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寧陽方面卻對此全盤否認。今天本報記者與寧陽方面聯繫後,收到寧陽縣縣委宣傳部、寧陽縣公安局、泗店鎮人民政府的「情況匯報」,其中的「說法」是:「公安民警始終沒有對他們動過一拳一腳」,「整個詢問過程,無一人進行毆打和其他非禮行為」,媒體的報導「完全是子虛烏有,憑空臆造,別用有心」。這份報告的列印日期是元月8日。
據《濟南時報》記者趙京橋介紹,近些天,他們連續收到寧陽縣泗店鎮西孟村村民投訴,反映村支書柳方柱侵佔集體款項數十萬元,多年來毆打村民不計其數,村裡還設了一個小黑屋,動用刑具對付村民,等等。1月5日,他與《濟南時報》攝影部記者呂廷川、《山東青年》雜誌社記者楊福成前往西孟村採訪。其時鎮政府工作組也正在該村調查。下午3點30分,當記者結束採訪返回途中。被七八輛警車追上,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扣留了司機的行車證。記者一行在警車「護送」下來到縣委宣傳部,被強令交出膠卷、採訪筆記、錄音帶等。記者在被迫交出有關材料後,仍未獲得自由,連上廁所都有人跟蹤。當晚七時半左右,十多名身著便衣、自稱是警察的人衝進辦公室,大打出手。趙京橋肩、胸、頭等多處遭遇老拳;呂廷川手被擰破,被打得連走路都困難;楊福成在被圍毆中腹部受傷,蹲在地上,被人撕扯著往外拖,皮衣被撕破;連司機也被數人圍住,有人扯住其頭髮,有人扭住其骼膊,有人狂擊其頭部。約二十分鐘後,眾記者被拖出宣傳部,押進警車,帶到公安局治安大隊。在詢問中,一個胖子抓住趙京橋的頭部,用拳頭猛擊其前胸,其他人也遭到恐嚇、威脅。夜裡十二點多,《濟南時報》社特派小組趕到,眾記者才得以脫身。
今天,記者電話採訪了寧陽縣公安局和寧陽縣委宣傳部。警方接電話的一位秘書小姐說,媒體的報導「純屬誣告」,「根本沒有此事」;縣委宣傳部一位姓張的主任說,「報導中80%是水分」,「警察不會打記者,因為現在不是前幾年了,警察的素質都比較高,你叫他打他也不會打」---這位主任用的是「推理法」。
在寧陽的官方材料中,不僅警察沒有毆打記者,記者還煽動村民打壞了幹部。材料中寫道:上午11點半左右,三個自稱是記者的人來到西孟村,「在村委大院裡擺開兩張桌子,記錄群眾反映的問題,有一人在現場拍照。群眾情緒異常激烈,有幾個村民把朱明德書記(泗店鎮黨委副書記)架到院子裡,一人用大喇叭向他頭部狠砸幾下,下面踢了幾腳,把大衣上的釦子也撕掉了。與此同時,一夥村民把主持村裡工作的村主任薛興起拉到院子中毆打」,「朱明德同志被打成腦震盪,薛興起同志身上多處受傷」。
寧陽方面的結論是:「幾位記者在不明身份的情況下進行採訪活動,主觀上具有煽動群眾的故意,客觀上造成圍攻幹部、毆打幹部,損壞公物,致使工作組無法開展工作、破壞了社會穩定的嚴重後果,對其行為要負責任」,同時,「記者進行失實報導,極不符合新聞記者的職業道德規範,並已造成了對寧陽形象的嚴重侵犯,對此,該報(《濟南時報》)要負責予以澄清、糾正」。至於記者與寧陽警方的「過節」,官方的解釋是:「公安機關將其人員和車輛扣留(請注意是「扣留」),是接到舉報後依法採取的公務行為,後帶其到公安局詢問身份,符合《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的規定」。
有意思的是,《濟南時報》與寧陽縣都要求對方予以解釋和答覆,都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情況」,都表示保留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此事的權利。
不容置疑的是,在此事中,肯定有一方在公然撒謊。撒謊者到底是誰呢?是堂堂的寧陽縣委宣傳部、寧陽縣公安局,還是應該視真實為生命的《濟南時報》社及其記者?
摘自《法制日報》(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 關鍵字搜索:
- 山東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