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前回到孝昌,街頭巷尾都在議論兩起連環命案,聽了以後讓人不寒而慄-—孝昌怎麼了???
孝昌曾經是我們快樂成長的天堂!孝昌曾經是我們魂牽夢繞的故鄉!是什麼人打開了潘的啦魔盒,把我們美好的家園變成了人間地獄!讓嗜血的魔鬼和無邊的貪婪在這裡瘋漲!
1月28日中午,一名放魚鷹的老者在孝昌縣黃埠沙河漫水橋下發現一具女屍,縣公安局簡單勘察後隨即宣布死者黃某系意外落水溺亡。在受害者家屬提供了很多他殺證據後,犯罪嫌疑人王某突然人間蒸發,並於2月2日凌晨在107國道黃商超市門前出車禍離奇死亡。當兩名死者親屬提出一系列疑問,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還原死亡真相的時候,縣公安局領導稱這兩起事件純屬巧合,並停止了一切調查工作。
連環命案撲朔迷離,疑點重重。公安機關草菅人命,黑幕沉沉。背後隱藏著什麼???
受害者被死很離奇
1月27日晚上8點左右,女性受害者黃某騎摩托車離開租住於孝昌縣松竹街的家,再也沒有回來,永遠地離開了她的親人。她有一對漂亮的兒女,他們再也沒有「媽媽」可喊—他們好可憐!她有一個愛她的丈夫,他只能守著她的遺像回憶過去艱難又甜蜜的日子—他好悲痛!她有年邁的父母,而今白髮人送黑髮人—他們好淒涼!據瞭解,黃某死亡時間為1月27日晚上10點左右。雖然縣公安局宣稱為意外落水溺亡,但是受害者的家屬和熟人都認為她的死是一個很大的謎:孝昌的人特別是黃埠附近的人都知道,黃埠沙河這個位子有點野,四周遠離村莊,女性一般不敢夜晚獨自到這個地方來。據黃某的熟人講:黃平時在縣城做點小生意,經常回老家季店某村,但是從來都不走黃埠沙河。受害者在松竹街的鄰居稱:1月27日那天晚上8點半左右受害者曾給她打電話,叫她不要栓門,過一會要把摩托車放到她家裡。受害者的丈夫還說:孝昌縣中學和小學都是1月28日放寒假,他們家早已商量好,考試結束後,就把兩個孩子送回老家。受害者怎麼會在27日晚上一個人回老家呢?我的一位在縣公安局工作的同學昨天還講到:他們在受害者摩托車後備箱裡找到了受害者的手套,據說受害者在冬天有戴手套的習慣,1月27日晚上天氣非常寒冷,如果受害者是自己騎摩托車不慎落橋,為什麼死前會把手套脫下來呢?這也太奇怪了!還有更離奇的:說是27日晚上蠻晚了,有人看到黃埠沙河漫水橋西則沙灘上停了一輛小麵包車,有幾個人在沙灘上邊走邊爭吵,這個知情者當時嚇了一跳,第二天就聽說沙河死了人,他更是嚇得什麼也不敢說。又過了幾天,人們看到有公安局的人在沙灘上尋找什麼,一打聽說是發現了作案者和受害者的鞋印,這個知情者就趕快跑到公安局報警,可是公安局卻說即使能夠證明當晚有人和受害者同在現場,也不能懷疑就是他殺。
公安機關案子辦得很離奇
公安局偵察案件,一般都希望線索越多越好,可是孝昌縣公安局似乎不是這樣,他們有自己獨特的辦法,總結為一句話即:證據不足法。第一,受害者親屬提供的線索不能作為證據。據黃埠附近的老鄉們講,在1月28日發現屍體的現場,當地派出所和縣公安局去了很多人,他們只是對屍體進行了查看,並沒有到周圍調查和走訪,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個領導就馬上宣布受害者是騎摩托車落水溺亡。當時現場圍了很多村民,大家提出了一些疑問,公安局的一個領導居然說「你們不要浪費我們的時間」。隨後受害者的家屬向公安局反映了受害者生前的很多反常行為。據瞭解,受害者生前與孝昌縣鳴興公司一個姓王的員工聯繫非常密切,受害者死亡的當晚與王某有過多次電話和簡訊聯繫,受害者與王某之間有經濟糾紛,王某曾代表鳴興公司從受害者處賒購了一定數量的食用油。對於受害者家屬提供的這些線索,公安機關說這只是家屬的判斷,不能作為證據。第二,現場重要的物證不能作為證據。為了給公安局出示證據,受害者的親屬20多人在案發現場及沿線苦苦尋找,最終在黃埠沙河漫水橋西則沙灘發現了一男一女的鞋印。據受害者的丈夫講:鞋印延伸200多米,他一眼就認出了妻子的鞋印,第二天到殯儀館將受害者的鞋子拿到現場比對,鞋子與鞋印完全重合。後來在受害者親屬的再三請求下,縣公安局將受害者的鞋印送到省公安廳做了鑑定,湖北省公安廳的鑑定結果為:鞋印與實物相吻合。各位網友,當你看到這裡的時候,你還相信受害者是意外落水淹亡的嗎?可是我們的公安機關偏要這樣認為。因為沒有人親眼見到受害者是怎樣落水的,其他的一切都不能作為立案的證據。第三,嫌疑人的供述也不能作為證據。據我的那位在縣公安局工作的同學講,其實在1月30日的時候,公安局已經對嫌疑人王某進行了訊問,王也招供了1月27日晚上9點半以後,他與受害者在孝昌縣西北歐家河漫水橋見過面,還談了大概半個小時。熟悉孝昌地理的網友都知道,歐家河漫水橋與案發現場為同一個方向、同一條路線,離案發的黃埠河漫水橋大概1公里左右。我當時就說,既然作案的人物、時間、地點都非常可疑,把嫌疑人控制起來進一步審問肯定會有結果。我的同學說:這個案子的學問就在這裡,至於是否留滯嫌疑人,是否繼續訊問,全靠公安機關拿捏。如果嫌疑人是一般的平頭百姓,就現有證據早就可以立案偵察,案情早就水落石出了。可是嫌疑人偏偏有一定的背景,既有紅道上的背景,也有黑道上的背景,一開始就有人出來替他說話,有人在幕後操控這個案件,這樣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公安局只是問一問,就以證據不足而放人的道理了。受害者的哥哥是一名現役軍人,以前我們還是校友。據說他單位還派人到孝昌進行協調,希望公安機關加大辦案力度。我的那位同學說:部隊出面意義也不大,當然公安局會把程序走到位,把表面文章做足,組織糊弄組織還是蠻簡單的。
犯罪嫌疑人亡得更離奇
據內部消息,1月28日晚上,公安機關根據受害者的親屬提供的線索去「找」了王某,據稱是沒有找到。1月29日公安機關就說王於當天被公司安排到江西收賬。1月30日,當受害者家屬向縣裡的主要領導反映有關情況後,王某又於下午從江西回到了孝昌。2月1日下午,當受害者的家屬在黃埠沙河發現鞋印後不到2個小時,就有人發現王某離開了孝昌,公安局也說找不到王某了。王某這個人真是有些傳奇色彩了,召之即可來!呼之即可去!想來即可來!想去即可去!事態的發展往往就是這樣峰迴路轉,往往就是這樣奇上加奇!2月1日晚上,王某終於被車撞死了。
犯罪嫌疑人王某死了,死得其所,死得湊巧,死無對證,人死案結。一切都可以畫句號了!真是幾家歡喜幾家愁!
來自sina博客:「受害人家裡幾代當兵,他們夫妻也是退伍軍人,保國出力,如今誰來保衛他們的家?可謂:先輩抗槍征戰死,後人受辱血淚流。呼籲孝昌人行動起來,隨時準備加入遊行行列,為他們討回公道。
公安局以監控不清不給受害人家屬看,他們該怎麼辦?交通肇事逃逸能私了?殷實你他媽的為陳小華辦喪事,可以派警車開道,這麼離奇的人命案,你狗日的還能坐得穩?挖你祖墳。
無論公安機關如何掩蓋,事實終歸是事實,相信不久真相會大白於天下。孝昌公安機關前言不搭後語,辦案前後矛盾百出,絕不是一般的業務水平差就能解釋的問題,公安內部個別人肯定與嫌疑人王某有牽連,否則不會出現把嫌疑人放走的情況。嫌疑人王某的死就更奇怪了,聽說所謂肇事司機已經抓獲,該司機稱當晚王某橫臥在公路上,他急打方向盤躲閃不及導致後輪壓上王某。但是孝昌公安機關這次結案「很果斷」,已經認定是該司機所為。看來王某「意外死亡」的「真相」又要被成立了。高啊!
嫌疑人王某的死就更奇怪了,聽說所謂肇事司機已經抓獲,該司機稱當晚王某橫臥在公路上,他急打方向盤躲閃不及導致後輪壓上王某。
這個說法印證王某的死也是被害的,是再一次殺人滅口啊!!!請上級公安機關盡快控制孝昌公安局內部某些人或是王某所在的公司的相關人員,以免更大的悲劇再次上演!!!
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上級公安能破案!!!
這些人可能會狗急跳牆:孝昌公安局夏局長、唐隊長。那個公司的陳小華也得注意。請上級公安機關防止這些人或其他人再次製造血案!!!十萬火急!!!
當受害人家屬發現腳印,夏局長和唐隊長當晚也到現場,問到痕跡專家可以斷定凶手時,唐隊長先通知王的大伯王建東,再由王建東通知陳小華,他兩考慮三凶手難全保,決定讓王項宇去死,在項的妹夫家,他們吃了送行飯,最後見了妻和子,走到路邊王酒勁上湧,倒在地上。見人已死王的妹夫直接告訴陳小華。車子是套牌司機是請人代替,一個離奇案就演完。
我是王項宇的同學,想起他就這樣死了,很替他痛心,有兒有女到如今,老婆要麼守寡要麼嫁做別人妻,哎圖個啥?當時我勸他在季店修車過安穩日子,他要托關係找陳小華,不聽忠告,讓兒女一生背上殺人犯子女的名聲,抬不起頭,得了幾十萬那是不義之財,萬一小朱改嫁還不帶走?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陳小華恨不得用麻袋裝錢打點,唉,搞不好靠山一倒,一個個還不都想用油炸了他。豬腦殼,死前認罪還落個全屍(但願死的是個替身),結果半夜一個電話被車軋個面目全非。還得不到別人原諒你們怕打擊面大,其實孝昌有正義感的人很多,高楚元的侄子在財政局上班,和陳小華一起做107國道工程,按理小高已犯法,不保陳小華,高家哪來滾滾財源?所謂王出車禍,簡直胡扯,陳拿出錢來,然後在工程結算上加倍撈回,遭殃的是國家的錢,傷心的是黃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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