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莫须有罪害岳飞
提起岳飞,几乎无人不晓。他之所以名垂青史,是因为他曾为保卫南宋的国土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后来反而被秦桧迫害致死。
当时,女真人南侵,占领北方大片土地。为了“精忠报国”,年轻的岳飞应募从军,很快他就成了一名能干的军官,并组建了“岳家军”。岳飞有句名言:“饿死不掳掠,冻死不拆屋。”
不久,宋军从金兵手中收复大片土地。1140年秋,岳飞率领军队在河南大败金兵,并准备把金兵赶回老巢。就在他踌躇满志之时,皇帝却连发十二道金牌,召他班师回朝。
原来这是当朝丞相秦桧捣的鬼。当时宋朝内部分为主战、求和两派。秦桧是当朝最大的实权派,也是最富有的官僚。为了保存财产与官职,他主张尽快求和。他诬陷岳飞手下的将领张宪谋反。岳飞一到国都临安,就被捕入狱。
为了掩人耳目,处死岳飞,秦桧宣布岳飞、岳云和张宪共同策划谋反。抗金名将韩世忠对此愤愤不平,他质问秦桧:岳飞抗金,何罪之有?岳飞谋反,证据何在?秦桧支支吾吾,做出了一个臭名昭著的回答:“其事体莫须有。”“莫须有”的意思,就是“大概有”。
按照秦桧的授意,岳飞三人在1142年春节的前一个晚上,在杭州风波亭遭到杀害,当时岳飞只有39岁。秦桧知道,凭正当手段是无法除掉岳飞的,他就只好加给岳飞一个“莫须有”的罪名,也就是仅仅凭猜测来给一个无辜者定罪,也就是无中生有的诬陷。这个颠倒黑白的故事,使“莫须有”这个词一直流传至今。
【现实版:无中生有】
遭到迫害之前,法轮功的名字在中国已经是家喻户晓。法轮功从1992年5月公开传出到1999年7月受到迫害,七年间因为能在短时间内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回升,学炼者很快上升到一亿,特别是到了98年、99年的时候,中国各大城市每天起早晨练的人群中,到处都是法轮功学员的身影。据当时的见证人回忆,那时北京市的每一块绿地上都有人在炼法轮功,因为白天要上班,很多人每天天不亮就出门炼功了。在中国那样一个严厉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支持与肯定,这样大的一个民众团体和社会现象是无法持续存在七年之久的。
当时不仅民间广泛学炼法轮功,中央政治局常委的七个成员都读了《转法轮》,他们的家属亲朋中很多人都在炼法轮功。在党政军系统中都有很多高级干部出于个人兴趣(而不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或95年传法结束之前就参加过李洪志先生办的面授班,或稍后自寻途径成为法轮功学员,并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非浅。
在政府上下普遍支持的大环境中,也出现过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其中1997年初,原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后“610办公室”的头子)利用职权授意大陆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了一场秘密调查,意在取缔法轮功。但各地公安部门上报的调查结果都是“没有问题”或者“尚未发现任何问题”。1998年7月,罗干又通过中国公安部一局(也称政治保卫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然后再让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进行系统性“卧底调查”、搜集证据。(后来各地公安卧底调查的结果:一条法轮功的罪证也没搜集到。)
面对非法调查和罗干的敌意,98年年底,大陆各界法轮功学员中135位社会知名人士站了出来,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的一位名教授主笔,联名致信当时的国家主席江××和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对公安部一局的上述《通知》进行法律批评,阐明该文件本身就是违反中国宪法、违反中国法律的。很快这封联名信得到了朱镕基总理的批示。批示的大意是:公安部不应该去找法轮功的麻烦,应该抓社会治安问题,法轮功这些年给国家节省了大量的医药费。然而,朱镕基总理这份表明政府政策的批示遭到了罗干的私自扣压。直到1999年4.25法轮功学员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见到朱镕基总理时,朱总理才知道批示被人扣压了,法轮功学员也才知道朱总理有过上述正面批示。
后来法轮功被迫害也完全是建立在小人当道弄权、“先定罪后找证据”的基础上的,是无中生有的对修心向善的民众的迫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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