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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对话李蕊蕊》有感

 2010-02-11 00:34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最近看到腾讯网的《深度对话》,说的是因为进京上访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并被当众强奸的上访女李蕊蕊的事。读完全文,感慨良多,几欲泪下。

腾讯网《深度对话》第62期《对话李蕊蕊》一文说:2009年8月3日,因“同学老师笑话自己”而到北京上访的李蕊蕊,被带进丰台区聚源宾馆。次日凌晨,21岁的李蕊蕊在被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期间遭到一位“看守”的当众强奸。这一备受关注的案件日前有了一审结果。北京丰台法院认定被告人徐建强奸罪名成立,并判处徐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1 年,附带民事赔偿李蕊蕊经济损失2300.9元。

看到李蕊蕊进京上访受到的非人对待,便想起了自己1999年9月因为进京上访被判刑三年半的事,其情其景与李蕊蕊何其相似!《对话李蕊蕊》一文中下面这段话给我印象太深了:

因为“上访”,“禁止非法拘禁”的法律失效了。宪法第三十七条说得清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与此相对应,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也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很清楚,李蕊蕊作为中国公民,当然有权来到她的国家的首都,无论是来旅游,还是来上访。但是,来自安徽的她,被籍贯地驻京办交由完全不相干的河南省桐柏县驻京办关押,失去人身自由。

那时,我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因为看到对修炼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无端镇压,便想从自己修炼受益的亲身体会给国家领导人反映真实情况。于是在1999年9月去了北京,在北京,我们没有见到任何国家领导,国家信访办反而成了抓捕各地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的专门场所。我遭到毒打和非法拘禁,被关押在房山区看守所,最后移交给我老家的驻京办,驻京办通知当地公安将我押送回当地,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几个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想起那段岁月,至今心里仍然疼痛不止。这也是我理解李蕊蕊的经历对其深表同情的缘由。

我以前神经衰弱、失眠头昏多年,练了许多气功都无效果,偶然的机会在公园里接触并修炼了法轮功,很快我的身体健康了,原来成天无精打采的我变得精力充沛,走路都一身轻。同时,我严格按照李洪志师父教导的真善忍、修心向善的修炼人标准去做,事事处处为别人着想,做一个好人,一个更好的人。我将原来私自拿回家的单位物品全部退回;以前给公家买东西,一般都要多开发票报假账,修炼后,我再也不报假账了,店老板几次主动给我多开发票我都拒绝了;一次我在一家公司邮购音像资料,这家公司发了两起同样的货物来,我把货物处理后,将多出的3600元货款一分不少地汇给公司;我几次收到50元和100元的假钞,我宁愿撕掉自己损失也不拿去再害他人;我还改变了进舞厅进包厢的恶习,即便出于单位上的应酬,也时刻保持洁身自好。我身边所有修炼法轮功的人都出现了和我一样或者更多更好的改观。就这样在我们身心受益、发生巨大变化、与过去判若两人的不久,1999年7月20日,我们被禁止修炼法轮功。我们想是国家、政府对我们不理解,不了解我们的真实情况,所以做出了错误的决定,在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无效的情况下,我们想到了去北京向中央领导反映真实情况,就这样来到了北京。

那时,只知道《宪法》有这么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宪法》第41条)。就抱着这么纯朴的一念上北京反映情况,结果遭到的是绑架、殴打、拘禁、判刑,罪名是《刑法》三百条的“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因为法轮功无论是祛病健身还是对人升华道德都有显著的功效,全国修炼法轮功的人不计其数,在北京我遇到许多修炼后身心受益的人自愿进京上访,他们也都和我一样遭到绑架、关押、遣送,有的被劳教,有的被判刑。

在北京,全国所有媒体都在铺天盖地的对法轮功污蔑诽谤,那天我买东西售货员忘了收钱,我走后才知道没付款,马上回去把300多元钱补上。售货员很感动,我告诉她我是修炼了法轮功,否则不会这么做。售货员吃惊地问我“怎么电视上那么说你们?”我说:“那都不是事实,我们每个人都是例子,法轮功教人做好人,修心向善。”售货员表示在这么严酷的打压下,你们还坚持自己的高尚品德,太难得了。

在房山区公安局,公安人员问我为什么到北京来扰乱社会治安,我说“正因为政府不理解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们相信政府,才到北京来反映情况,这是每个公民应当有的权利。”公安人员语塞。在非法审判我的法庭上,我说我是按照《宪法》上访,行使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象普通人一样去了北京,有什么罪过?《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其它任何与其冲突的法律法规都是无效的。按照对《刑法》三百条的解释,犯罪要有主观故意,要有对社会造成客观危害,我既没有主观上犯罪的故意,更没有客观上对社会造成危害,缺了一点都不成立。公诉人及法官理屈词穷,多次打断我说话后,不再让我说话。开始他们本来想借用审判我来恐吓其他法轮功学员,所以在法庭外面装了大喇叭,对外实况播音对我的非法审判。在我回答“大法好,坚持修炼”赢得掌声、法官理屈词穷后,他们赶紧掐断了喇叭。在法庭上最后陈诉时,我陈诉了修炼大法的亲身受益,并要求恢复大法名誉、恢复李洪志老师的清白、恢复我们原来应有的修炼环境,但被法庭庭长把话打断。我说:“象我这样做好人都判我的刑,那是对法律的亵渎!”在我走出法庭时,在场群众高声欢呼、热烈鼓掌,我戴着手铐合十高举过头微笑致意,送我的5名法警和所有围观的群众无不动容。以后,法庭再非法审判法轮功学员,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再也不敢公开了。

李蕊蕊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公然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并被当众强奸,与所有的法轮功学员遭到的非法迫害有相似之处。重庆女研究生魏新艳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关押期间被恶警当众强奸后,再被秘密关押,至今是生是死都不知道,很可能已被杀人灭口;2000年10月,辽宁马三家教养院看守人员将18名女学员衣服剥光后投入男犯人监牢;河北诼州恶警何雪健毫无人性的当众强奸两名比他母亲还大的法轮功学员……十年来,中共的警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性摧残。这些摧残包括:剥光女学员的衣服任人围观侮辱,撕扯阴毛,将用过的卫生巾塞入女学员嘴里,毒打、电击女学员的乳房、阴部,将折断的木棍、牙刷、火钩、电棍等插入女学员的阴道野蛮搅动,强奸、轮奸女学员,把女学员剥光衣服反铐双手投入男牢房,任男犯人侮辱;用劲捏男学员的睾丸,砸伤男学员的阴茎,把电棍插入肛门,和头顶同时过电等等。其手段下流卑鄙,残暴无耻到了极点,非常人所能想象。不仅如此,数以百万计的追求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失去自由,被投入劳教所、劳改营、精神病院、洗脑班,至今被迫害致死有据查实的法轮功学员已经有3352人,更有上万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邪党秘密活体摘取器官牟取暴利焚尸灭迹。

我们对李蕊蕊遭受的非人对待感同身受,相比之下,李蕊蕊得到沉冤昭雪又是幸运的,毕竟糟蹋她的恶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惩治,毕竟国内敢言的媒体为李蕊蕊发出了不平的声音,但是,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遭到中共邪党的惨无人道的迫害至今十年多不仅无法昭雪,而且还在继续遭受迫害、遭受活摘器官。凶手不但逍遥法外,而且操纵一国之力倾力迫害良善群体,国内没有任何一家媒体敢于发出丁点正义之声,而且几乎所有的国内媒体过去都随中共邪党或多或少诬陷法轮功,成了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或大或小的帮凶。腾讯网《深度对话》敢与李蕊蕊对话,却不敢对俯拾皆是遭受非法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发出一点正义的声音,那是中共邪党的残酷迫害,这迫害也包括了为法轮功发出正义声音的所有中国人。全世界都关注的“中国的良心”——高智晟律师因为为法轮功上书遭到与法轮功学员一样的惨烈迫害,至今被中共邪党秘密关押,生死不明。一些按照正当程序和中共邪党自己法律的许可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正义律师都遭到不同程度的公然迫害。在中国,哪家媒体还敢与法轮功学员对话?更不要说深度对话!

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残酷与惨烈早已超越了人类良知道德承受的最底线,是凡良知尚存的人,在了解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后,无不震惊和愤慨。希望全世界所有具有良知正义的媒体、政府、各种组织与团体以及正义人士与广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深度对话,发出正义的声音,早日使遭受十年多残酷迫害的数以千万计的法轮功学员沉冤昭雪,使迫害的凶手受到法律的惩处,还世界、还人间以正义和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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