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回到孝昌,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两起连环命案,听了以后让人不寒而栗-—孝昌怎么了???
孝昌曾经是我们快乐成长的天堂!孝昌曾经是我们魂牵梦绕的故乡!是什么人打开了潘的啦魔盒,把我们美好的家园变成了人间地狱!让嗜血的魔鬼和无边的贪婪在这里疯涨!
1月28日中午,一名放鱼鹰的老者在孝昌县黄埠沙河漫水桥下发现一具女尸,县公安局简单勘察后随即宣布死者黄某系意外落水溺亡。在受害者家属提供了很多他杀证据后,犯罪嫌疑人王某突然人间蒸发,并于2月2日凌晨在107国道黄商超市门前出车祸离奇死亡。当两名死者亲属提出一系列疑问,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还原死亡真相的时候,县公安局领导称这两起事件纯属巧合,并停止了一切调查工作。
连环命案扑朔迷离,疑点重重。公安机关草菅人命,黑幕沉沉。背后隐藏着什么???
受害者被死很离奇
1月27日晚上8点左右,女性受害者黄某骑摩托车离开租住于孝昌县松竹街的家,再也没有回来,永远地离开了她的亲人。她有一对漂亮的儿女,他们再也没有“妈妈”可喊—他们好可怜!她有一个爱她的丈夫,他只能守着她的遗像回忆过去艰难又甜蜜的日子—他好悲痛!她有年迈的父母,而今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好凄凉!据了解,黄某死亡时间为1月27日晚上10点左右。虽然县公安局宣称为意外落水溺亡,但是受害者的家属和熟人都认为她的死是一个很大的谜:孝昌的人特别是黄埠附近的人都知道,黄埠沙河这个位子有点野,四周远离村庄,女性一般不敢夜晚独自到这个地方来。据黄某的熟人讲:黄平时在县城做点小生意,经常回老家季店某村,但是从来都不走黄埠沙河。受害者在松竹街的邻居称:1月27日那天晚上8点半左右受害者曾给她打电话,叫她不要栓门,过一会要把摩托车放到她家里。受害者的丈夫还说:孝昌县中学和小学都是1月28日放寒假,他们家早已商量好,考试结束后,就把两个孩子送回老家。受害者怎么会在27日晚上一个人回老家呢?我的一位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同学昨天还讲到:他们在受害者摩托车后备箱里找到了受害者的手套,据说受害者在冬天有戴手套的习惯,1月27日晚上天气非常寒冷,如果受害者是自己骑摩托车不慎落桥,为什么死前会把手套脱下来呢?这也太奇怪了!还有更离奇的:说是27日晚上蛮晚了,有人看到黄埠沙河漫水桥西则沙滩上停了一辆小面包车,有几个人在沙滩上边走边争吵,这个知情者当时吓了一跳,第二天就听说沙河死了人,他更是吓得什么也不敢说。又过了几天,人们看到有公安局的人在沙滩上寻找什么,一打听说是发现了作案者和受害者的鞋印,这个知情者就赶快跑到公安局报警,可是公安局却说即使能够证明当晚有人和受害者同在现场,也不能怀疑就是他杀。
公安机关案子办得很离奇
公安局侦察案件,一般都希望线索越多越好,可是孝昌县公安局似乎不是这样,他们有自己独特的办法,总结为一句话即:证据不足法。第一,受害者亲属提供的线索不能作为证据。据黄埠附近的老乡们讲,在1月28日发现尸体的现场,当地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去了很多人,他们只是对尸体进行了查看,并没有到周围调查和走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一个领导就马上宣布受害者是骑摩托车落水溺亡。当时现场围了很多村民,大家提出了一些疑问,公安局的一个领导居然说“你们不要浪费我们的时间”。随后受害者的家属向公安局反映了受害者生前的很多反常行为。据了解,受害者生前与孝昌县鸣兴公司一个姓王的员工联系非常密切,受害者死亡的当晚与王某有过多次电话和短信联系,受害者与王某之间有经济纠纷,王某曾代表鸣兴公司从受害者处赊购了一定数量的食用油。对于受害者家属提供的这些线索,公安机关说这只是家属的判断,不能作为证据。第二,现场重要的物证不能作为证据。为了给公安局出示证据,受害者的亲属20多人在案发现场及沿线苦苦寻找,最终在黄埠沙河漫水桥西则沙滩发现了一男一女的鞋印。据受害者的丈夫讲:鞋印延伸200多米,他一眼就认出了妻子的鞋印,第二天到殡仪馆将受害者的鞋子拿到现场比对,鞋子与鞋印完全重合。后来在受害者亲属的再三请求下,县公安局将受害者的鞋印送到省公安厅做了鉴定,湖北省公安厅的鉴定结果为:鞋印与实物相吻合。各位网友,当你看到这里的时候,你还相信受害者是意外落水淹亡的吗?可是我们的公安机关偏要这样认为。因为没有人亲眼见到受害者是怎样落水的,其他的一切都不能作为立案的证据。第三,嫌疑人的供述也不能作为证据。据我的那位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同学讲,其实在1月30日的时候,公安局已经对嫌疑人王某进行了讯问,王也招供了1月27日晚上9点半以后,他与受害者在孝昌县西北欧家河漫水桥见过面,还谈了大概半个小时。熟悉孝昌地理的网友都知道,欧家河漫水桥与案发现场为同一个方向、同一条路线,离案发的黄埠河漫水桥大概1公里左右。我当时就说,既然作案的人物、时间、地点都非常可疑,把嫌疑人控制起来进一步审问肯定会有结果。我的同学说:这个案子的学问就在这里,至于是否留滞嫌疑人,是否继续讯问,全靠公安机关拿捏。如果嫌疑人是一般的平头百姓,就现有证据早就可以立案侦察,案情早就水落石出了。可是嫌疑人偏偏有一定的背景,既有红道上的背景,也有黑道上的背景,一开始就有人出来替他说话,有人在幕后操控这个案件,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公安局只是问一问,就以证据不足而放人的道理了。受害者的哥哥是一名现役军人,以前我们还是校友。据说他单位还派人到孝昌进行协调,希望公安机关加大办案力度。我的那位同学说:部队出面意义也不大,当然公安局会把程序走到位,把表面文章做足,组织糊弄组织还是蛮简单的。
犯罪嫌疑人亡得更离奇
据内部消息,1月28日晚上,公安机关根据受害者的亲属提供的线索去“找”了王某,据称是没有找到。1月29日公安机关就说王于当天被公司安排到江西收账。1月30日,当受害者家属向县里的主要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后,王某又于下午从江西回到了孝昌。2月1日下午,当受害者的家属在黄埠沙河发现鞋印后不到2个小时,就有人发现王某离开了孝昌,公安局也说找不到王某了。王某这个人真是有些传奇色彩了,召之即可来!呼之即可去!想来即可来!想去即可去!事态的发展往往就是这样峰回路转,往往就是这样奇上加奇!2月1日晚上,王某终于被车撞死了。
犯罪嫌疑人王某死了,死得其所,死得凑巧,死无对证,人死案结。一切都可以画句号了!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来自sina博客:“受害人家里几代当兵,他们夫妻也是退伍军人,保国出力,如今谁来保卫他们的家?可谓:先辈抗枪征战死,后人受辱血泪流。呼吁孝昌人行动起来,随时准备加入游行行列,为他们讨回公道。
公安局以监控不清不给受害人家属看,他们该怎么办?交通肇事逃逸能私了?殷实你他妈的为陈小华办丧事,可以派警车开道,这么离奇的人命案,你狗日的还能坐得稳?挖你祖坟。
无论公安机关如何掩盖,事实终归是事实,相信不久真相会大白于天下。孝昌公安机关前言不搭后语,办案前后矛盾百出,绝不是一般的业务水平差就能解释的问题,公安内部个别人肯定与嫌疑人王某有牵连,否则不会出现把嫌疑人放走的情况。嫌疑人王某的死就更奇怪了,听说所谓肇事司机已经抓获,该司机称当晚王某横卧在公路上,他急打方向盘躲闪不及导致后轮压上王某。但是孝昌公安机关这次结案“很果断”,已经认定是该司机所为。看来王某“意外死亡”的“真相”又要被成立了。高啊!
嫌疑人王某的死就更奇怪了,听说所谓肇事司机已经抓获,该司机称当晚王某横卧在公路上,他急打方向盘躲闪不及导致后轮压上王某。
这个说法印证王某的死也是被害的,是再一次杀人灭口啊!!!请上级公安机关尽快控制孝昌公安局内部某些人或是王某所在的公司的相关人员,以免更大的悲剧再次上演!!!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上级公安能破案!!!
这些人可能会狗急跳墙:孝昌公安局夏局长、唐队长。那个公司的陈小华也得注意。请上级公安机关防止这些人或其他人再次制造血案!!!十万火急!!!
当受害人家属发现脚印,夏局长和唐队长当晚也到现场,问到痕迹专家可以断定凶手时,唐队长先通知王的大伯王建东,再由王建东通知陈小华,他两考虑三凶手难全保,决定让王项宇去死,在项的妹夫家,他们吃了送行饭,最后见了妻和子,走到路边王酒劲上涌,倒在地上。见人已死王的妹夫直接告诉陈小华。车子是套牌司机是请人代替,一个离奇案就演完。
我是王项宇的同学,想起他就这样死了,很替他痛心,有儿有女到如今,老婆要么守寡要么嫁做别人妻,哎图个啥?当时我劝他在季店修车过安稳日子,他要托关系找陈小华,不听忠告,让儿女一生背上杀人犯子女的名声,抬不起头,得了几十万那是不义之财,万一小朱改嫁还不带走?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陈小华恨不得用麻袋装钱打点,唉,搞不好靠山一倒,一个个还不都想用油炸了他。猪脑壳,死前认罪还落个全尸(但愿死的是个替身),结果半夜一个电话被车轧个面目全非。还得不到别人原谅你们怕打击面大,其实孝昌有正义感的人很多,高楚元的侄子在财政局上班,和陈小华一起做107国道工程,按理小高已犯法,不保陈小华,高家哪来滚滚财源?所谓王出车祸,简直胡扯,陈拿出钱来,然后在工程结算上加倍捞回,遭殃的是国家的钱,伤心的是黄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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