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释北大的学生为什么撕奖状,我们先要了解一下这次选拔赛的大致进行过程。
模拟法庭,即是说二十支参赛队伍要分别作为原告和被告参与到法庭的庭审过程中去,以原告或被告的身份向法官陈述自己的观点,同时要找出对方的观点上的漏洞并对其进行质询与反驳。由法官对各参赛队的表现进行评分,评分标准在预赛阶段分为两大部分:选手的现场表现和赛前各参赛队所递交的辩词的书面资料。
这次比赛中,各参赛队所面对的法官都是来自国际法院的法官。为保证公正,法官们在听取观点陈述以及翻阅参赛队所递交资料时都不应当看到或听到任何有关该参赛队所代表的学校的名称或标识,这一点,有关的参赛规则做了相当详细的规定。如果违反则以扣分进行惩罚。
比赛在预赛阶段法官不会对案件进行判决,而只是对参赛的队伍打分,后根据分数的高低取前八名进行1/4决赛,由此类推,最终决出冠亚军来代表中国去美国参加比赛。
下面说一下北大在这次比赛中的遭遇:
在预赛过程中,北大的参赛选手表现相当突出,根据后来公布的成绩,其现场成绩名列前茅。但最终北大未能进入前八名。
问题出在了他们所递交的书面材料上:他们在书面陈辞的封面上又加了一个印有其校徽的封面,并认为人大方面在给法官的时候会将其多加的封面拆下,因为他们认为最外面的封面是给jessup中国组委会的,组委会在递交给jessup的时候应当将封面拆下。因为这是常识问题。而就因为这个“常识性”的问题,人大未能做出“常识”性的反应,而是直接递交,则北大的书面材料被扣了相当多的分数,因此尽管现场表现相当出色,北大的参赛队伍还是被淘汰出前八名。
于是北大的同学激愤了,因为认为人大的中方组委会违反了规则,而他们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于是,在闭幕式中对优秀辩手颁奖时,北大的同学上去以轻蔑的笑容接受了奖状,从台上下来时,一步一撕,奖状被很有规律的撕成了数份;而后,那位北大同学以一种自以为能够羞辱人大其实是羞辱自己的动作:将撕碎的奖状向会场的上空抛洒。在一阵奖状碎片的飞舞中,一群北大人鱼贯而出。
当时在坐的法官们看到了,列席的各校领队看到了,与会的参赛选手们也看到了,在飘扬的奖状碎片中,闭幕式还继续进行着。
在这个撕奖状的行为发生之前,我目睹了预赛结果公布以后北大同学一群人将人大的负责人围在中间进行质问的情景,我听到他们在那里解释着,并质疑着这次比赛的公正;看到他们用手指着人大会场的负责人,一副不给我公正结果我就准备砸了你的会场的架势;在闭幕式开始之前,我收到了北大学生散发的严正声明,白纸黑字条理分明,依旧认为自己未能得到公正的结果。对于这些,在笔者的看来都是他们表达他们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方式,都是可以忍受的,因为毕竟这次比赛他们一定付出了相当大的心血,也许连年都没回去过,也许熬了很多的通宵去找资料去准备,况且他们的现场发挥的又相当好,却连前八名都没进去确实可惜。然而,撕奖状这一行为却着实让我这个旁观人都觉得难以忍受。
首先我认为,北大学生所撕的奖状是对他们参赛队员中的一名队员的优秀的场上表现的嘉奖,这是法官对你个人的认同,并不存在不公正因素在其中。而你上台接受奖状的行为即表达出了你认同了法官对你的认同的嘉奖,而后再撕奖状的行为,则不会表达出你对你认为的不公正的待遇的抗议,而只是一种对法官和对你自己的不尊重。
其次,北大的学生是代表北大参加的比赛,你的抗议形式可以是向广大与会者告知你们所认为的不公正,可以是拒绝领奖,拒绝出席闭幕式乃至以后都可以拒绝参加比赛,以示你们的决心。但是撕奖状这种个人行为只能显示出个人的冲动与不理智,最多只是会让法官感叹一下你的冲动行为,或者不满你对他人的不尊重,那么你想要表达的抗议呢?会有人再意识到嘛?我想不会,因为我看到当时的与会者们大多只是摇摇头而已,甚至大家都没有同情的再发发议论。
诚然,心血是付出了,因为准备了三个月的时间却连前八名都没有进去,可是不要忘记,参赛的每个队都是准备了三个月,每个队都付出了心血的。各个队都是从全国各地千里迢迢远道而来,有的队甚至没有指导老师只靠几个本科学生自己的努力,他们也落选了,哪个不是付出了心血和努力的?
另外,我对北大学生关于常识的辩解也有些质疑,因为参赛二十只队伍,出现多加个封面的情况的只有北大一支队伍,难道画蛇添足反到成了常识成了必然?当笑话听好了。
一直以为,北大,这所名校里的莘莘学子应该能够代表中国大学生的,因为它百年历史沉积至少可以使一个人熏陶出理性冷静客观的气质,再加上这些学子自身的优秀禀赋,出来至少不该丢人,不过,好象我想错了。
另外,这次比赛的冠亚军既不是本届比赛的承办方中国人民大学,也不是上届冠军复旦大学,而是外交学院和华东政法大学。结果是公正而让人信服的。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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