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在此时有这一举措窒息香港的自由社会呢?是因为北京政府的命令。去年7月,负责香港事务的副总理钱琪琛在香港回归纪念日时说香港应该立刻实施反颠覆法。尽管受到从地方和国际的商业、宗教、媒体和人权组织等史无前例的反对,由北京任命的香港政府仍计划在2003年初匆匆出台该立法。
反颠覆法直接违反中英联合声明,该声明保证香港的诸多自由包括新闻出版、宗教信仰和自由结社等50年不变,而不是仅仅5年。但是中国政府很狡猾:曾对香港的聚焦已经转移,特区以外几乎没人对反颠覆法做出应有的警觉。受该立法威胁首当其冲的是新闻和宗教信仰自由。
今天,香港拥有约35家日报,是亚洲出版新闻最活跃的地区。尽管自1997年以来,香港新闻界加强了自我审查,勇敢的记者们仍在报导香港和大陆的新闻。新法律中有关“窃取国家机密”和出版“未授权”新闻的条款可能会影响香港和海外的记者。任何发表所谓“煽动分裂”性材料的人都可能被判5年徒刑。香港保安局长甚至公开说香港在决定是否起诉媒体时将参考北京政府官员的意见。
当然,哪怕在该法律通过前,第一个可见的后果将是在报导任何敏感信息包括中国国有企业财政状况等方面新闻的“降温”效果。至于宗教信仰自由,这看似是对付法轮功的新法律很可能会压制其它宗教团体。香港天主教主教陈日君已证实香港天主教同大陆地下教会有联系,所以他们也直接受到了反颠覆法的威胁。
事实上,任何同北京政府有矛盾的团体极易被香港的新法律打压。民主政治家、记者、劳工权利活动家和人权活动家们的生活本来就很不安定,现在更是雪上加霜了。
北京已经通过它任命的特首董建华控制了我们的行政部门,通过非民主选举体制控制了立法机关,通过中国对香港最高法院的否决权控制了香港的司法系统。香港唯一真正自由的地方是我们强大而有时喧闹的自由社会,这也许正是它受到威胁的原因。
美国总统已经清楚地表达了他的观点。他10月份在自己德州的农场同中国国家主席江XX会晤结束时,呼吁中国“保留香港人民的权利。”然而,[港府]无视国际社会不断的抗议之声,将在2003年初推出反颠覆法并在7月火速变成法律。一旦这些新法律成文,自由将不再得到保障,香港将沦为又一座大陆城市。
李先生是香港民主党的创始人。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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