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焦慧强犯贪污罪受贿罪,获刑11年。(图片来源:网络)
【williamhill官网 2021年7月20日讯】(williamhill官网 记者董林杉综合报导)今日(20日)北京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焦慧强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曾扬言要守住清贫的焦慧强,被指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搞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司法。
据大陆官媒报导,7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市检察院前副检察长焦慧强贪污、受贿一案,裁定其犯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焦慧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到案后主动交待办案机关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故酌情判决。
值得一提的是,中共官方通报没有披露焦慧强贪污、受贿的金额,只说他贪污数额巨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他也是一个典型的“两面人”,作为工作了25年的“老政法”,焦慧强曾多次在公众场合表态,“要敬畏法律、坚守良知”,“愿每位海法人都有一颗干净的灵魂”。
焦慧强现年48岁,山西洪洞人。1995年8月,焦慧强进入北京市检察院工作,历任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副处长,第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等。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焦慧强海淀区法院任职期间曾担任审判长审理过多宗贪污案,包括北京市原文化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处长白玉清贪污案等。至2019年3月,焦慧强任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2020年5月8日,焦慧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有陆媒报导,焦慧强担任海淀区法院院长期间,曾提拨了一批官员。海淀法院党组在2016年年底调整了20多个中层正职,之后提拔了50多个中层副职。
报导指,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曾审理很多敏感案件,比如备受关注的“李天一案”一审以及方舟子与崔永元案等,争议较大的“快播案”也是海淀法院一审宣判的,当时焦慧强仍在海淀区法院任职。另外,也有人举报他生活作风问题。
2021年2月5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焦慧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双开”通报称,焦慧强搞钱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侵吞巨额公共财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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