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9年5月2日訊】5月1日,香港政府勞工處宣布,由當日起,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34.5港元調升至每小時37.5港元。
根據香港《最低工資條例》,僱員不論是月薪、日薪、時薪、件薪、長工、臨時工、全職或兼職等,也不論是否按《雇佣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受雇,他們均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
香港最低工資委員會1月曾發文指出,根據特區政府統計處的數據,並假設2019年上半年香港經濟按年實質增長2.5%至3.5%,粗略估算2019年上半年實施新法定最低工資建議水平前,賺取每小時工資低於37.5港元的僱員人數(即調整前涉及僱員人數)約為6.15萬人至7.55萬人,佔全港僱員總數2.0%至2.5%。
殘疾僱員亦同樣受到法定最低工資的保障,《最低工資條例》亦提供特別安排,讓他們有權選擇進行生產能力的評估,從而釐定他們應獲得不低於法定最低工資的薪酬,抑或收取按生產能力釐定的工資。
此外,《雇佣條例》規定僱主記錄僱員總工作時數的每月金額上限,亦自當日起由14,100港元提高至15,300港元。當就個別工資期須支付的工資少於每月15,300港元時,僱主須備存僱員於該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記錄。
此外,特區政府勞工處當日推出措施,優化「工作試驗計畫」,以加強協助在尋找工作方面有困難的求職人士。該計畫安排求職人士到參與機構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工作試驗,以提升其就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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