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官不能與「反習」勢力「勾結」(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4年3月24日訊】中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3月23日發消息稱,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臺盟中央常務副主席(正部長級)李鉞鋒「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目前正接受調查。這是罕見有屬於中共所謂「民主黨派」的高官落馬,中共公告並未提他違法的任何具體內容,也不同於其他部級官員落馬時通常使用的「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的罪名指控。
李鉞鋒其人
公開資料顯示,李鉞鋒1958年7月出生於重慶市渝中區,臺灣中壢人,1976年6月參加工作,長期在重慶工作,其後陸續取得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EMBA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986年起先後擔任重慶市第一律師事務所律師、重慶永和律師事務所主任,並擁有共產中國「二級高級律師」資格,2001年11月加入臺盟,曾任重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重慶市政協副主席等職,擁有「二級大檢察官」資格。2017年12月至今,任臺盟中央常務副主席。
李鉞鋒是怎麼加入臺灣籍的,目前未能查到公開說明。但是,據《臺灣民主自治同盟(臺盟的全稱)章程》的介紹稱,臺盟是以臺灣省(中共自稱)人士組成的被中共統戰的參政黨,於1947年11月在香港成立,其早期盟員多為過去臺灣日治時期的臺灣共產黨成員,1955年,遷至北京。目前,其盟員主要來自居住在中國大陸的臺灣籍人士,截至2017年,臺盟在19個省、直轄市共有盟員3,000人,為中共國排名第八的民主黨派。
今年中共全國兩會期間的人大會議上,設有臺灣省代表團,李鉞鋒是其中一個代表並出席「代表團」審議會議。他3月8日在會中發言說,完全贊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並建議全國人大併進一步加大對地方人大工作的總結宣傳,彰顯「全過程人民民主巨大優勢」。
根據報導,李鉞鋒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3月12日以臺盟中央常務副主席身份,在北京出席臺盟11屆六次中全會。
李鉞鋒是十天內被打掉的第六「虎」
中共建政後號稱搞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八大「民主黨派」表面上稱是監督黨、參政黨,可以有獨日的政黨章程和法律地位,但事實上,都是附屬於中共,是聽命於中共、受中共領導的奴僕黨。
李鉞鋒是中共近十天內打掉的第六「虎」。
3月13日以來的10天內,前五個被查的部級虎有,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勇,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李顯剛,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副部長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竇萬貴。
此番李鉞鋒通報「落馬」,今年被查的中管幹部已增至15人。
專家分析繼後罪名可能會升格
李鉞鋒到底犯了什麼罪,中共為什麼在不斷叫囂武統臺灣的背景下幫它統戰的「臺灣同胞」也抓起來了?
李鉞鋒被中共指控「涉嫌嚴重職務違法」,按照中共監察機構的解釋,這個罪名通常指公務員或公職人員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違反了法律法規,但尚未達到犯罪的程度,這些行為可能包括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通常指受到行政處罰或紀律處分。但是,按常理,對於5月中下旬臺灣新總統就職儀式前,中共需要大量統戰臺灣人士的背景下,需要統戰臺灣的高官搞點受賄或生活作風問題,中共應不會對他下手的。因此其之後會否被升格,是大概率的事。李鉞鋒會有什麼問題呢?
時政觀察人士周曉輝分析,從李鋮鋒履歷看,他高中畢業後當了工人,其後又到電器廠作供銷員。期間在電大學習中文。之後在西南政法學院重慶市企事業法律顧問培訓班全脫產學習,1986年底進入重慶市第一律師事務所作了律師。極有可能因為其臺灣背景,也可能遇到了某個「貴人」,1997年創辦了重慶永和律師事務所,並任主任,後加入臺盟,直至升任重慶市檢察院副檢察長,誰是他的「貴人」?2017年12月至今李鉞鋒任臺盟中央常務副主席,亦是第十三、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從重慶一地的檢察長到北京的臺盟高官,這又是誰的助力?
李鉞鋒任在中共政法系統裡呆過,應熟知中共反腐的套路,他的履歷和特殊政治身份應該都可能讓他「違法」十分小心,而李也不太可能與臺灣方面聯繫被中共懷疑特務,因此,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或許這只是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更可能是政治原因,比如向國外轉移資產,對黨魁不忠心;無意中泄露黨國小秘密;亦或與某個落馬的官員有關。而中共拿李鉞鋒開刀,還有一種解讀是在警告所有的民主黨派高官:要對中共黨魁忠誠,而不要陽奉陰違,不要與「反習」勢力「勾結」。
究竟何罪,還需待觀察中共下一步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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