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證人修"訂婚書"
門巴族青年男女戀愛婚姻比較自由﹐男女青年在勞動、社交中相愛後﹐便通過朋友轉告各自的父母﹐父母大多數是支持的。一般都是由男方父母請媒人到女方家說親﹐婚事說成後﹐由男方酬謝媒人。媒人去說親時﹐需帶上一壺酒﹐一條哈達到女方家送給姑娘的父親。經媒人說合後﹐雙方父母再請兩位證人﹐定一份「訂婚書」﹐表示不能隨意解除婚約。
父母代兒求婚
訂親時﹐有的地方由男方父母親自帶上一桶酒、若干哈達到女方家去﹐到後﹐首先獻哈達﹐然後一邊喝酒﹐一邊提出要求。對方若同意﹐姑娘也願意﹐便可得到明確而滿意的答覆﹔若是不同意﹐不是直言謝絕﹐就是藉故託辭。
喇嘛擇定婚期
訂婚到結婚的中間距離至少是三個月﹐一般是半年、一年或更長時間。結婚前男方要向女方送幾次禮。婚期由喇嘛擇定﹐婚期前兩天﹐男方要帶上一桶酒和哈達到女方家去﹐同時喇嘛還要念兩天經﹐為新郎新娘祈禱幸福。
新娘離家前﹐父母要作一些囑咐﹐臨出家門時要喝一次酒﹐行至半途中再喝一次酒﹐快到夫家時還要喝一次酒。
新娘被接到夫家後﹐第一件事是敬酒。新娘要親自把酒倒在碗裡﹐一一給每一位客人敬酒﹔客人要在碗邊抹一點酥油﹐表示吉利。之後﹐新娘帶要給客人敬食。
在新娘給客人敬酒敬食之後﹐新郎應先敬兩碗酒給為他們擇定婚期及為他們唸經祝福的喇嘛﹐並送上銀元﹔新郎還要給岳父岳母新布衣服和銀元。這些儀式結束後﹐喇嘛唸經祝賀新婚夫婦幸福愉快。一般情況下﹐婚禮活動為期三天。婚禮活動中﹐人們興高采烈地邊喝酒﹐邊唱歌﹐邊跳舞﹐非常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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