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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婚姻過程(圖)

 2012-03-06 14:5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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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男女締結夫妻關係的一種文化現象。由於歷史久遠、疆域廣袤、民族眾多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制約,以及以儒家為主體的傳統文化的深刻影響,中國古代婚姻文化內涵豐富且特色鮮明。古代婚姻重禮輕愛,舉行正式儀式的婚姻才被社會和家庭認可。所謂「婚姻之道,謂嫁娶之禮。」

《禮記.昏義》、《唐律》和《明律》,規定"婚"的程序為:納採,問名,納吉,納徵,告期和親迎,也稱「六禮」。

納採,即男家請媒人到女方家提親。若女家同意議婚,則男家正式向女家求婚,正式求婚時須攜活雁為禮,使人納其採擇之意。《儀禮.士昏禮》中說:「昏禮下達,納採用雁。」古人認為,大雁「夫唱婦隨」,感情專一,值得學習;因此,納採時拿一隻大雁作見面禮。明清時期,見面禮可就豐盛了,互相攀比,再也不能光拿只大雁去蒙事兒了。

問名是男家托媒人詢問女方的姓名和八字,以準備合婚。《儀禮.士昏禮》中記載:「賓執雁,請問名。」問名的文辭大多是:「某既受命,將加諸卜,敢請女為誰氏。」若女方同意,則授禮;男家即通過占卜測定吉凶。如果男女八字相合,則進行下一步。

納吉,即把占卜合婚的好消息告知女方,也是以雁為禮--後世則多以金銀首飾等物為禮。相當於現在的定婚,俗稱送定、過定、定聘。

納徵,即男家將聘禮送往女家,又稱納幣、大聘、過大禮等。古代納徵多以鳥獸為禮,上古時聘禮須用全鹿,後世簡代以鹿皮。崔駰的《婚禮文》中記載:「委禽奠雁,配以鹿皮。」《詩經.召南.野有死麋》中說:「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寫的就是用野鹿向女孩子求婚的事。因為古代納聘多執雁為禮,故送聘禮又叫「委禽」。當然,古代納徵也並非全用鳥獸為禮,像《衛風.氓》中所說的「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就是以布為聘禮的例子。後來,納徵的禮儀越演越繁,成為六禮中禮儀最繁瑣的過程之一。

請期,即男家擇定結婚日期後,備禮去女家,請求同意結婚的日期。現在民間俗稱「提日子」、「送日頭」。

親迎,即迎娶新娘。其方式、禮節各不相同,但一般是男子親往女家迎親。回到男家後,新郎、新娘共鼎而食,再將一瓠瓜剖為兩半,夫婦各執其一,斟酒而飲,謂之「合巹」--此即後世交杯酒的源起。這一過程,是婚俗文化中最富民俗色彩的事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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