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表之,在宋徽宗宣和五年(1123年),到南康(今江西星子县)军,任司录参军。他经过蕲州(今湖北蕲春)时,游登五祖山,他一个人冒着风雨,登上了最高处,到了白莲池亭,在一块大石上休息。恍恍忽忽,好象在睡梦中,见到一个老和尚,那和尚拄着拐杖,对他说:“您这一次去庐山没有太大辛苦,只是到了晋州,会有失掉孩子的悲痛。由于您过去在晋州作官,错误的拘押了一个民妇,使她失去了自已的儿子。现在是报应呀!”和尚说完,就不见了。赵表之觉得这里并非做梦的地方,又细想,自己没作过拘押民妇的事。晋州(今山西平阳)远在河东(今山西一带),也许将来会到那里作官。他回去对家人说起这件事,大家都很感叹诧异。
赵表之回家,从祖山又到了黄梅县(今属湖北)。第二天,因为下雨没有赶路。小儿子善郎,忽然得了急病。县令吴宇赶到,偶然谈起本县的地理沿革,说:“本县唐朝时,曾属于南晋州,很少有人知道这件事。”赵表之惊叹,知道和尚的话有凭据,疑心自己的儿子一定活不长,就许愿:自己以后要剃去头发,去当和尚。
过了四天,善郎终于死在白湖驿站,离黄梅县不过三十多里。赵表之从此明白了善恶报应的佛理,便毅然决然的出家当了和尚。
(据宋代洪迈《夷坚志》)
附言:《列子・汤问篇》曰:“(世间奇异之事)夷坚闻而志之。”夷坚:人名。志:同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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