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媒體報導, 毆打中國公民趙燕的美國國土安全部警察洛德斯13日在紐約西區聯邦法院過堂,洛德斯在法庭上拒絕認罪,並聲稱自己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事。這也是洛德斯在發生趙案被打事件,公開。
據鳳凰衛視報導,洛德斯13日在律師柯恩的陪同下,出現在聯邦法庭。這是事件發生後,洛德斯第一次公開露面。在當地時間13日上午11點過堂時,洛德斯拒絕認罪。
洛德斯稱:「我只是做了我該做的工作,以我過去17年接受的專業訓練,她(趙燕)抵抗,我用了適當、合法的武力。」
過堂後案件進入雙方搜證階段,法官規定雙方必須在11月5號之前提出相關動議,隨後法院將另組12人陪審團,對案件進行審判。
趙燕的律師雷根告訴記者,在8到10天後,趙燕受傷的完整醫療報告就可以出爐,到時候雷根會根據這份報告,決定提出民事訴訟的時間。稍早雷根曾表示,趙燕將要求美國政府和洛德斯賠償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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