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宣传部长熊良华约见记者表示“余小平自杀只是个案”。我不清楚部长想胡说什么,想表明自己公安身份,还是侦探能耐,想公布案情,还是瞒天过海?个案、串案还是窝案,你一介部长,一口宣传了算?我不明白,我们上上下下的宣传部长怎么都这么不着四六,任凭嘴里跑火车。
新闻媒体提出“应尽快公布自杀原因”。我不以为然,市委书记自杀,比不得陕西农民自杀,乃开天辟地第一桩,案由背景必然错综复杂,急不得,深入调查,调查清楚,拔出萝卜外带泥,株连越多越好,一网打不尽,一网也要打够本,别急。
江西省省委书记孟建柱“不能一死了之”的表态很坚决,但为表态所作铺垫却很勉强:“干部有问题就接受调查,有委屈就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不能一死了之。”当今中国,有委屈,没有正常途径反映,似乎不应该是市委书记;披荆斩棘忍辱负重历练到市委书记任上,因所谓委屈而自杀,好象也不太可能;历练过程中,有无问题,也要历经无数调查,“问题”屈居“罪孽”之下,孟书记太过轻描淡写了些。
说道言论之外,我还是想说明,对市委书记自杀,我很诧异,也很高兴,我觉得余小平同志带了个好头,他的决绝做派值得鼓励和提倡。
排除被谋杀,以及精神病突然发作,以及事发处于吸毒状态,以及肉体灵魂临时为外星人操控等可能性,市委书记的好榜样余小平同志,自绝于亲朋好友,必定是作恶多端,罪孽深重,不自杀不足以平私愤。因为,中国官场的时尚,治下再乱,人祸再多,再死多人,上面不严厉查缉,或者没切实把柄被查缉者攥着,不会有人引咎辞职,自揭乌纱的。中国官员,黑厚到家,处乱不惊,冠冕堂皇,正大光明……
我想,余小平也不例外,但余有“自知之明”:知道事态暴露,必死
无疑,与其受审判“屈辱而死”,不如于流芳百世与遗臭万年之间选择第三条道路,自裁而去,开风气之先,可以赢得身前身后名。
我还在想,26日自裁的,是不是有人探听到胡主席要来江西了,于是,要挟余小平,我准备揭发了……
想归想,还是那话,急不得,别急,等江西方面“水落石出”的调查,等个案和平演变成窝案……上饶的小平自杀了,还有没有下饶的大平呢?不管有没有,反正,我的态度是反动的,上饶也好,下饶也罢,死了活该,不论走哪条路,市委书记一级的“现官”死完了,我断定,冤枉的不多。
小平已去,亚平又来,余姚上饶,但愿继任者多保重,不要前赴后继。生前,8月8日,余小平颐指气使地声称“再次郑重表明,全市干部群众对我进行监督,对我的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生死之间,几多天横绝?这样盛气凌人的书记,他不自杀,他的地盘他做主,你郑重地去监督,你能奈何他?
所以,应鼓励市委书记自杀。
2003.9.3(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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