‘活人’的口供证实林彪‘弥天的罪’的存在,毛泽东就好名正言顺地处理林彪事件了。如果我们几个都承认自己是反革命了,那林彪不就罪该万死了!毛泽东听到林彪的死讯后不是说‘感谢林彪为我帮了一个大忙’吗?他心里完全明白呀!不为林彪定这个罪,毛泽东就没办法推卸自己好多事了,对人民和历史就不好交待了嘛!”“到了这一步,对‘九一三’已经不是要搞清事件本身的真相了,而是各派政治人物都在利用这个‘政治素材’做文章。毛泽东用它来做‘林彪帮一个大忙’的文章,周恩来用它来做‘划清界限’的文章,上海帮用它来做‘争取成为接班人’的文章,汪东兴他们用它来做‘掩饰自己’的文章,还有一些人用它来做‘东山再起’的文章……对‘九一三’的审理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审查,而是根据政治需要来办的事了,必需有一个‘反革命政变’,才能让各方的不同政治需要能够实现。”(页709-710)邱会作一语道清了林案的实质。
(2)从关押生活的改善看中央对黄吴李邱的政策
黄吴李邱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被关押起来了,但他们的日常生活也处处透露出政治上的“玄机”。周恩来对看管工作的指示:第一,保证安全;第二,保证身体;第三,保证生活。也就是“看住、看好、管好”。周恩来甚至说:“毛泽东对他们的问题清楚,不是反革命,是路线问题。对他们的处理,是惩戒性的。”几位参加周恩来召集的看管会议基层干部都分别向邱会作转述了这个内容。(页668-669)由此可见,当时的毛泽东对黄吴李邱的问题还是清醒的,认为他们几人还属“路线问题”,而非“反革命问题”,看管起来也属惩戒性质。关押伊始,邱会作的伙食甚差,两个月体重就掉了三十多斤。周派人秘密查看邱的状况,该人向周作了汇报。而此时李作鹏也向毛写信要求改善伙食,毛为此还作了批示:“他们几个人应当吃好,也有资格吃好,我们也应当给他们吃好。”从此邱会作的伙食有了很大的改善。冬天寒冷,卫戍区特别为房子做了火墙,派专车去山西省阳泉煤矿买来优质煤供邱取暖。医疗保健方面也特别照顾,不仅用药方便,有了病北京医院的医生很快就来诊治。此外,为了方便邱平时散步,不惜将警卫师托儿所搬走,将该小院腾出来,以后就可在小院内散步,而无须因为邱一人散步要搞附近街道戒严了。可以说,北京卫戍区非常尽职地做好了一切工作。(页725-727)
邱会作感慨地说:“毛泽东是大明白人,知道‘九一三’是什么。他让林彪‘帮了一个大忙’,达到了目的之后,也不想过于冤枉我们,就把我们‘挂’在那儿,待事情平息了点以后,给我们一个好一点的安置。如果不是这样,谁敢对我们好呀?!”(页729)笔者认为,从这一点来看,黄吴李邱几人除了政治上没有了自由,但生活上还是受到比较好的照顾,这不能不说是周恩来执行了毛泽东定下的政策,即把黄吴李邱四人“养”起来,“挂”起来,没有遭受“武斗”、“批斗”,没有关进政治犯监狱--秦城监狱,这与文革初期那些被打倒的“走资派”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毛泽东还曾打算将黄吴李邱几人放到外地,每月发200元人民币“养起来”,但由于“上海帮”和汪东兴从中作梗,又加上后来的“批林批孔”运动,周恩来自顾不暇,毛泽东的这一想法并未予以落实。显然,如果黄吴李邱真是林彪的“死党”,参与密谋政变“杀毛”或“另立中央”等阴谋活动,毛泽东对他们四人无论如何不会采取这种优待政策,一定要关进“秦城监狱”整死为止。
(3)人间自有真情在
通过专案组的审查和平日的接触,卫戍区负责看管邱会作的看守组成员了解了许多真相,不仅没有把邱会作当成“敌人”对待,反而成了很好的朋友,不仅生活上照顾妥贴,政治上也不避讳,将自己听到看到的情况及时通告邱会作。一来这些看管人员接受上级指示,要尽心尽责完成周恩来交代下来的任务,二来通过实际接触,他们并不认为邱是什么“反革命分子”或“阶级敌人”,而是把邱当作“特殊首长”来对待。上面有何风吹草动都会尽快告知邱。比如1973年中央曾经有过一个安置方案,将黄吴李邱等几人送到外地某中等城市安置起来,但多种原因未能成行。粉碎“四人帮”后又有人提出黄吴李邱是反对“四人帮”的,是受“四人帮”迫害的,应予解放或安置。但又由于军队内部有人反对,又拖了下来。这些内部情况邱会作都能知悉。显然卫戍区的看管人员仅仅是把看守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他们内心是有自己的是非判断的。实际上“四人帮”一被粉碎,他们都认为邱会作会很快得到解放。然而上层政治的黑暗却非这些下层军人们所能了解的。邱会作等人的劫难依然未到尽头。
(4)黄吴李邱的问题属于什么性质?
中共的政治历来就是以所谓阶级划线,也就是将矛盾人为地分成“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两种。一旦将人划入“人民内部矛盾”,犯了再大的错误或罪行,都属于认识上的问题,而不会被打倒。但是如果一旦被划入“敌我矛盾”,哪怕再轻微的错误也会导致灭顶之灾。而何者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何者又属于“敌我矛盾”往往只是上级领导人的一句话而已。以黄吴李邱四人为例,不管外面怎么“深揭狠批”林彪反党集团的罪行,而内部却按照毛泽东、周恩来的指示对他们四人妥善照顾好。在毛泽东眼里,林彪“叛逃”,大逆不道,实属“敌我矛盾”,要批倒批臭,但是毛的真意却是林彪帮了毛一个大忙,毛可以任意将文革中的坏事栽到林彪头上,为自己作开脱。而黄吴李邱这四位林系大将则属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成了林彪倒台的“牺牲品”,他们到底有没有罪,属于什么性质的问题,笔者相信毛泽东、周恩来心里都很清楚。也就是周恩来所说的“毛泽东对他们的问题清楚,不是反革命,是路线问题。对他们的处理,是惩戒性的。”所谓林彪搞了“反革命政变”,那不过就是不得不编造的一个谎言,对外唬唬不明真相的老百姓而已,否则何以解释毛泽东亲手树立的接班人会“叛逃”呢?既然如此,毛泽东就没有必要非要与黄吴李邱过不去,更何况这些人早年都是毛泽东的嫡系手下,打过仗,立过功,他们无非就是站在林彪一边反对了江青“上海帮”等人,林彪一死,将他们四人从关键的工作岗位上拿下,换上自己信得过的其他亲信即可。这也是毛泽东为何对黄吴李邱四人采取如此政策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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