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國政府2009年啟動應對金融危機的宏大經濟刺激計畫以來,中國地方政府積累了大量債務。這一問題人們早已意識到。但直到現在,這場「狂歡」的全部後果才逐漸清晰。
情況不太好。中國首次針對地方財政狀況開展的審計顯示,各地方政府的債務總額達到10.7萬億元人民幣(合1.656萬億美元),相當於中國國內生產總值(GDP)的近30%。其中有許多貸款被認為質量不高。總體上,它們可能會導致銀行系統不良貸款激增。
債務總額激增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危機之後地方政府在財政方面的限制得到放鬆。中央政府建立了所謂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默許地方政府繞開一項限制它們從銀行貸款的規定。這一政策催生了隱性的債務積壓。一位中國官員表示,這些債務中有許多投資去向不夠明智,投入到了監管鬆懈的項目中,其中大約四分之一無法產生收入。
誠然,中央容許地方政府沉湎於無節制的、導致負債的揮霍,是金融危機後中國經濟反彈的一個關鍵原因。銀行資本為政府刺激方案充當了某種形式的力量「放大器」。然而,問題如今正浮出水面。從目前情況看,一些地方政府從銀行大舉借貸,它們認為,自己造成的財政問題越大,中央政府最終為其紓困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許多地方政府現在可能已無力償還欠下的債務。
中央政府不太可能坐視不管,任由大量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垮掉,一個重要原因在於:這會給國有的金融部門造成極大衝擊。但是,中央政府也必須對不負責任的地方政府財政體系加以控制,以避免問題進一步擴大。
答案不是停止地方政府從外部融資,而是要確保他們負責任地融資。應當允許他們發行債券,而不是從銀行貸款。這種做法要求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更加透明,也會迫使地方政府更加自律,有可能促使他們作出更好的投資決策。
賦予地方政府更大的財政自主權,或許不是北京方面的首要任務之一。然而堅持不這樣做,可能會維持一個浪費、不負責任的體系,它所構成的財政風險眼下已非常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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