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麼要殺死孩子的父親?
【看中國2015年05月12日訊】2015年5月2日,隨著一聲槍響,黑龍江省慶安縣的一個「草民」被警察擊斃,當時新華社把警察稱為果斷處置歹徒的「英雄」,而「草民」等同於昆明火車站的恐怖份子,但警方和官媒遺忘了,這是一個不同於過去的網路時代,靠謊言無法掩蓋真相,果然,現場目擊的網友公布了一些視頻,錄音和圖片,雖然還不太完整,但我認為,這不是正當防衛,也不是防衛過當,不是什麼正義之舉,而是一起典型惡警濫用權力的故意殺人案,凶手應當繩之以法,所有參與掩飾事實真相和恐嚇證人,收買家屬,誤導讀者的人,不論是官員,警察,還是新聞記者,都要依法嚴懲。
首先,必須確定死者徐純合的身份,毫無疑問,他不是恐怖份子,他身上沒有任何武器,他上有80歲的老母,下有未成年的小孩,一家五口人,要一起乘車去大連找親友,我熟悉他們要去的大連金州,那裡有許多人叫徐純什麼的,比如,我以前有一個朋友就叫徐純本,這就是說,他們是正常的尋親訪友,和昆明火車站那樣的殺人事件的做案人,一點也不沾邊,因此,任何人都沒有理由阻止他們出行,至於他以前因家境貧寒而上訪,也是他們正當的,神聖的權利,與其指責他們多年纏訪,不如批評官員冷漠失職。
其次,從我得到的視頻錄像看,警察在處置這起事件時,從一開始就不正常,警察應當是保護人民的,像徐純合這樣老實巴腳的農民,根本對公共安全沒構成危脅,既使他飲酒後的一些舉動,有些粗莽,可能不當,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大事,警察和車站服務員,完全可以互相配合,帶著愛心,通過耐心細緻的規勸解決,根本沒有必要大動干戈,激化矛盾,兩人撕打後,警察更沒有理由開槍將他擊斃,退一萬步講,那麼近的距離,警察可以擊中他的腿腳而使自己脫困,根本沒有一點必要採取如此強硬的殺人措施。
而且,令人不能容忍的是, 現場的照片清晰地顯示,被擊斃的所謂歹徒的旁邊,就坐著他頭髮花白散亂的老母,他的一個不懂事的女孩還站在那裡顫慄,這是一種什麼情景?是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的中國嗎?是「依法治國」的21世紀的九州大地嗎?誰給警察這樣無邊的權力,可以當著他們直系親友的面,在眾目睽睽之下,殺死一個手無寸鐵,身無分文的農民?他是本拉登嗎?他是類似昆明火車站發生的那些恐怖份子嗎?他們是貪官污吏,間諜特務,殺人犯嗎?不,他們是貧困的農民,是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窮人,窮得要拖兒帶女四處乞討,連上訪找政府,找鄉親的自由都沒有。
正如一位網友發出的信息說的那樣:「今天是你的頭七,一個屈死在強權槍口下的亡靈。七天前,你帶著衣衫襤褸的祖孫5口外出謀食,不幸遇上地獄惡魔,那顆穿胸而過的子彈,不僅奪去了你卑微如塵土的生命,也將13億人永遠釘在恥辱柱上。母前殺子,子前殺父,人間大惡,莫過於此!徐純合,你在中華文明史上,鐫刻下了永不磨滅的魂殤!」
我想,這段話講得非常到位,他代表了世界上無數人的感受,我含淚看了這些照片,不僅心碎,而且憤怒,有網友提議在警察擊斃徐純合的頭「七」日子裡,為了探尋真相,大家一起在晚上八點於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發出信息,要求慶安當局公布視頻,我認為這是最起碼的要求,據我所知,像火車站這樣的公共場所,一般都有跟蹤視頻,如果警方或其他人敢於隱瞞或刪改證據,就足以反證了以上筆者的判斷,假如警察不當使用武器已構成犯罪的話,那麼當地抱團欺騙,合夥隱瞞真相的官員,就是罪上加罪。官媒新華社應當站在社會公平正義一方,雖然他們是弱勢群體,但卻是可憐的受害者,也是文明社會的脊樑和希望所在。
別看圍觀父親慘死的孩子太小,不太懂事,只是無奈地流淚,別不理會孩子的話:爸爸,我們回家吧!要知道,既使是最無助的幼童,目擊父親死於非命的遭遇,也會在心靈深處留下永世難平的傷痕和仇恨,它是燃燒中國未來的火焰,因為孩子很快就會長大,他們不久的將來就會知道一切,他們代表著明天,希冀與未來,如果現在不給孩子一個公平,一個撫慰,一個關愛,一個說道,政府就是失職和犯罪;如果現在不把真相及時還原,反倒誣陷死者是「用孩子摔打警察」,那麼,未來我們將受到報應和懲罰,社會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好在,中國社會有好心的一位大連人做證,有偉大的,視金錢和權貴如糞土的「屠夫」這樣的勇敢者,也有謝燕益,李仲偉,謝陽,劉書慶這樣的良心律師,他們無私而精細地幫助徐純合維權,把謊言遮住的黑暗的幕布,撕開了一個口子,現在,輿情正在向公平正義的方向發展,新華社的評論已經變調:《慶安槍擊事件,真相別總靠倒逼》,一直對徐純合被擊斃事件進行調查的著名維權「屠夫」吳淦發出呼籲:5月9日晚8點,全民一起喊,全民要視頻,全民要真相!另一網友「無眠」也發出呼籲:今晚8點,全民刷屏:公布視頻,世界需要真相!為了我們自己不是下一個被子彈射穿的冤魂,為了我們和子孫不生活在絕望,悲劇和恐怖下,9號晚上8點,不見不散!要我說,這些聲音集中代表了社會的進步與良知,既使遠在加拿大,我也要加入他們吶喊的行列,我要質問警察李樂斌:你憑什麼要殺死孩子的父親?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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