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制度改革前幾年有動向,可是現在基本停滯不前。只要土地不能私有化、繼續讓農民土地不能流轉或者抵押金融化,農民收入和一般老百姓收入就難以增長更多,普通人的財產性收入就會很少甚至沒有,使中國經濟難以朝消費驅動型發展。
在目前的土地制度下,最大的受益者是地方政府和相關的當權者,讓他們可以方便、輕易地出讓幾十畝、幾千畝的土地,最大的受害者是農民。
當土地使用權不能進入市場流轉,也不能做金融抵押或其他資本化交易的時候,要麼把農民鎖定在農田上,限制他們改變收入的空間,要麼讓那些進城的農民只能做農民工,而不能有更多的創業資本。
對於農民來說,最主要的財富第一是土地,第二是一雙手即勞動力資本,前者的價值可能高於後者。當土地不能流轉、不能資本化的時候,農民不管在農村還是城裡創業,就少了必要的資本,就少了很多經濟選擇,淪為低收入的農民工。土地私有並可以交易、資本化是任何一個社會最核心的經濟自由之一,也是個人權利、個人自由的基礎。
最好是在目前土地承包的基礎上,讓土地真正的私有化,把上世紀50年代從農民手裡集體化得來的土地還給他們。當然,我不是說要回到原來的土地歸屬,而是以今天的土地承包安排為基礎,發給各農戶相應承包土地的產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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