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一向以处理塑料生产链为地方支柱产业,城管经常是收所谓的污染费。死者以修理电路、电动机为生计。城管来收2000元的污染费,死者说收的太多,给 600元行不行。城管不行,于是争吵,最后城管强行搬电动机。死者不从,阻拦,城管打人,死者跌倒在地,昏迷,家人在别人告知情况下赶至现场,第一时间送至医院。经查,脑溢血死亡。年仅37岁的生命消失。家中二老已70多岁,下有两子,大的上小学,小的才1岁多。顶梁柱轰然倒塌,白发人送黑发人,今后如何讨生?
镇政府出面,答应赔偿,但要将死者定为农村户口。
家人要求追究打死人的城管责任,政府给予的答复是,搞不清楚是谁打的了,要不然就是打人的已经逃走了,他们也抓不到人?如此不负责任的话,镇政府也能说的出口,纳税我们交,没有污染的电路维修收污染费我们也交,我们是老实的小公民,但需要你政府做事,维持社会的时候,你说你没有能力。暴力执法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可以,可是找到你们的爪牙就没有这能力?社会的悲哀还是民族的悲哀?大家悲吧!
试问我们身处这样的社会,谁给我们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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