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事例是,广西贪官、曾在钦州市担任过3年市委书记的褚之田在法庭上为自己受贿辩护说,收人钱财是“对法律认识不够”,“不知自己当时的行为是在犯罪”。报上说,据查,褚之田家庭的全部财产计人民币384万余元,港币52万元,还有8万美金及少量日元、英镑。减去有证据或符合事实情况的财产来源,尚有132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这是咱中国家庭中对孩子的基本训条。堂堂一个市委书记,对什么是行贿受贿都不知道,竟然说出这番幼儿园水平的话来,你说,咱的褚贪官是不是很“可爱”?
忽然就又想起几件“可爱”的事来。当年因买凶杀人被关起来的河南平顶山市政法委书记李长河身陷囹圄后,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官威,居然在狱中给昔日的部下写条子,让狱友出去后可以走个“后门儿”。这真是“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啊。
还有一个沈阳的大贪官马向东,被关起来后好象是曾经发过牢骚,说我怎么也是堂堂的市长来着呀,怎么能和什么流氓犯小偷这些家伙关在一起!他们档次那么低!当时我从网上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禁不住地乐,心想人家贪官就是贪官,有水平!到了牢房里也想着自己是个人物,要和其他犯人论论三六九等呢。
当然还有曾被有志之士批过的那个“著名”的论调:“我不该把自己混同于一般群众”……
如果谁作个有心人,留神一下类似的贪官的趣言趣事,结集出版,我敢打赌,保证一纸风行。
这些智商并不低的贪官,却说出了一些听起来傻得低级的话,作出了一些看起来挺没谱的事,让人感觉相当有喜剧效果。我们的贪官真是越来越幽默了,一不留神就甩出个噱头,往往把我们搞得啼笑皆非。看来这又是一些选错了行的定了。如果他们去做演员,保不准会把周星驰憋在家里憋成木炭,哪能轮到他红得发紫呢?
说实话,这些贪官慢慢地改变了我对他们的看法。我原来还是想当然地认为,一个人“不小心”作了贪官,成了政府和人民的阶下囚,就应该老老实实地认罪服法,应该从心底里感到对党、对人民多年培养的愧疚,应该觉得无颜见江东父老;要真有这一点认识,也不枉他当初为过官干过点事。可他们无情地鲸吞国财,鱼肉百姓,不但没有丝毫的羞愧,反而在耻辱柱上还要装疯卖傻,胡乱摆谱,这哪里是幽默呀,分明是无耻。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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