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個信賴崩潰了:首家政府城投債違約…(圖)

【看中國2021年5月21日訊】近日,一則公告炸裂了整個金融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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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呼和浩特春華水務開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布了一則逾期公告,稱由於公司流動資金緊張,出現了部分金融機構等債務未能如期償還的情形。公司逾期金額7.46億,涉及銀行、租賃公司等11家金融機構。


春華水務城投公司發布違約公告:7.46億債務逾期,多家銀行「踩雷」(網路圖片)

一家普通的公司、發布了一則普通的逾期公告,有什麼大驚小怪的?

錯!因為這次不一樣。

據公開資料顯示,春華水務成立於2001年,是呼和浩特唯一的水務經營實體及重要的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主體,負責全市供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回收等業務的建設運營管理,同時還涉足房地產開發、旅遊、乳業等領域。

關鍵在這裡:春華水務是呼和浩特國資委100%控股的市屬國有企業,呼市國資委是其唯一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春華水務不是一家普通的地方國有企業,而是地方重要的基礎設施投資主體。如果對地方債、城投債、市政基建稍微瞭解的人就會知道,春華水務是一家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準確的來說,它是一家城投公司、它發行的債被稱為城投債。

城投公司幹什麼的呢?

簡單的說,就是干地方政府要幹的事:建橋樑道路等基礎設施、搞公園綠化等市政工程、河道治理/城市供水等建設、拆遷安置/棚戶區改造/一級土地整理等等。

這些事是地方政府的責任,可地方政府需要一個實施、行動的主體,於是責任就落到城投公司頭上。一定程度上,城投公司就類似於政府的一個部門,從註冊出資,到人員任免、主營業務、融資借款等都跟政府有著緊密的聯繫。

其中尤為重要的一點就是融資,這些城投公司從銀行、信託、融資租賃等金融機構借了大量的錢,而借貸的背後都有地方政府隱性或顯性的擔保,所以城投債一向被認為是地方政府債。

由此,春華水務違約的影響力也就清晰了,這哪裡是企業違約、明明是政府違約啊!

在輿論壓力下,雖然春華水務和呼市政府都表示,「多渠道籌集資金,多種方式化解到期債務」、「確保到期債務如期兌付」,但大家對城投債的信賴卻在崩潰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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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必要說說城投債的前生今世。

城投債是特殊歷史階段的產物,是國家財稅體制、地方政府及基建拉動經濟等多種因素合力妥協的結果,它起始於2008年……對,就是全球金融危機的那一年。

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危機,各國政府紛紛降息印鈔刺激經濟。特殊的經濟政治體制,讓中國在面對外部衝擊時有了更多的牌可打,其中的一個就是政府投資……建高鐵、建機場、建高速、橋樑道路、地鐵輕軌、公園市政、供水污水等等,以此帶動投資、刺激經濟。

對於全國性的鐵路/公路/機場等基建來說,可以中央財政投資、可以所屬總公司融資發債,而對於地方性的市政基建來說,怎麼搞錢呢?

這些項目都是類公益工程,少有收益、甚至現金流回款為零,民間資本根本不願投資。有人會說可以民間代建、政府購買,可地方政府的錢來自哪裡呢……靠稅收嗎?要知道絕大多數市縣的那點稅費能維持市政運轉就不錯了。

而那時候地方政府又沒有發債權。一方面地方政府得盡快上馬項目、搞基建投資拉動經濟,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又無發債權、籌不來資金,怎麼辦?於是,各城投公司橫空出世了,名稱如xx城建開發公司、xx資產經營公司、xx投資集團、xx國有資產運營公司等。

它們是借錢融資的主體、是投資建設的主體、是刺激拉動經濟的主體,之後政府再付錢購買它們的代建工程。而政府的錢又絕大多數來自於賣地收入(這也被稱為土地財政),而這背後又是轟轟烈烈的城市化進程和高房價泡沫。

高潮總會過去,絢爛也將歸於平靜,在大開發、大建設、大投資、大刺激之後,卻留下了一攤債務…借的錢總是要還啊,可這些基建並沒有創造現金流的能力、一個公園會有什麼收入?!

地方政府的債務越來越多、槓桿越來越高,而很多又是以城投債的形式出現,更重要的是在樓市嚴調控下、很多地方政府已沒有了更多的賣地收入。

有數據顯示,2020年已有17個省份的債務率超100%的預警線這就是城投債的來源及目前的危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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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當局的「十四五規劃」綱要中明確提出,要「保持宏觀槓桿率以穩為主、穩中有降」,以及穩妥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而隱性債務主要是城投債。

城投債的最大問題是所投項目缺乏現金流收入、且規模較大,僅憑項目本身是無法歸還借款的,雖然可以借新還舊、雖然可以高息借款置換成低息借款,但最終本息的解決還得靠地方政府。

由於城投債長期存在、且規模龐大,而其又未納入政府債務系統進行管理,總量長期模糊不清、債務結構混亂,是地方債務中的主要風險,城投債能否順利解決關係到地方財政預算安全。

城投債表面、法律上看是國企債,而實質上又是地方債。看似可以正常違約,可一旦違約將會影響到該地區其他國企/城投平臺的後續發債融資…而這又會影響到地方經濟,這就是春華水務先是主動宣布違約、後又有政府官員出來安撫輿論的原因所在。

但該來的總歸要來。

4月份,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並提出「清理規範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其政府職能,對失去清償能力的要依法實施破產重整或清算」,這正是春華水務發布違約公告的背景。

今後,城投公司的轉型方向是地方國企,其發行的債券也將是普通的企業債、而不再附帶政府隱性擔保的責任在裡頭,其債券的持有人也將自擔盈虧。

城投公司,這個特殊歷史階段的產物、曾經作為地方融資平臺的歷史使命行將結束,只是其遺留的債務爛攤子仍沒有妥善解決。

這些年,市場經歷了一次次洗禮。

包商銀行的破產,打破了人們對銀行剛兌的信賴;安信/四川等眾多信託公司的暴雷,打破了人們對信託剛兌的信賴;永煤等企業債違約,打破了人們對地方國企的信賴;更不要說P2P理財、民間借貸、野生私募等各類非標/非法的投資了。

現在終於輪到了城投債,對其信賴正在崩潰、而違約似乎正在路上,這會引發什麼樣的蝴蝶效應呢?

讓我們拭目以待!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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