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介石與國民政府在1946年至1948年間出兵收復了西沙、南沙群島。(網路圖片)
南海海域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海域面積達360多萬平方公里。作為聯接歐、亞、非三大洲的咽喉要地,南海地區具有極其重要的戰略地位。除了擁有重要的戰略航運線之外,南海海域還蘊藏著豐富的石油礦產資源以及豐富的海洋水產和漁業資源。1946年至1948年間,蔣介石與國民政府出兵收復西沙、南沙群島,劃定了南海島嶼國界,出版了南海地圖,在此基礎上確立了今天南海的「九段線」疆界。
位於南中國海的南沙群島,歷來就是中國的領土。1909年,清朝廣東水師提督李准率領170餘人,乘坐3艘軍艦前往西沙群島巡視,每到一島即勒石命名,構建木屋,豎起桅桿,挂黃龍國旗,以示西沙群島屬於中國領土。清朝以至中華民國,在西沙、南沙各個大島上都有一些中國人住在那裡。此外,中國漁民在出海打魚的過程中也去那幾個大島歇腳。
1933年4月,越南的宗主國法國派出一支「探險隊」,強佔了包括南沙主島在內的西沙、南沙兩個群島的6個島,後又擴大為9個島礁。此即轟動一時的「法國佔領九小島事件」,開始引起了主權爭端。事件發生以後,國民政府迅速成立了「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並於1935年出版了《中國南海島嶼圖》,確定中國南海最南的疆域線至北緯4°,把曾母暗沙標在疆域線之內。當時還有一幅《海疆南展後之中國全圖》,在南海疆域內標有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今中沙群島)和團沙群島(今南沙群島),其周圍用國界線標示。
1935年4月,法國派遣軍艦載運30名越南人長年移居南沙主島。當年在中國周邊甚至境內,日本軍隊虎視眈眈,伺機而動,成為心腹之患,中國國內又內戰頻仍,國民政府應接不暇,只能坐視不理了。抗日戰爭爆發後,日本為推行南進戰略,從1939年3月起,日軍從法軍手中奪佔西沙群島,3月底又攻佔南沙主島。4月9日,日軍為了杜絕後患,驅趕了佔領南沙部分島嶼的法軍和越南漁民。不久,日軍陸戰隊、氣象情報組和通信分隊進駐西沙永興島和南沙主島(日軍命名為長島)。
林遵收復西沙、南沙,成為近代中國宣誓、確認南海主權的關鍵環節
抗戰勝利後,隨著國共內戰愈演愈烈,駐越南的中國軍隊全部被召回國。法軍進入越南全境以後,也佔領了西沙永興島、南沙主島和西沙、南沙的部分島嶼。1946年10月5日,一艘法國軍艦佔領了南沙群島的南威島和太平島,在島上建立了石碑。國民政府對法艦行為提出了抗議,並決定於當月及1947年1月4日與法方談判。不過,因為越南戰事緊張,法國人自動放棄談判。當月,國民政府派出「太平」號、「永興」號、「中業」號和「中建」號4艘軍艦,由指揮官林遵、姚汝鈺率領南下,前往西沙、南沙執行進駐接收任務。
一切準備就緒後,10月24日,國府海軍艦隊從上海黃浦江口出海南航。根據出行計畫,艦隊的第一目的地為廣州,第二目的地為海南島,最終目的地為南沙群島。10月26日,艦隊到達廣州,艦隊總指揮林遵等拜會廣東省政府主席兼廣州行轅主任羅卓英。29日晚,廣東省政府在艦上舉辦了一次盛大酒會,羅卓英及廣州市黨政軍代表及各界人士數百人登艦參加。在酒會上,羅卓英勉勵全體官兵要不畏艱險,完成使命。官兵們受到了極大的鼓舞,一致表示將不惜用他們的血肉之軀來維護祖國的尊嚴和榮譽,場面極為感人。
1946年12月9日,林遵率艦隊出海遠行。林遵決定由李敦謙艦長率「中業」艦為艦隊先導,林遵坐鎮「太平」艦隨後,目標直抵南沙群島的主島——長島。12月9日早晨8時,天氣晴朗,東北風3級,艦隊漸漸駛離榆林港。「永興」、「中建」兩艦在副總指揮姚汝鈺率領下出港後直抵西沙群島主島——林島,去執行收復西沙群島任務。收復後,將林島改名為「永興島」,以紀念接收艦「永興」號,並立「固我南疆」石碑於該島碼頭處。
此後,「太平」、「中業」兩艦向南繼續航行。12月10日,兩艦登上南沙群島太平島後,林遵、李敦謙等在島上舉行了隆重的進駐儀式。為了紀念「太平」艦接收該島,即以「太平」為該島命名。豎立一塊高約1米的鋼筋水泥石碑,石碑正面上端刻有青天白日徽,下刻「太平島」三個字,石碑背面刻有「中華民國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重立」,左旁刻「中業艦到此」,右旁刻「太平艦到此」。次日,林遵率艦隊官兵和政府代表,踏上歸程。南沙群島的收復與進駐任務,至此順利完成。一度為日本和法國殖民者侵佔的南沙群島,再一次回到祖國的懷抱。兩支艦隊的此次航程,成為近代中國宣誓、確認南海主權的重要環節
鄭資約等繪製南海地圖
1946年,國民政府內政部成立方域司,著名地理學家傅角今任司長。方域司面對的劃界問題困難重重,因為中國當時還完全沒有一個清晰準確的疆域圖,邊界地區存在大量模糊地帶,甚至是沒有人真正涉足的地帶。而相比陸上疆域巨大待填補的空白,在當時毫無海權意識的中國人看來,南海主權無足輕重。在此次收復西沙、南沙群島的工作中,國民政府特派遣有關部門的代表隨同艦隊前往視察和勘探。內政部方域司具體負責國界線的確定,並聘用西北大學地理系教授鄭資約為內政部專門委員,負責參與南海島嶼國界的劃定,及整理南海水域的島礁、石群及沙灘名稱的工作。
1946年底,鄭資約在隨中國艦隊從南沙群島勘測完畢返回之後,開始與剛成立的內政部方域司地質、方域、繪圖等方面的專才著手整理資料。由於內政部等各部門人員完成了考察勘測工作,為此後國民政府的製圖、劃界等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鄭資約隨後與內政部方域司同仁整理實測資料,繪製中國南海地圖,並向行政院呈請核准頒布一系列的地圖。在呈請的文件中,有「內政部繪製南海諸島位置圖,西沙群島圖,中沙群島圖,南沙群島圖,太平島圖,永興島-石島圖及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數月後,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了鄭資約編著的《南海諸島地理志略》,書中詳述了東沙群島、西沙群島及南沙群島的歷史背景,南海諸島的地理環境及國疆石碑的照片。新編的「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也在該書的附錄中,首次對外發表,奠定了南海島嶼統一名稱的基礎。
1947年4月14日,內政部召開專門會議,討論西沙、南沙群島範圍及主權確定與公布案。這次會議為此後的中國南海主權確定了基調和範圍:一、南海領土範圍最南應至曾母暗沙;二、西沙、南沙群島主權之公布,由內政部命名後,附具圖說,呈請國民政府備案,仍由內政部通告全國周知。在公布前,由海軍總司令部將各群島所屬各島,儘可能予以進駐。
會後,為了使確定的西沙、南沙群島主權範圍具體化,內政部方域司印製了《南海諸島位置圖》。作為現代中國南海地圖的重要藍本,該圖具備以下要點:1。國界線最南端標在北緯4°左右;2。在南海海域中完整地標明瞭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和南沙群島的位置和島嶼名稱;3。最關鍵的是,該圖用11段國界線,圈定了中國南海海域範圍,成為如今中國堅持的南海主權九段線的來源。這條線又被稱為傳統疆界線,因其形狀為「U」形,也被稱為「U」形線。至此,南海領土範圍在中國地圖上明確化了。1948年2月,中華民國內政部公開發行《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向國際社會宣布了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及其鄰近海域的主權和管轄權範圍,其附圖即《南海諸島位置圖》,標明瞭這條斷續線。這條斷續線既經中國政府審定,標繪在中國官方地圖上,應被視為中國政府對外主張的一種權利。
中共建政後,經官方審定出版的地圖在同一位置上也標上這條斷續線,只是在1953年將11段斷續線去掉北部灣、東京灣2段,改為9段斷續線。1958年,中共政權在其關於領海的聲明中規定,領海寬度為12海浬,並宣布此項規定適用於「中國的一切領土,包括中國大陸及其沿海島嶼和同大陸及其沿海島嶼隔有公海的臺灣及其周圍各島、澎湖列島、東沙群島、西沙群島、中沙群島、南沙群島以及其他屬於中國的島嶼」。至此,就中國立場而言,涉及南海的「九段線」的法律地位已經明確了。
國民政府內政部方域司做了大量工作來確定祖國版圖的界限。通過出書、繪圖等各種方式來確認主權。除了上述地圖,方域司還出版了一套由商務印書館發行,傅角今主編的《內政部方域叢書》。其中,傅角今撰寫的是1948年11月出版的《重劃中國省區論》,鄭資約則編著了1947年出版的《南海諸島地理志略》。《南海諸島地理志略》記載了南海諸島地質地形、各群島地體構造、地形特徵,氣象氣候、風向、颱風、海流、島嶼灘險志要、動植物、水產、鳥糞、地位價值、歷史回顧、作者本人的考察經歷等。並有大量地體構造、氣象氣候等分布圖。更重要的是,該書附有內政部首次公布的《南海諸島新舊名稱對照表》。
中華民國和日本締結的「中日和約」,明確西沙、南沙群島主權屬於中國
1947年3月,國民政府將東沙、西沙及南沙群島的管轄權從廣東省政府轉交海軍部,並在1949年4月正式改隸為海南島特別行政區。1949年,美國軍機在南中國海失事。美國軍方與菲律賓人員搭乘CAPF-504艦艇,於1月28日駛入太平島水域,要求在太平島周域搜索飛機殘骸證物。駐太平島的南沙管理處主任彭運生出面接洽,要求美方通過官方程序,取得中國政府許可,才得搜索。翌日,雙方在得到中國政府的同意後,美軍上島搜索。在沒有結果的狀況下,美軍在1月29日下午4時搭船離去。
其後,法國趁國共內戰正酣之際,再次佔領西沙、南沙群島部分島嶼,並於1950年將所佔島嶼的管轄和保護權移交給南越政權。可是,無論法軍還是南越軍隊再也沒有涉足南沙主島太平島,即使日後臺北棄守太平島,法軍、南越軍隊再也沒有登上太平島。
在國軍大潰退的1949年6月6日,國民政府還不忘公布《海南特別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其第一條規定:「海南特別區包括東沙、中沙、西沙、南沙群島。大小礁、灘、沙洲、暗礁,均改屬海南特別區,仍由海軍代管。」1950年5月,中共解放軍攻佔了海南島。國軍在撤離海南的同時,駐守南沙及西沙的國軍一齊撤離,包括駐太平島的部隊也乘「中勝」艦撤回臺灣軍港。此後5年間,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呈無政府管轄狀態。
1951年9月8日,二戰的戰勝國與戰敗國日本在美國簽署《舊金山和約》。當時朝鮮戰爭爆發,在美蘇兩勢力的阻撓下,海峽兩岸均未能參會。當時向日本提出領土和金錢賠償的國家有48國,涉及的項目繁多,無法一一列入《舊金山和約》之中。因此和約會議決定,各個盟國與日本再另外制訂雙邊和約,解決個別國家與日本之間的賠償事項。有關中國領土的事項,決定由中華民國與日本雙方簽訂。值得注意的是,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領土的事項,是由中華民國與日本雙方簽訂,而與前來參加《舊金山和約》會議的法國或越南沒有牽涉。
1952年4月28日,日本代表川田勇與中華民國「外交部長」葉公超,根據「舊金山和約」的約定,在臺北友誼會館簽署《中日和約》。《中日和約》條文重申「舊金山和約」的條文規定,即日本放棄臺灣、澎湖列島的主權。另在《中日和約》條文中,日本明確表示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主權。日本承諾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接受日本承諾放棄南沙群島及西沙群島的領土主權。這樣,臺灣島、澎湖列島和南中國海諸島嶼的主權歸屬,獲得了一個雙邊法律文件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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