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早晨7时02分,辽宁省盘锦市境内田庄台大桥突然发生垮塌。大桥从中间断裂27米,有三辆汽车落水。有报道指有车辆失踪,但当局坚持没有人在事件中死亡。该桥位于盘锦与营口交界处,连接辽河两岸,桥长500余米。据《新京报》报道,辽宁省盘锦市经贸委副主任李秉军6月12日表示,此次事故是“意外事故”。
当地政府发布的《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写道:“经过两天来的水下搜寻和公安部门对目击人员进行新的核实及对过往车辆的认真排查,除一辆农用车落水外,没有其他车辆落水,至今也未接到寻车寻人的报案。”盘锦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张岩就此表示,落水车辆没有打捞上来,田庄台辽河大桥塌陷事故打捞工作已经告一段落。
对于有关部门的“意外事故”这一论断,当地民众并不认同。据报道“当地不少群众干部对这起事故定性为“意外性事故”感到很不理解,这座大桥早就被定性为险桥,虽有警示,但来往车辆超载现象严重,所以出事是迟早的事儿。假如大桥在半夜跨塌,那该会有多少人车落水?假如桥板坠落时上面有车,那还会是零伤亡吗?”
可圈可点的是,一份1999年的《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文件》(此文件是对盘锦市公路管理处《关于田庄台大桥监管方案的报告》的批复)指出,大桥两端要设立夜视功能的险桥标志,限载8吨标志,限速(每小时20公里)标志。显然,这座连接营口与盘锦的大桥至少在1999年就已经是险桥了。
当地有关部门也的确在大桥的西侧立起了一个限重标志杆,上面有两块牌子,一块限重15吨,另一块牌子为限速每小时20公里。但实际上,这个年代久远的警示牌早已型同虚设,来往车辆超载严重早已是当地人所共知的现象,盘锦市台前公路收费站站长也承认“通过这里的超载车辆是非常多的,基本上都从辽河大桥上通过”。
据报道,对这些可能造成塌桥的罪魁祸首,盘锦市交通局副局长张贺堂表示,“交通部门没人管,全靠司机的自觉、自律”。当地居民则另有说法“只要给钱,跑火车都可以”。从去年开始,当地交通部门就对超载进行专项整治,但驾驶员们明确地说,查获超载,一般是罚款1000元人民币,真正卸货转运的情况很少出现。即使罚款,也可以通融,一般以200元人民币过关,这在盘锦市是人人皆知。
如此一来,这一“年岁已高”的危桥在超负荷的运作下终于“意外”地出事了。辽宁省交通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意外估计是超载所致”。
有当地居民质疑,由于当地政府事前已经知道危桥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当地居民怀疑当局疏于监管,有失职之嫌;当地有人批评,有关部门在事后竟然只忙着撇清责任。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对于全中国各地蜂拥而至的新闻媒体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只邀请了部分当地媒体进入现场,其他人一概被隔离在数公里外,即使那些被允许进入现场的本地媒体,也接到了通知,关于大桥垮塌的报道只能采用新闻通稿,不得擅改一字。
在事故现场,所有当地官员都保持沈默,拒绝接受采访。记者靠近大桥时,所有驾驶小船打鱼的渔民也被渔监悉数驱逐,甚至有企图抓拍的记者声称,自己直接被官员从船上扔下乱石河滩,导致肘部受伤。
而对于事故中的受害者,当地政府官员在事故现场是口口声声表示“一定要千方百计抢救落水者,对两名住院的逃生者全力进行抢救”而事实却是两码事,如今即使是两名逃生者基本的救治费用,当地政府官员被指诸多推托,对此,事故发生地大洼县县委书记喻国伟解释:“现在事还没有调查清楚,谈不上政府的责任问题。”
亚洲时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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