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一向以處理塑料生產鏈為地方支柱產業,城管經常是收所謂的污染費。死者以修理電路、電動機為生計。城管來收2000元的污染費,死者說收的太多,給 600元行不行。城管不行,於是爭吵,最後城管強行搬電動機。死者不從,阻攔,城管打人,死者跌倒在地,昏迷,家人在別人告知情況下趕至現場,第一時間送至醫院。經查,腦溢血死亡。年僅37歲的生命消失。家中二老已70多歲,下有兩子,大的上小學,小的才1歲多。頂樑柱轟然倒塌,白髮人送黑髮人,今後如何討生?
鎮政府出面,答應賠償,但要將死者定為農村戶口。
家人要求追究打死人的城管責任,政府給予的答覆是,搞不清楚是誰打的了,要不然就是打人的已經逃走了,他們也抓不到人?如此不負責任的話,鎮政府也能說的出口,納稅我們交,沒有污染的電路維修收污染費我們也交,我們是老實的小公民,但需要你政府做事,維持社會的時候,你說你沒有能力。暴力執法就可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就可以,可是找到你們的爪牙就沒有這能力?社會的悲哀還是民族的悲哀?大家悲吧!
試問我們身處這樣的社會,誰給我們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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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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