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導,日前,美國一家法庭判決微軟侵犯了其他公司有關反盜版技術上的專利,要求微軟賠償3.88億美元經濟損失,這是罕見的小公司「扳倒」微軟的案例。
原告是位於加州的Uniloc美國公司和Uniloc新加坡公司。法庭判決認為,微軟侵權成立,必須賠償原告3.88億美元。 Uniloc聘請的律師保羅·海耶斯(Paul Hayes)表示,原告與微軟鬥爭了6年,最終取得了勝利。
此案的陪審團由6名女性和4位男性組成,他們在當地時間7日下午開始合議。此案直接針對的是微軟Windows XP系統和一些Office軟體,未包括Vista系統。 Uniloc公司要求微軟按照每份2.5美元,支付售出的2.23億份XP系統、Office、 Server等軟體的版稅。
Uniloc公司主要研發用於軟體和視頻遊戲的反盜版工具和組件。該公司表示,微軟在Windows和Office軟體中的產品激活功能侵犯了他們的專利。在產品激活過程中,用戶首先需要註冊成為合法正式用戶,這一功能的目的是阻止一個軟體許可證用於多台電腦。
微軟稱,該公司將就這一裁定提起上訴。微軟發言人大衛·鮑文馬斯特(David Bowermaster)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對法院的裁定非常失望,我們相信自己沒有侵權,原告這項專利是無效的,要求我們賠償其經濟損失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
原告稱,他們在1992年就獲得了專利權。 2003年,該公司就起訴了微軟公司,最初的判決有利於微軟,去年聯邦上訴法庭推翻了最初判決,要求羅德島州普羅維德斯地區的法庭重審此案。最終終於勝利。
原告律師稱,微軟原先辯稱,Uniloc公司的專利是無效的。但是這一說法並未獲得法官支持。原告律師海耶斯表示:「此案中一個小公司和一個巨人鬥爭,對於Uniloc來說,這是一次重大勝利。」
Uniloc的專利是由澳大利亞人瑞克·理查德森(Ric Richardson)所有,他在上世紀90年代初開發了一種與軟體註冊系統有關的技術。 Uniloc聲稱,理查德森在1993年向微軟展示了這種技術,微軟當時保證不會拆解代碼複製該軟體,但在1997或1998年時,微軟卻違背了諾言,開 發了類似的軟體。(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原告是位於加州的Uniloc美國公司和Uniloc新加坡公司。法庭判決認為,微軟侵權成立,必須賠償原告3.88億美元。 Uniloc聘請的律師保羅·海耶斯(Paul Hayes)表示,原告與微軟鬥爭了6年,最終取得了勝利。
此案的陪審團由6名女性和4位男性組成,他們在當地時間7日下午開始合議。此案直接針對的是微軟Windows XP系統和一些Office軟體,未包括Vista系統。 Uniloc公司要求微軟按照每份2.5美元,支付售出的2.23億份XP系統、Office、 Server等軟體的版稅。
Uniloc公司主要研發用於軟體和視頻遊戲的反盜版工具和組件。該公司表示,微軟在Windows和Office軟體中的產品激活功能侵犯了他們的專利。在產品激活過程中,用戶首先需要註冊成為合法正式用戶,這一功能的目的是阻止一個軟體許可證用於多台電腦。
微軟稱,該公司將就這一裁定提起上訴。微軟發言人大衛·鮑文馬斯特(David Bowermaster)在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對法院的裁定非常失望,我們相信自己沒有侵權,原告這項專利是無效的,要求我們賠償其經濟損失沒有法律和事實依據。」
原告稱,他們在1992年就獲得了專利權。 2003年,該公司就起訴了微軟公司,最初的判決有利於微軟,去年聯邦上訴法庭推翻了最初判決,要求羅德島州普羅維德斯地區的法庭重審此案。最終終於勝利。
原告律師稱,微軟原先辯稱,Uniloc公司的專利是無效的。但是這一說法並未獲得法官支持。原告律師海耶斯表示:「此案中一個小公司和一個巨人鬥爭,對於Uniloc來說,這是一次重大勝利。」
Uniloc的專利是由澳大利亞人瑞克·理查德森(Ric Richardson)所有,他在上世紀90年代初開發了一種與軟體註冊系統有關的技術。 Uniloc聲稱,理查德森在1993年向微軟展示了這種技術,微軟當時保證不會拆解代碼複製該軟體,但在1997或1998年時,微軟卻違背了諾言,開 發了類似的軟體。(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小公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