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冲和她的两个亲生女儿
近日,“著名影星陈冲弃养双胞胎养女”的传闻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网友除了谴责陈冲“遗弃”双胞胎女孩,更有网友翻出陈冲早年接受采访说的话,认定陈冲甚至没有正式办理领养手续。为此,有记者采访了当年全程跟踪陈冲家人办理领养手续的民政厅相关人士,了解陈冲当年领养养女背后的一些故事。
证实
母亲丈夫代办收养
有网友发文称,陈冲曾在2009年为某一影片做宣传时表示:“我曾想过要领养,但后来为了拥有这种女性特有的人生经历,就生了女儿。”网友认为,陈冲已经不承认领养过孩子一事。
“怎么可能,当时办理领养手续时,我们可是全程陪同的,还进行了摄像留存。”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见证人梁雄明告诉记者,从陈冲母亲和她丈夫彼得到达区民政厅涉外收养登记处那一刻起,厅里的一行工作人员和摄像都是全程陪同的。
1998年7月13日,陈冲的母亲和丈夫彼得来到了广西办理收养手续。当时陈冲母亲向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工作忙,陈冲没有回国来接孩子,委托他们前来办理收养手续,并一再声明,陈冲此前已看过照片,对两个女孩很满意,已经在美国的家里为姐妹俩备好了吃的、穿的、卧室和保姆,并打算让她们在美国接受最好的教育,现在她就在美国等着姐妹俩回家团聚了。
收养手续办好后,为了表示感谢,民政厅的领导将两串珍珠项链送给了陈冲家人,陈冲母亲立即就把项链分别挂在两姐妹的脖子上,亲着两姐妹高兴地说:“我们得到了广西的两颗明珠啊。”
当天,广西公证机关和南宁市公安局分别对收养做了公证,并给两名女孩办理了随养父母到美国的护照。次日,陈冲家人带着两女孩离开南宁。
怀疑
陈冲可能非法弃养
今年2月2日,“陈冲将双胞胎养女过继他人”一事一经曝光便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谴责。当时陈冲的经纪人辩解称,陈冲的行为并非遗弃,而是将双胞胎女儿“转让”给了一对纽约的夫妇,这对夫妇的经济条件很好,两个孩子生活得也不错。
民政厅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办证
在福利院收养孩子后,中途是否能“转让”或是“弃养”?对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我国的收养法规定,收养的孩子等同亲生,是不允许随意“转让”或“弃养”的。除非有非常特殊的情况。比如,领养孩子遭到养父母虐待;或是养父母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故,没有能力再继续抚养孩子;或是养父母遭遇了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本身不再具备抚养条件。只有这样,民政部门才会考虑让领养者退回,但是这种情况极少。该负责人表示,如果陈冲的行为真的像传闻那样,民政部门会通过中国收养中心给陈冲发函,并对此拿出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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