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今次立法会选举的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图片来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williamhill官网 2020年7月16日讯】九月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将于7月18日开始,此前民主派亦有争议是否应该签“确认书”。昨日选举管理委员会上传今届选举的“确认书”,其内容和格式与2018年补选及2016年选举无异。“确认书”要求参选人表明拥护《基本法》及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亦须拥护《基本法》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九(四)条。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港版国安法”,没有在确认书上被提及。但都有民主派人士忧虑国安法已成为《基本法》一部份,若签“确认书”则表示连带认同国安法。
对此黄之锋在脸书上发表个人看法,全文转载如下:
距离立法会选举提名期开始尚余两天时间,目前“国安法”三字至今仍不存在于确认书当中。当然,政权如此疯狂,仍不能排除确认书内文在提名期前一天,突然变本加厉,但以下一切观点陈述,均以确认书内文维持现有版本为前提。
回顾过去四年的选举,签署确认书能够入闸的,有为数不少素人。签署确认书后仍被取消资格的,则有我和梁天琦等人。不签署确认书也能入闸的,就有公民党和人民力量。至于拒签确认书后被取消资格的,便有陈浩天。由此可见,政权过去取消任何政治人物的参选资格与否,其实并不取决于该人有否签署确认书。
另一方面,政治人物的抗争意志能否彰显,其实并不在于签署确认书的环节,正如无人会因梁天琦曾签确认书,而质疑他的抗争意志;而选民亦已透过初选,授权谁人背负民意参与往后议会抗争,过去一年积极投入反送中运动的候选人,亦确实以高票当选。
那,既然确认书一直并非用作DQ参选人的衡量指标,亦非有效评估政治人物有否抱持抗争意志,到底在2020年的香港,对中共来说,仍有什么作用?正如我参与草拟的声明提到“北京早已为破坏我们团结与互信设下陷阱”,而这陷阱就是确认书。
在我而言,如选举论坛所述,当然坚拒签署任何支持国安法的文件。不过,签不签署至今仍未有国安法字眼的确认书,渐成所有候选人会见记者时,必定要回应的必答题。签确认书与否,在选举期间,容易被视作比拼激进取态的做法,这点尚可理解;但我担心的是,即使初选过后,签不签署这种争拗仍成为民主派互相指责的机会(这经已发生)。
昨天,我与十多位朋友表明“就着未来有关文件签署的取态,我们将会约见泛民初选人作磋商,期望整个民主阵营能团结一致,毋负选民期望”。各人在声明内容里未有交待个人想法,原意是希望先跟民主派同路人讨论,方共同交待正式立场。
同日晚上,已有不只一位初选参与者,当中更包括政党领袖,在社交媒体表明拒签确认书。我想,表明立场是可以理解的,但若在字里行间暗批其他会签署确认书的候选人,争论有否尊严,在初选过后仍对同路人抱有敌视态度者,并不会是广大支持者乐见。
正因如此,我个人由衷希望,“签就一齐签,唔签就一齐唔签”。无论最后能否达成共识,我也希望在初选过后,各阵营放下分歧并非沦为空谈。签署与否不会成为遭到同路人攻击的话题,如《抗争派立法会参选人立场声明:同行,是我们唯一选择》。
(此文为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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