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家屬委託的律師在北京第三看守所會見了倡導新公民運動的許志永2013年7月24日
【看中國2013年07月25日訊】昨天(7月24日)下午,許志永家屬委託的另一位律師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會見了因倡導新公民運動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的許志永。
此前7月18日,此前許志永妻子崔箏女士委託的律師劉衛國持律師證、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會見函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要求會見被羈押在此的許志永,北京市第三看守所拒絕安排會見。當天下午15時許,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以協助調查為由,將其帶到大興公安分局孫村派出所,控制六個小時。
7月19日,律師再次到北京市第三看守所要求會見許志永,直至16點30分該所下班為止,該所仍未安排會見許志永。
此後,許志永家屬重新委託了另一名律師,並在昨天成功地會見了許志永。許志永的友人,商人王功權轉述了這位律師會見許的情形。
當日的律師會見未受干預,可以與許志永進行自由交流;律師稱,自7月16日被刑拘以來,許志永在看守所內受到了較為人道的對待,飲食尚可,休息有保障,與同屋其他十一名盜竊罪嫌疑人相處融洽。
許志永表示,作為新公民運動的倡導者,他始終以自由、公義、愛為信仰,願為推動公民憲法權利的真正落實付出一切代價。
他又表示,新公民運動不是一個組織,而是一個群體,是無數自由個體的自願結合,作為這一運動的倡導者,他本人與其他參加者沒有任何隸屬關係。但是,對新公民運動的一切後果,他理應承擔「道義責任」。
最後,他強調,如果有任何這一運動的參加者對他提出組織、策劃故意擾亂社會秩序犯罪的指控,他將放棄辯解,甘願承擔刑事責任。
此前,許的友人趙常青、丁家喜案因在公共場所呼籲官員財產公開,已經有多達十餘人被刑拘,部分人士已被批捕,許涉嫌的所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與這些案件有關。許志永今年4月12日開始,就一直被軟禁在家中。
根據許志永友人發布的許志永與北京警方高層的對話記錄《為了愛:一次關於新公民運動的對話》。
6月25日、26日、28日三個下午,軟禁中的許志永應約和北京市公安局負責人在北京昌平一個度假村會議室"談話"。
雙方就民主、法治、憲政、黨的領導、社會主義、公民理念、財產公示、信訪、教育平權等眾多問題在爭論中各自闡述自己的理念。對方稱許志永已經構成「犯罪」,即將被採取強制措施,要求擁護黨的領導,停止「犯罪」。
許志永則堅稱,具體方式方法願意聽取意見,但如果追求做公民就是犯罪,他願為這罪承受一切代價。
原標題:許志永會見律師 稱願為公民憲法權利落實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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