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文讲叙的是一个四岁的幼儿在某个体经营的幼儿园被园方安排在1.5米的高低床上午睡,造成孩子颅内骨折和颅内出血的摔伤。然而幼儿园为逃避责任竟然利用其在医院工作的家属这一便利条件贿赂当事医生,隐瞒孩子颅内骨折及出血这一严重病情。在孩子家长发现有异避开相关人员重新检查发现这一情况后,当事医生却置孩子安危如不顾坚持给出仅有外伤的诊断。后来家属将此事投诉到孝昌县卫生局,经多方上访投诉卫生局才勉强受理。但卫生局却无视事情的真相无中生有捏造事实,在家属确凿的证据面前竟然极不公正、漏洞百出的做出了“医院无隐瞒病情及受贿情况的回复”。这个证据清楚的连脚趾头都能看明白的事实,我们的公仆却还能大言不惭的厥词大放真是让人汗颜。这也是天底下所有草根的悲哀!
整个事件经过如下:
幼儿园为逃避责任贿赂医生,卫生局颠倒黑白包庇医院
我是湖北省孝昌县人。09年9月23日我四岁的女儿在孝昌县神童幼儿园(该幼儿园为园长个体经营)被园方安排在1.5M的高低床上午睡(此时才知道孩子在幼儿园一直是睡的高低床),而且园方疏于照管以至孩子从床上摔下来,造成孩子头部手部的严重摔伤(后经诊断为:颅内骨折、右手骨折)。但园方为隐瞒孩子的病情贿赂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当事医生,在孩子经过CT等检查后医生得出的诊断结论为:1右桡骨远端骨折,2头额外伤。并且告诉家属无需任何治疗把孩子抱回家休息几天即可。当时家长发现孩子头部严重肿胀而且出现恶心、呕吐症状,于是家长避开了武静及相关人员(武静-幼儿园园长的儿媳为该医院职工,患儿的诊治和检查均不属其工作范围,但在患儿第一次的诊断检查种她经常现身)仍然在同一家医院以一个普通病人的身份进行检查,这次CT检查终于“发现”孩子颅内骨折。当家属拿到颅内骨折的检查报告给当事医生时当事医生仍然信口雌黄隐瞒患儿病情,并坚持给出了头额外伤的诊断结论。
见此家长将孩子转到孝感市中心医院治疗。时至此时家长才知道孩子因颅内损伤三天内不能吃饭喝水,而且必须密切关注颅内渗血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宁愿美好的相信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第一次的“误诊”是因为医学的深奥和复杂,那为什么当家属把孩子颅内骨折的CT报告提供给当事医生时他仍然肆无忌惮的隐瞒病情、仍然对毫无医学专业知识的患儿家属信口雌黄、仍然给出了头额外伤的诊断结论。对此我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医院相关医生收受了贿赂,刻意隐瞒患儿的病情,为了一己私利置患儿人生安全于不顾。
如果我们当时真的按照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当事医生的“无需治疗回家休息即可”医嘱执行、如果孩子一直按照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当事医生的诊断结果“头额外伤”治疗……,每当想到这我就会浑身颤栗,我的孩子啊!一个四岁的鲜活的生命!你那稚嫩的花蕾在那一点点的利益和物欲面前显的那么的脆弱而苍白!
后来我们将此事投诉到孝昌县卫生局,经多方投诉卫生局才勉强受理。但卫生局却无视事情的真相无中生有捏造事实,颠倒黑白的做出“医院无隐瞒病情及受贿情况的回复”。咱们看看孝昌县卫生局是如何回复的吧!
1、 在回复中孝昌县卫生局对在患儿家属将患儿颅内骨折的CT报告提交给当事医生时,当事医生仍然信口雌黄坚持给出了头额外伤的书面诊断结论这一铁证只字未提(此份证据在向卫生局投诉之初就已向其提供)。
2、 由于家长发现孩子出现恶心、呕吐症状而避开厉害关系人重新进行的CT检查,在回复中却成为在整个事件中从未露面的左海明主任的建议下的复查。如果事实确实如卫生局回复中所说医院没有隐瞒病情,复查是在左海明主任的建议下进行的而且发现了患儿颅内骨折的病情。那为什么在主任的关注下、在医生拿到这份检测报告后、在患儿和家属离开医院的最后一刻转院证明上出院诊断结论仍然为头额外伤呢?这也太滑稽了吧!
3、 孝昌县卫生局在回复中说“初步诊断往往出现不正确的诊断,与最后诊断也存在差异”,那么我们来看看医院在整个事件中给出的诊断结论到底有哪些差异。先看当事医生在家属要求转院时开具的转院证明吧!入院诊断为“1右桡骨远端骨折,2头额外伤”,出院诊断为“1右桡骨远端骨折,2头额外伤”。一字不差一笔不多啊!恕我愚钝医院的初步诊断结论和最后诊断结论它的差异在哪呢?在那个从未出现的左海明主任的关注下才发现的患儿颅内骨折的病情在那份诊断书上有体现呢?
医院医生置病人安危于不顾肆无忌惮的隐瞒病人病情,正是其张狂才留下的书面证据却被孝昌县卫生局“忽略”。医生的肆无忌惮和书证现在却不足以还事实一个真相,天地之大难道就真的没有正义和公理了吗?
现在我的女儿侥幸逃脱了遭受更大伤害乃至于死亡的厄运。亲爱的女儿啊!你知道吗是上帝在冥冥之中的护佑让你现在能够健康、自由的呼吸成长。我祈祷上帝啊!在我的女儿再次遭遇不幸时,请您不要太忙!因为她只是一个四岁的鲜活而稚嫩生命经不起太多的风雨。
孝昌县卫生局对市长信箱交办单(5034)的回复
市 "网上信访"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局在接到接市长信箱(5034)号交办单后,立即组织专班调查了此案,对曾太旺反映孝昌县医院与神童幼儿园相互勾结的卑劣行径及的行政不作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曾佳颖在孝昌县医院诊疗经过:患儿,曾佳颖,女,4岁,孝昌县神童幼儿园学生,父亲是孝昌县水厂职工,母亲是孝昌县移动公司职工。
患儿于2009年9月23日中午午睡时(在神童幼儿园)不慎从1m高处床上摔下受伤,急送县医院就诊,因神通幼儿园是医院妇产科医师武静母亲所办,故武静医师陪同患儿就诊,作头部CT及右前臂x线检查(放射人员韩文军),检查结果CT示:头颅CT未见异常,x线示:右桡骨下段青枝骨折。收患儿到骨科住院治疗,接诊医师彭卫,入院诊断:1右桡骨远端青枝骨折,2头皮下血肿,给予抗炎、止血、对症处理。下午患儿出现恶心,并呕吐一次,骨科左海明主任看患儿后,建议给患儿复查头颅CT。下午3时左右给患儿曾佳颖复查头颅CT发现:右侧额骨线形骨折。向患儿家属交待病情,患儿家属知情后要求转院,经劝留无效,于下午17:00时转孝感市中心医院治疗。转院时,患儿神志清楚,一般情况尚可。
额骨线形骨折是不易看出的,容易出现漏诊,医生不存在有意隐瞒患儿病情和患儿骨折的情况。下午3时复查CT,CT医生反复阅片,结合患儿病史,发现患儿有额骨线形骨折,并及时发出CT报告。
患儿来院就诊后,接诊医务人员根据患儿的病情,收入住院观察和检查,并给予积极治疗,处理得当,符合诊疗常规。医学是深奥复杂的,病人个体差异较大,正确的诊断来源于医师对患者病史的了解、临床表现、病情演变,完善辅助检查等信息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才得出来的,需要一个时间对患者观察和了解过程,初步诊断往往出现不正确的诊断,与最后诊断也存在差异,是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在所难免的。希望得到家属的理解和支持。
医院医生在对患儿曾佳颖诊疗活动中,未见有收贿的动机和理由,也没有证据显示县医院存在严重的受贿行为。
患者要求医生医德高尚、技术精良、诊疗至精至微、服务热情周到是合理的要求,我们可以理解。不管怎样卫生系统将加大全县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力度,加大医务人员医疗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给患者一个宽松的医疗环境。
孝昌县卫生局
2009年11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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