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古今,各朝各代赡养老人的做法差异很大,最好的要算汉代了。
西汉初期,皇帝就颁布了养老诏令,凡80岁以上老人均可享受:【养衰老丶授几杖,行糜粥饮食】的待遇。汉高祖诏曰:凡五十岁以上的子民,若人品好,又能带领大家向善的,便可担任“三老”职务,由乡而县与县令丞尉“以事相教”。
尽免徭役,每年十月还赐予酒肉。汉文帝诏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
到了成帝建始年间,又将享受这种法定待遇的老人,最低年龄降到了70岁。每年秋天,由地方政府普查人口,对高龄老人进行登记造册,举行隆重的授杖仪式。
如《後汉书·礼仪志》中记载:【仲秋之月,县丶道皆案户比民,年始七十者,授之以玉杖,哺之糜粥。八十丶九十,礼有加赐。玉杖长尺,端以鸠饰。鸠者,不噎之乌也,欲老人不噎。】
从这个记载来看,汉代的养老敬老不仅务实,而且还有良好的健康祝愿。
据1959年,在甘肃武威县咀磨子18号汉墓内出土的一根鸠杖,杖端系着的王杖诏书木简,以及1981年,在同一地点汉墓中出土的一份西汉王杖诏书令册木简记载:汉朝的养老敬老法规始终一致,没有间断过,而且每隔一段时间皇帝就要诏告天下。
最耐人寻味的是西汉诏书中明确写道:【高年赐王杖(即前文中的玉杖),上有鸠,使百姓望见之,比于节。】【年七十以上杖王杖,比六百石,入官府不趋。】
当时的“六百石”官职为卫工令丶郡丞丶小县县令,相当於现在的处级干部。那也就是说:汉代的七十岁老人在“政治”上享受处级待遇,持王杖进入官府不必趋俯,可以与当地的官员平起平坐。
汉代老人的待遇,还体现在可以“行驰道旁道”。驰道是专为天子驰走车马的,绝对禁止他人行走,即便是皇子也不允许,可见汉代老人是何等特殊!
诏书还明确规定:各级官府严禁对高龄老人擅自徵召丶系拘,也不准辱骂丶殴打,违者【应论弃市】。其中,记载了汝南地区云阳白水亭长张熬,殴辱了受王杖者还拉他去修道路。
这件事影响很大,太守判决不了廷尉也难断决,只好奏请皇帝定夺。皇帝说:【对照诏书,就该弃市。】张熬被判处死刑,今天看来不可思议。
也许是受汉代的影响,後来各朝各代对老人的待遇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金玉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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