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评机构现在可说是力挽狂澜,因为金融海啸以来,他们屡遭责难。主要是美国金融机构将高风险的次级房贷包裹成证券商品,信用评等机构还给予相当高的评等。如雷曼兄弟倒闭前,标准普尔给的评等为A,预警制度完全失灵。这些商品甚至在保险公司的认证后,四处在市场行销,导致金融机构与投资人纷纷踩中地雷。金融监理单位也过于轻信这些评等报告,放任垃圾等级的商品在市场上大力吸金。
华尔街日报就曾指出,国际信评公司在这波次级房贷泡沫中有推波助澜作用,它们给予问题贷款包装的债券很高评等,让这些商品看起来像美政府公债一样安全,结果害惨许多人。如巴黎银行旗下2档基金踩到美国次级房贷地雷,有1/3以上是属于债信良好的2个A等级。连专业法人投资机构都被信评公司害惨,何况一般投资人。
前一阵子信评机构被指控时,竟然有某公司说:"我们只依赖公开资讯做信评,如果公司的公开资讯有错,我们不是会计师,也不是检察官,自然会做出不正确的信评。"也有信评公司人员说:"我们讲的话就像电影评论一样,可以听,也可以不听。"实在是很离谱的辩白。但也要怪2006年美国《信用评等机构改革法案》及法官的判例中,仅将信用评等资讯视为言论自由的观点。这次金融海啸就完全暴露了信评机制的不完善。
另外,克鲁曼表示,现在有太多复杂的金融商品,信评角色因此非常重要,信评机构应主动了解新商品。信评失效主要是"结构上"的问题,被评分的金融机构付钱要求提供评等,当然会有问题。评等报告应该是公共财,一般人都能阅读。有人觉得既然如此,信评应该由政府来做。但克鲁曼不支持信评机构国有化,因为这可能会让信评成为政治工具,比较中立的方式是政府对信评机构采取严格的监督就好。
信评机构报告向来是投资人了解风险的重要依据。信评绝不是落后指标,而是必须扮演领先指标,具备预警功能的角色。G20高峰会在金融管理法规的决议,将金融法规与监督普及到所有的金融机构、投资工具,对信用评等机构也要严格加以管理。看来对信评的问题,该管的还是要管,国际上已经开始踏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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