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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观:无过岂能是有功 --厦门中级法院获奖另议

 2001-11-24 15:31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看中国报道专稿】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一等功,理由是:围绕国家工作大局、坚持以公平与效率为主体......经受住各种严峻考验,全市法院无一人卷入厦门特大走私案。

看完这则新闻,笔者不免有些疑惑,庄严的法院“无人卷入”当地走私案件,跟金融单位不作假帐,教师、学生考试不做弊,百姓大众一日三餐一样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作为政府部门,尽职尽责无过是其职责之一,岂能成为立功的理由。另外,处在远华案中心的厦门市,法院中是否涌现出了举报赖氏走私案的英雄?“无人卷入”到底是“无人知情”还是“装聋作哑”。若说“无人知情”似乎太过牵强,平民百姓都议论纷纷的事,我们法官大人们竟能毫不知晓,这未免过于离奇,否则不成了一群木头人在“升堂问案”了吗?如果是为了个人或小集体的利益“装聋作哑”,这怎么能是以国家工作大局为主呢?严格地说,这不但不是“无过”而是“失职”。为鼓励正气应记功,但是否要先搞清楚到底是“坦然拒腐”还是“明哲保身”吧?

另外,这种发奖对于获奖单位和社会是否是一种讽刺?无过就有功,不涉案就得奖,按照这种逻辑,厦门市百万民众是否应该得奖?厦门其他部门未卷入远华案的官员们是否也应立功?甚至于被江“核心”保住的贾庆林也该表扬,因为他也未涉及此案,被卷入的只是他“前妻”罢了。同时,这种立功授奖是不是也向人们暗示,社会实在太乱了,各级法官的素质太差了,廉洁的法院太少了,不得已只好安抚一下这些“无过”的法官们,难怪社会上流行“法院大门向南开,有理无权别进来;吃完原告吃被告,有理无权要送钱。”

生活在一个“无过就是有功”的社会,真是一种莫大的悲哀!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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