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被抓以后,我被"有关部门"叫去谈话若干次。每一次都是以我和胡佳署名的那篇《奥运前的中国真相》开始的。他们拿出打印好的那篇文章,问是不是我写的,我说是啊,当然是。后来又看到有报道说,胡佳被抓的原因之一是"反对奥运"云云。我感觉有必要把我知道的事情交待一下。
2007年7月,我就着手写这样一个东西,并准备在8月8日,即奥运倒计时一周年的时候发表。后来知道海内外一些朋友也有类似想法,大概是英雄所见略同吧。我的初稿那时已经写完,拿给朋友们看;他们说,写得不错,但是你这么写,谁敢在上面签名啊?我说是啊是啊。心里却应付着:谁敢签?胡佳敢签啊。
但大家觉得还是要一个温和点儿的,让我改。我尝试着修改,却发现根本改不了,比意识流改成绝句还难。虽然是例举事实,可件件都是要命的事实:可以踢人,但不能往要命的地方踢啊。字里行间透露着不怀好意,根本温柔不起来。
于是一个朋友只好另起炉灶,辗转经过多人多次修改,这就是后来人们看到的国内42名知识分子联名发起的《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同样的人权》。除了沿用了我的开头部分之外,其他的文字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和胡佳的名字也在上面,令我感到惊讶的是,一些体制内的令人尊敬的知识分子也赫然签上了他们的名字。我原以为,奥运这种涉及到民族感情的事情,珍惜自己名誉的知识分子恐怕不愿意发言,因为稍一不慎,就会被千夫所指,被骂为卖国贼、背叛民族、人民公敌。当年面对2004年奥运时的举国欢腾,就有观察家评论道:谁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奥运金牌几乎就是全民的信仰!
我的东西辛辛苦苦写出来,弃之可惜;况且和那个42人呼吁书是处在不同角度,还有发表的价值。我于是问胡佳,可以不可以一起署名发表。他还没看到文本,就说愿意;大概心灵相通,我们都觉得那个东西太温柔了,虽然温柔一刀也妙不可言。
我准备9月8日发表,临发表前一天才发给胡佳看,因为他那电脑就相当于警警察察们的公共硬盘。他看了,做了一些文字上的润色,加了艾滋病人权利的几句话。之后我们就发表了《奥运前的中国真相》。
我们从来没有说过反对奥运、抵制奥运的话。我们想表达的无非是这样一个意思:奥运会应该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开放和人权状况的改善,政府和人民都应该珍惜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去努力推动人权进步和政治开放。中国政府应该信守申奥时的承诺,至少不能因奥运而带来某些方面的倒退。在结尾处文章写道:"我们由衷地希望奥运会为中国13亿国民带来和平、平等、自由、公正的价值。我们必须推动2008的奥运会真正符合奥林匹克宪章,推动同一个世界中实现同一个人权梦想,我们相信,唯有这样的奥运会才能促进中国的民主进步与世界的和平发展。""没有人的尊严和权利,就没有真正的奥运。为了中国,为了奥运,捍卫人权。"
退一万步说,就算反对奥运,那也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八竿子打不着。北京办得了办不了奥运,我们(或你们)的政权还不是一样稳固,社会还不是一样和谐?政权之所以稳固乃是因为"代表了先进文化、代表了先进生产力、代表了代表了广大人民最广泛利益"的缘故,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意愿,是真理的规律,跟一个体育比赛有什么关系?何况企图"煽动"的文章被封锁的死死的,总不能煽动外国人和那批回不了国的中国人吧?既然这类文章都被"和谐"掉了,何必与作者一般见识呢?既然夺走了人家的麦克风,赶走了听众,干吼几声又有何危害呢?
所以有关部门如此重视这篇文章,我觉得不好理解。我最担心此文给胡佳带来麻烦,于是在签名时特意写道:"此文章是我写的。胡佳只是增加了关于艾滋病的一段。此文章的全部法律责任应该由我自己承担。"同时给胡佳的律师打电话,愿意就此文章出庭作证,如果此文章构成"煽动颠覆罪",那也跟胡佳没有关系,就让警察来把我铐走。
胡佳是我见过的最纯洁、最勇敢的中国人(而不是之一),他捍卫的是生活的真实和人性的尊严;像那个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一样,他说出的仅仅是人们想说而不敢说的简单的真相。如果胡佳的文章算是 "煽动",那我么愿意继续胡佳的事业。东海一枭兄有诗曰"我来了,我颠覆",作为一个写作者,我也愿意面壁十年,吼一声:"我来了,我煽动!"
2008年1月15 日
为犯罪嫌疑人胡佳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一、2007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胡嘉被贵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刑事拘留,至今仍处于侦查阶段被羁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2007年12月29日,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胡佳的妈妈冯娟她老人家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胡佳的律师,在该案侦查阶段依法给胡佳提供法律帮助并代书代办申请取保候审手续等相关事宜、在该案由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及由法院审理阶段依法为胡佳进行辩护工作。
二、2008年1月2日下午三点之前,我依法向贵局递交了相关书面材料,要求安排会见犯罪嫌疑人胡佳。
2008年1月4日下午2点39分左右,我得到了贵局相关工作人员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的答复:不批准律师会见胡佳。贵局相关工作人员作出的相关书面决定全文如下:北京市公安局不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京公预审字(2008)001号申请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编号WO119911100280。因胡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涉及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不批准申请人李劲松会见犯罪嫌疑人胡佳。
三、故而,
A、我至今仍未能向胡佳了解案件的情况(包括以下内容:1、胡佳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2、如果胡佳承认有罪,听取其陈述涉及定罪量型的主要事实和情节;如果胡佳认为无罪,听取其陈述无罪的辩解;3、胡佳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程序是否合法;4、胡佳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5、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B、我至今仍未能依法为胡佳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以下内容: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4、犯罪嫌疑人有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5、犯罪嫌疑人享有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他告知的权利及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6、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辩护权;7、犯罪嫌疑人享有的申诉权和控告权;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关规定;10、有关刑事案件侦查管辖的法律规定;11、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C、我至今未能获知胡佳本人是否已依法向贵局提出过取保候审申请。
四、《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修改稿)》明确:
第三十四条律师如果认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取保候审的条件,可以主动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一)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二)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三)犯罪嫌疑人正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的婴儿;(四)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拘留逮捕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五)法律规定的其它取保候审条件的。
第三十五条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也可协助其直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第三十七条 律师为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后,可要求侦查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五、相关法律法规等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提出。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我知道:
1、胡佳与妻子曾金燕是2006年1月2号结婚。们结婚没多久,006年2月16日,新婚才40多天的胡佳,在处于被通州区公安国保人员长期监控软禁的状态下,突然失踪,死活不明。
(2006年才22岁的曾金燕,1月2号跟胡佳结婚后不久,即曾经瞒着胡佳,专门请了赵昕等胡佳的一些被人们视为六四心结特重的朋友吃饭。曾金燕在这次饭桌上,明确地对赵昕等老大哥们说,请各位老大哥们以后有什么事尽量不要告诉胡佳尽量不要和胡佳联系,因为她知道胡佳的身体不太好很需要在家人的照顾下安心休养。可是,这个一心只想和心爱的人相守过幸福甜美小家庭生活的普通小女孩曾金燕,这个一生最大的梦想就是结婚生孩子过上与家人朝夕守护的幸福生活的典型的小民曾金燕,这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深知"要想实现政治民主、公民真正地自由,还真的必须全民经济水平提高了,公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到一定程度了,知识和文化水平也都上去了"的非常理性宽容富有爱心与世无争的佛教徒曾金燕,她做梦也想不到,新婚才45天:2月16日,胡佳竟会在通州国保的长期严密控制下被非法绑架失踪)。
此后,家人多次询问监控胡佳的公安机关及各有关部门,各方面都否认知道胡佳去向。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向各方面说明胡佳有病,每天需服药,请求追查胡佳去向,转送药品,不但没人受理,而且被告知,家人若知道胡佳去向,须向有关方面报告。
曾金燕向派出所报案,一直没有回音。
在寻找被绑架死活不明的胡佳期间,胡佳七旬的老母亲常做恶梦,
就梦见胡佳,手反铐着,然后在河里漂着。就被他们残害死了,就是这样,有时候净做恶梦,有时候在梦里头就惊叫起来。
至第四十一天,胡嘉才回到家中。
胡佳自述在被绑架后的第四十一天下午,公安人员押他上车,蒙上黑头套,行车至离他家步行一小时远的地方,放他下车回家。
胡佳获释后,身体一直不太好,三周后住进了北京地坛医院。
住院一个多星期后,胡嘉曾告知朋友他的病情和诊断治疗方面的情况。
"一个星期以来,在作各种各样的检测。原先判断是‘早期肝硬化',但今天医生正式跟我讲,就是‘肝硬化',不再说‘早期'了。医生说‘这是不可逆的。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控制病情不让它恶化,因为现在肝已经受到相当大的伤害,剩余的这部分功能,如果不恶化,还能够供你生活工作,但是仅限于不太劳累、不动气,营养要好的状态下。如果你没有严格的对自我的生活各方面整理约束的话,那就很困难。'"
"医生确定必须进行抗病毒治疗。不论是艾滋病还是乙肝,相对疗效比较好的都是掌握在西方大型制药公司的那种专利保护药物,需要吃进口的药物。而进口的药并不列入中国的‘社会保险'。我‘上'的这个叫‘社保'嘛。其实对我来讲主要面临的问题,一是将要终身服药带来的生活方式的改变,无论到哪里去旅行、去工作都要带着这个药物。还有就是长期服药,为抗病毒药物每月要有固定支出。"
"两种选择:一个叫‘拉密呋定'(音),一个叫‘代叮'(音)。都是比较成熟的抗病毒'药物,也算是价格相对低廉的。‘拉密呋定',大体价格会在每月一千元钱以内;但‘代叮'效果稍比‘拉密呋定'强一些,药价大概每个月要超过一千两百元钱。"
"实际上,我在2003年离开我以前工作的机构‘爱知行'以后,就再也没有工资了,完全是志愿性服务,偶尔有少量稿费。
有时候,朋友给我提供一定的支持,但是我基本上都用在去河南的考察,或者给那些孤儿了。
所以说,我自己的生活某种程度上是依赖于我父母(‘社保'也是父母从多年前开始为我买的),‘社保'以外的支出,包括像住院的床位费、饮食、营养啊这些方面,等于又是压在我父母、年迈的两位七旬老人的肩头。真的是惭愧。
(长叹)啊。。。。。。
就算是‘忠孝不能两全',是,如果一生没有尽好这个孝道的话,生也不能够安心。妈妈说,她能送我到什么时候,就送我到什么时候。这个话,哎呀!我心里面听得真是很内疚。"我把这个病治到一定的程度,能够工作的话,我希望未来的事业能和我一定的职业相结合,能负担自己的哪怕是吃饭、穿衣、治疗。"
与胡佳共过事,被誉为中国‘民间防治艾滋病第一人'的即将八十岁的高耀洁医生告诉大家说:
"胡佳这个孩子啊,是个好孩子。胡佳很爱国,胡佳也很爱我们的民族。
他在救艾滋病人身上做了很多工作。胡佳很有正义感,他看不惯不平的事情。
但是胡佳的缺点是,感情很丰富,感情用事,不管什么事情都管。
譬如有一天,胡佳还有很多人去吃饭。他看见‘扶贫'的人大吃大喝,他就议论‘他们把公家的钱都吃了。。。'。"
"在艾滋病的关怀方面,胡佳做的第一个是宣传。因为,在中国艾滋病与国外不一样,中国是血传播,卖血,卖出去的血,给人输血,而且全国性都是卖血输血传播艾滋病。胡佳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比较深。
可是政府总是说是‘吸毒传播、性传播',所以在这方面是个矛盾, 跟我也是因为这个问题的矛盾。我认为性传播是有,吸毒传播也有,但是主要的是血传播。现在我知道中国大多数艾滋病人还是被淹没在人海中,不被人知道。而且现在输血的人发病以后,很分散,很难掌握。
他们三个人做了很多工作。一个万延海,一个李丹,一个胡佳。他们是真正做工作的。我们这大陆啊,有很多人是拿着‘救济艾滋病'骗钱的,发洋财的,发爱滋财的。
胡佳不是,胡佳是他妈妈给他钱。
我老伴临死的时候还问‘胡佳找到没有?'我说‘找到了,胡佳找回来了'。我老伴叫郭明久。2006年4月10日死的,活了八十岁。他一直关注胡佳。
胡佳是个人才,胡佳也是个好人。我现在希望他能把身体保养好,能很好地工作。
3、梁启超的孙子梁从诫老先生告诉北京市公安局的小孙处长,自已对胡佳评价挺高的。因为,胡佳是一个非常单纯的人,非常善良,他就没有坑害别人的想法。
4、胡佳的妈妈她老人家告诉说:
胡佳实际上真正是个好孩子,心地特善良。
人家扔一个塑料瓶,就是包装的水瓶。他就说:"别扔,别扔,我得留着,赶明儿我给那些捡瓶子的人。"
反正国保这里面的人他也有好的也有坏的。有的时候我去那儿,我去他们家,他们见我说大妈来了,看看小孩。有的时候还跟胡佳打招呼胡佳回来了。我觉得特可笑,这是怎么个关系啊。
胡佳有时候正面的骂他们,你们缺德不缺德,穿这身皮净不干好事儿,胡佳也说他们,他们也解释。我们不是要养家糊口嘛!挣这一千块钱也不容易。
有时候我和胡佳一块吃饭,跟胡佳的国保他们也跟在后面进去吃饭。
后来胡佳说,咱们慢慢吃,咱们先吃人家后吃的,咱们吃完就走,他们没吃完他们放下就得走,他们吃完咱们再走,胡佳特善良。
还有一个他把别人的事儿也当作他自己的事儿。所以好多人都找他。
我是很心疼胡佳,因为他吃穿什么都不在乎的人,有钱往外送。完了还让我,有时候哪个和尚来化缘了,现在回去没有路费了,缺400块钱,他说:"我拿200,你拿200吧!"就这样。他就是说,完全对于自己的利益不考虑,人家别人就评价他,就说他是没有私心的。
上回支援野牦牛队,就是他们那拨,好像民间的保护藏羚羊的人,后来官方就是接管了这事以后,他们等于饭碗就没有了,在格尔木那儿,然后要开一个汽车修理的那么一个店,说缺资金嘛!然后胡佳又没有什么钱,他说:"要不然你拿2万吧,算借的。"
他小灵通一开机就是说"中国你好!",他是很爱国的一个人。
5、2006年我在主办山东临沂被临沂市委书记李群及临沂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长刘杰这两个土皇帝枉法报复迫害的盲人陈光诚蒙冤被判四年三个月一案时,
我有一次和胡佳在山东临沂市汽车站的餐馆里面吃饭,外边来了一个老太太,也有60多岁了。捡垃圾的,她看我们喝那种汽水瓶,想捡那个瓶子站我们面前等着。胡佳看了之后就特意去加一个菜,就把整个菜给她。
胡佳其实他的心地的确很善良。
他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就是看到警察我就气不打一处来,对其他任何人任何生命都能够做到很友善很尊重很爱惜。
其实像胡佳这样的人,是真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人有爱心,有责任感的人。其实这种人跟现在中央最高层的几个人是一致的,目标是一致的。
温家宝总理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需要的是仰望星空的人。
其实,就是需要胡佳这样的人。
6、中国青年报•冰点记者蔡平 在2001 年7月25日的专访报道中介绍说:
胡佳性格安静,气质文雅,待人彬彬有礼,态度谦逊得令人吃惊,似乎永远在为别人着想,在和我谈话时,不断有人打他手机,问他一些琐事,每次他都要小声对我说一句 "对不起",然后转过头去压低声音接听,惟恐打扰了别人,他的这种儒雅,在我遇到的年轻人当中,实在少见,开始我还以为他是装出来的。胡佳没有工作,他如今干环保没有收入。但他曾经有过,他是首都经贸大学信息系的毕业生,喜欢电脑,这样的专业在社会上应该是很好找到工作的。1996 年毕业,胡佳应聘到北京电视台做编导,他完全可以利用自己的专长顺利发展下去,但就在那个时候,《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报道---《一个中国汉子和一个日本老人的治沙奇缘》,从此改变了他的人生。至今,胡佳还清楚记得这篇报道发表的时间、标题和作者的名字,谈起这些,胡佳平静中仍掩饰不住激动。一个年轻人,由于一篇报道,就此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似乎太偶然了,但胡佳强调,其实在学生时代,他就一直关注中国荒漠化的问题,还曾和同学们计算过要种多少树,才能改变中国荒漠化的现状,胡佳说,其实我们那时太幼稚,想得太简单了。后来胡佳只在北京电视台干了一年,就离开了那里。他成为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的会员为搞环保,他去过许多偏远的自然保护区,把自己的积蓄贴了个一干二净。
胡佳在"自然之友"工作,只能拿到搞环保项目的钱,比起社会上的正式工作,那收入真是微不足道,但胡佳并不在乎,他喜欢这样整日奔波忙碌以及被需要的感觉。我说:"你应该明白,中国的环保状况,不会由于失去你的工作,变得更差,地球离开你,也会照样运转。"他温和地笑:"我知道这些,但就是放不下。""你不觉得自己有一种强迫症吗?" 他平静地说:"也许吧。"我问胡佳肝炎是什么时候查出来的,他说其实在几年前就曾感觉浑身没劲儿,在给香港"地球之友"驻京联络处做联络员时,找地址,办手续,又感到从未有过的疲乏,后来才查出是得了肝炎,但当时没有在意。工作是胡佳生活的第一需要,他根本无法停止下来。我说:"胡佳,你的肝炎实际上是被你自己耽误了。"胡佳只是摇头,无奈地笑。我又问:"这么长时间吃素,是不是已经营养不良了?看你说话都没有底气。"他说:"佛教并不一定拒绝吃肉,我是一个居士,但我已经习惯吃素,不能再吃肉了。"
我被胡佳所做的一切以及他的为人所感动,他从小喜欢自然界的一切,他说人应当和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友好相处,和谐生存,他认为目前社会学的意义过于狭窄,只是以人为主,人不应当觉得自己高于动物,社会学应该是广义的,把整个自然包括进去。人与动物的冲突关键在人,是人把动物的生存环境破坏了,他们只能到人的田地里来,人类应当反省一下,这个根源究竟在哪儿。
他说以前他就与佛教很亲近,1997年皈依了佛教,因为佛教讲究与人为善,他说如果现在有个小蚂蚁爬到他的胳膊上,他不会把它捻死,而要轻轻捏住,放到地上;早上起来,如果他看到一只小麻雀害怕地飞走,他会难受一天,他说,小鸟本来是不应当怕人的。伤害一个动物,并不代表你这个人有力量,而保护动物才说明你的力量。胡佳告诉我,他从小就喜欢小花小草,认为可以和它们对话,用小喷壶给花浇水,他会觉得很甜蜜,看到一棵小树长得很慢,他就会问,你怎么啦?怎么还没长高呀?是我给你的水少了吗?是你的养分吃得不够吗?但他现在已经没有时间养这些东西了,因为一旦养不好心里会愧疚很长时间,他说将来年老他要养一大院子花草,种很多很多树。在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他看到藏羚羊群奔跑,飞驰如电,他坐在车里感觉自己也是个动物,大家都是朋友,那是人家的家,而我们跑到人家家里来了。看到藏野驴,他又觉得特别可爱,很想上去拍拍它们圆圆的屁股,让它们快跑,并对它们说,如果将来有人用枪对着你们,你们就这样跑。胡佳说,他很难想象,人类怎么可能会想到去杀它们,它们和你是一样的,怎么能打呢?胡佳说起这些,声音比原来稍高了一些,语速也快了,真的就像一个单纯的孩子,和胡佳在一起,总感觉他离我很远,好像他生活在另一个鸟语花香的世界里,那是他幻想的世界,他始终在为那个世界全力奋斗着,但那却不是我们现实中的世界。
后来,我给胡佳的母亲打了电话,她已经64岁了,谈起儿子,她很忧虑:"他得了这样的病,我们做父母的都很心疼,我们会尽全力帮他把病治好,他爸爸都说了,如果胡佳需要肝脏,我就把自己的肝脏给他。但是胡佳现在不听话,每天都是后半夜才睡,有时工作到凌晨,我们年纪大了,不能跟他一辈子,他将来怎么办?搞环保是件善事,为大自然做些事情,我们都很支持。我们平时也做善事,我们还资助了贫困地区的三个学生读书,但一个人总要有自己的生活,先自己立住。像胡佳这样的年龄,别的孩子,都已经成家立业娶妻生子了,对他,我们不敢说得很深。我们现在可以养活他,但是将来怎么办,我们也不敢想。我们家的两部电话到夜里还在响,有时他的手机呼机和两部电话一起响,把他忙的......我们希望他能先安心把身体养好,有一个固定的工作再搞环保,但是他很固执,我们说不动他。"。
七、正如胡佳的朋友明磊和姚遥等所说:
其实,在这个社会上有很多仁者,他们宽容地对待别人,默默做自己手上的工作,无论哪朝哪代,他们因为认同朝廷带给社会的安宁,而认同政府,成为社会各界的中坚力量,承担了各行业的主要责任,他们是做事的人,是与世安宁的人,但他们并不是没有原则的人,他们同样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与主张。一旦政权触动了他们做人的底线,触动了人类文明最基本的尊严。仁者也会动怒。仁者的心是宁静的,但一旦仁者们都动怒则必将如雷霆滚滚,发于九天之上。因为,那其实就是民意的力量,那其实也就是星空的力量,那其实就是可以载舟覆舟的力量。所以,一个政府也许可以是不民主的,但绝不可以不人道。
1、超越各种意识形态在人道问题上,政府与民间应是能达成一致与和平,因为我相信政府也由人组成,而人心都是肉长的。政治只是人类头脑中极少部分的极小处,而生命是相通的。
2、胡佳是一个真正的身体力行的理想主义者。理想主义者是任何社会的稀有财富,是推动一个社会进步的催化剂,是促进一个社会良性运转的润滑油,是纠正一个社会偏离了航道的灯塔。
3、一个社会一个制度,建立一个国家、一个政权,任何政府、任何机构当中,都是有惰性的,谁去修正它,谁去完善它呢?因为不可能靠有这样惰性的这个机构中的人去支持,这就需要,就像温家宝总理说的‘任何一个有前途的民族都需要仰望星空的人'。
4、胡佳其实正是温家家总理期盼的中华民族仍在坚持仰望星空的人之一。在他心中什么事情是非常美好的,他觉得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是那样的,应该比现在更好的,而且他愿意为这样的一个应该达到的目标去奉献他的努力和生命。当他关注到哪个社会问题比较尖锐,最需要他的时候,他就愿意挺身而出的为这个事情作出努力。比如说环境问题,如果没有那么多先驱者去推动的话,那么现在不要说环境问题,现在可能我们的政府连环境意识这个问题都不会提出来。包括艾滋病问题,这个是更明显的了,如果没有高医生和胡佳这些先驱者,一步步顶着巨大的压力去公布这些资料,去传播这些信息的话,那么,河南省的地方官员恐怕还会非常武断地说,到现在为止中国没有艾滋病,或者中国没有因血液而感染的艾滋病。
5、如果没有这些理想主义者的话,社会问题的发现和解决会更慢更难。事实上所有的社会问题,他们通过牺牲他们自己而给这个社会带来的改变,这就是理想主义者对这个社会所作出的最大的贡献。每个人内心的深处可能都有理想主义的成分,但是并不代表每个人都愿意为自己的理想而奉献。真正的理想主义者就是象胡佳这样不仅怀有美好的理想,而且愿意牺牲自己的力量去奉献的这样的人。
6、我们如果从胡佳的历程来说,他所做的一切,至今没有看出他哪一点,是为了让人民活得更不好而做的事情。
7、是什么样的社会,总是把理想主义者作为头等敌人,什么样的监狱,会是最彻底的理想主义者的归宿?
8、当然,胡佳其实也是还有许多理想主义者一样的缺点:爱(大爱)远方的人,而忽视身边最亲近的人,有时象个不会照顾自己的孩子,金燕及胡佳的爸妈没少抱怨他。
9、我知道,压抑胡佳至善的天性,让他不救助他人是不可能的,但他那份执着也可能化为伤人的金刚怒火,极易让管制者处于道德羞辱而愤闷。
我想,虽然有些势力正分别在棒杀和捧杀胡佳,但海外与海内真正关爱胡佳的朋友们,应当还胡佳一个普通人的体贴。
我知道,固然,胡佳身上的高尚之处,常人不可及,可是他也是普通人,长期的软禁(长达222天),积压的愤怒,加上胡佳对上访者、被欺凌者的感同身受,传递的怨恨,当然会使他言辞有时难免偏颇。如情绪化地指责政法,并控诉他们的人权劣迹,不赞同未改进人权的奥运。
我理解胡佳,因为他耳闻目睹感同身受了许多弱势群体受害冤案,精神自会受到极大的压力,那份焦虑与无能带来的无奈,极容易会转化成愤怒的。
唯一的化解,无非是解心结。双方均勿走极端。胡佳要求政府践诺改善奥运前的人权,这一点无可厚非。其实整个事件本质上并不是胡佳与北京公安及中国政府的矛盾,胡佳只是众多苦难的集纳者,更多地需从我们社会制度改进上思考,才有根本的解决,才不会出现理想主义者被送进监狱的悲剧。
9、我非常赞同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等真正关爱胡佳的民间朋友们就胡佳案理性提出的"化敌为友,铸剑为犁"。即:胡佳有才干,应当把他请来做协调员或顾问,与政府一起解决弱势者所受不公问题,也可请胡佳设计方案,充分发挥他在基层工作的经验。
其实有同类先例,而且就是香港政府。在香港,有一个叫"长毛"的年青人梁国雄,被称为"抗议专业户",总是激进地反建制。每次上报纸都是长发飘飘举着标语在街头喊口号。有趣的是后来,香港老百姓选他当立法委员,配有丰厚委员工资与调查民意的资金,政府请他指正工作,做得还不错。香港还有一位陈博士,早年是做社区抗争工作。现在他被聘为香港政府的高级顾问,一旦社区与政府有冲突,他可以自己丰富的经验为政府出主意,因为他早年社会活动的品德,居民也相信他。
市场经济中,当你消灭不了你的竞争对手或者说消灭你的竞争对手的成本对你而言属存在两败俱伤同归于尽风险不合算时,最好的办法就是合作。
10、其实,胡佳是最有利于政府开展基层协调工作的,只是此前缺少一个长设的制度来吸收他,政府除了"宽容",聪明的政府还会"包容",即化你为我,用你所长。为善为恶,只在一念中,心可转境,政府如有此心,"化剑为犁",有何不可?
其实,真正做得到全心全意舍命为国家民族的民主法治进程为社会公平正义为受害老百姓全心全意服务的理想主义者胡佳,不必"舍身饲虎";真正想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中国政府及以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为宗旨的真正的共产党执政官员亦无需"骑虎难下"。大家来驯虎才是关键,虎不是政府,而是相关人员的暴戾之气与斗争之心。就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公共问题解决的双方而言,与人为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达成良性互动,不把简单的事情搞成复杂对抗的妥协无任何丢人之处。
八、由上所述,显而易见,
胡佳属于"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胡佳属于"患有严重疾病,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
九、故而,考虑到胡佳的特殊状况,我希望贵局现能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对其进行妥善处理。
胡佳的母亲冯娟她老人家愿意担任胡佳的保证人也愿意按规定提交相应保证金。
综合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我特此向贵局呈交本书面申请,为胡佳申请取保候审。烦请贵局给予批准及答复。
我知道,中国是一个从五千年的封建人治法社会向现代法制社会转型的国家,中国的民主法制进程肯定是不可能一步到位十全十美尽如人意的。中国的民主法治之路能够有这几年这样的进展,我的确认为其实已经是很难得了。而且,在这样一个由五千年人治向现代法治转型的过程中,在立法执法层面客观上会出现无法无天的人治霸权传统的反复,这,我其实也能理解。
我真切地期望,大家都能更通情达理一些与人为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达成良性互动,不要把简单的事情搞成复杂的对抗。
我真切地期望,大家都不要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他人制造和激化社会问题。
我真切地期望,大家都能尽可能地坚守住对法律的一点信仰。
我真切地期望,大家都能尽可能地维护现有宪法和现有法律的尊严。
我确信:《民主、法治、人权》的根基是《自由、平等、博爱》。
我深信:只要我们国家的经济健康有序地持续科学发展下去、只要我们国家的民主法治得到了有效落实、只要我们国家司法行政机关里贪官污吏的恶行受到了有效约束、只要《自由、平等、博爱》精神能真正融入国家公务员和多数国民的心灵,我们的国家,的确就能很快赶上西方民主法治现代文明发达国家!
最后,
深深祝福我们的同胞!
深深祝福我们的祖国!
此 致
北京市公安局
申请人: 李劲松 律师
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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