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陆媒体报道,参与调查汶川豆腐渣校舍和其它维权事件的四川作家谭作人被控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8月12日在成都开庭审理,有包括遇难学生家长在内的数百民众前往声援谭作人,但都被拒法院门外,作为证人之一的著名艺术家艾未未也被当地警方堵在宾馆内无法前往作证,并遭到警察的殴打。前来采访的香港媒体更是被警方以“查毒品”为名,把记者拖在宾馆内直到开庭结束。庭内庭外,中共是如临大敌,使得这次审理成为四川法院有始以来最戒备森严的一天。
我们来看看什么是“颠覆国家政权罪”。这个听起来十恶不赦,蒙蔽了许多中国老百姓的罪名是中共惩治那些敢说真话中国人的一个恶法,其前身就是“反革命罪”。
中共为夺取政权和保住政权,几十年不断的折腾,他们自己称之为“革命”,但如果谁要起来反对他们胡折腾,便被视为“反革命”。到了九十年代,中共觉得叫“反革命罪”有点太土了,于是便“与时俱进”,出笼了一个在逻辑上都讲不通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说它逻辑不通,是因为“国家”和“政权”完全是两个概念,国家永远不可能被自己的民众所颠覆,而政权就是拿来颠覆的,如美国、加拿大等文明社会,政府每四年就被合法的颠覆一次,但国家却依然是那个国家。中共把国家和政权、国家和政党视为一体,是故意混淆概念,把党等同于国,这也是今天许多中国人搞不明白的地方,错误的把批评中共视为反华,把爱党等同于爱国,而大部分的爱国愤青,就是党、国不分的糊涂虫而已。
中共把老百姓弄糊涂了,可是它自己却十分清楚。包括谭作人在内的许多被冠以“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所谓异议人士,其实都只是反对中共的胡作非为,却对百姓和国家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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