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安新县一个工作人员的公开信
告全体乡镇不予登记人员的一封信
广大受不平等礼遇、受迫害、工作和生活在全县最底层的不予登记人员:
自国家颁布和实施《公务员法》以来,我们作为乡镇工作的骨干力量,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和憧憬。但我省的《公务员法》实施以来,一些所谓的政策朝令夕改,就少数不知实情的决策者按照少数人的意愿,无视我们的存在,无视我们的尊严,无视我们平等就业、平等参与公务员考试的权利,在实施中肆意篡改国家《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剥夺了我们平等就业、平等参与公务员考试的权利,把我们多年的辛劳汗水一改抹煞,把我们原本光明的前途付之一炬,把我们应该的公务员资格转嫁到有关系、有路子、有特权的个别人身上,这是对我们人格上的污辱,是对社会公平的任意践踏。而我们大部分人,仍然在保持沉默,仍然在自己的岗位上埋头苦干、任人宰割,仍然以对各级领导的无限忠诚来面对最不公平的待遇。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共同为本该属于我们的权力而积极争取,为我们共同的利益而不懈努力。
我们相信,在全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在最尊重人权、最尊重劳动者的时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不会无视我们合理要求,不会让我们这群无辜的人来承担地方为政者的过错。
在此谨对自己在此次公务员登记考试中的疑问和大家交流,有不当之处和遗漏请大家补充。
1、97年以前未参加公开招考的人员为何直接过渡为公务员,这里严重违反了《公务员法》中公务员录用"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同时,97年12月×日是个什么特殊的日子?难道在这一天对某个领导的亲属有特殊的意义?
2、 98年以后参加工作的人之中,我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个别所谓"有人"的人员,甚至是2002年以后违反国家分配政策参加工作的人员,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居然堂而皇之的进入了国家机关,成为了此次公务员考试中要求的职级工资结构,成为了凌驾于政策和我们之上的特权人员,实在令人费解。
3、在2002年的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的编制已经落实到人头,行政编制大部分属于我们,但由于县组织人事部门的不作为,根本未给我们落实相关的财政开支待遇,直接导致了我们不能参与公务员考试的结局,难道2002年的乡镇机构改革只是应付上乡检查的表面文章吗?难道组织人事部门的不作为要让我们这群无辜的人去买单?这太不公平!
4、此次考试更是违反了公务员考试"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搞名副其实的唯"身份论"。有权有势、有关系、有路子的人,凭借特殊时期的调动,从事业单位甚至是一线教师的岗位直接调入机关,甚至是小学没有毕业就凭借关系成为所谓"聘干"的特权人员,就能够昂首挺胸的参加考试,就有考试资格,而我们在不知情、不了解真相的前提下,就被 剥夺了平等参与公务员考试的资格,任人唯贤何谈,社会公平何在?
5、此次考试,我们每个乡镇都有10个左右的编制,我们这批在97年并轨之前享受国家分配政策的正规在中专毕业生,在被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剥夺了财政开支权利的背景下,完全有理由参加考试,与其他特权人员平等部,竞争公务员岗位。
深受非正常待遇的兄弟姐妹们、被领导边缘化的受压迫的劳动者们,让我们团结起来,为自己的人格,为自己的价值,为我们共同的利益,相约周一,齐赴省会,向省组织、人事部门和领导正面咨询我们的困惑疑问,表达我们的合理诉求,争取本该属于我们平等参与和平等参与公务员考试的权力。
我们重申,我们决不是有组织的集结闹事,而是自发自觉地为自己的切身利益,为我们的人格尊严,为社会的公平正义,向各级领导讨一个公正的说法,要回本该属于我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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