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在國內被壓迫得無處申訴──政府是黨的機構,媒體是黨的喉舌,能夠生存且在政府那裡說得上話的「非政府組織」,比如工會、婦聯等,也無非是「以非政府組織名義出現的政府機構」罷了。於是中國人就只能指望在國際社會關注下,中國政府出於「面子」考慮稍稍收斂其政治暴行,從而使中國人多少獲得一點活動空間,「和平理性地與政府對話」,以求人權獲得「寸積銖累」的進步。
應該說,國際社會從去年開始對中國政府的態度有了一些改變。這一變化始於歐洲政局的變化,自德國新政府主動改善與美國的關係以後,關注中國人權總算又提上了歐盟的議事日程。從5月份美國總統布希接見中國三位異議人士以來,近兩個月一些西方國家也緊隨其後,陸續會見中國的異議人士。歐洲議會副主席愛德華.麥克米蘭.史考特還公開宣布,歐盟將通過一個達1.42億歐元預算的項目(約1.6億美元),用於幫助那些還沒有民主化的國家。
而中國政府也用實際行動回應了西方國家對中國人權的關注。6月8日,三峽移民維權人士付先財因為接受德國電視一臺採訪而受到當地警方傳喚,在傳喚結束後回家的路上遭到不明身份暴徒的襲擊,被毆成重傷,現肩部以下癱瘓,且未得到及時救治。而且據付先財講述,此前一年多時間裏,付先財曾多次遭此類騷擾和威脅,有時候警察亦直接介入此類暴行──妙就妙在暴徒的「身份不明」,與近幾年異議人士屢次遭受「不明身份的暴徒」襲擊的情況如出一轍。
指使「身份不明的暴徒」襲擊異議人士,對中國政府來說至少有如下兩點好處:
第一,中國當局除了承諾將追查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之外,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就算輿論猜疑這些暴徒受到政府指使,證據何在?國際社會就算群情洶洶,總不能逼迫中國政府為這些「不明身份的暴徒」承擔法律責任吧?而且這種承諾只限於在國際社會關注的案例裡,如付先財案例;如果只有本國人士關注的案例,政府連這種承諾也乾脆免了,比如郭飛雄在太石村維權中數度被毆打,政府什麼時候承諾過要「追查凶手」呢?
第二,藉助黑社會勢力的介入,可以極大地造成對異議人士的心理壓力。對於異議人士來說,支撐他們奮鬥抗爭的主要動力來自於政治使命感,對於來自政府的壓力,他們知道施暴方是誰,而且也知道政府出於自尊,必須要設置一道底線,否則就徹底墮落為薩達姆之流。而黑社會勢力的行動卻無需考慮底線,什麼手段能夠增加受害者的恐懼感,就會毫不猶豫地採取什麼手段。異議人士中的勇者可以將自己的安危置之度外,但一旦牽涉到家人安危,勇者也會躊躇再三。
這種做法較之薩達姆、金正日要高明得多。薩達姆政權動輒對批評者施以割舌之刑,弄得自己在國際社會臭名昭著。而正在標榜自己頗具「大國風範」、日益文明進步的中國政府,至少目前還不想國際社會將其視為薩達姆同類。但只要將政府暴力轉變為「不明身份的暴徒」的私人暴力,中國政府就可以像這次處理付先財事件一樣,由外交部發言人出面說一番冠冕堂皇的官式語言,以塞國際輿論悠悠之口。而對於付先財本人的醫治、懲治凶手之類,那就要看本政府高不高興落到實處了。而國際社會的人權組織再有能耐,也不會愚痴到用道義標準去撻伐另一個國家的「不明身份的暴徒」。至於用經濟制裁對付黑社會組織,更是聞所未聞。
筆者在2003年發表的「威權統治下的中國現狀及其前景」一文中曾談到,中國已經出現「公共權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合法化,政府行為黑社會化」幾大趨勢。在此情形下,用國際通行的人權、民主、自由價值理念去規範越來越樂於用黑道手法管理社會的中國當局,無異於緣木求魚。
但愛護共產黨與中國前途的人士應該想到,以黑社會方式治國,實非人間正道。除了激發矛盾、毒化社會之外,不會有其他的長遠影響。
明見網(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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