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7月25日訊】今天上午10時02分,新華網挂出一條新聞,題目是: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提起公訴。此條新聞內容不長,一共才244字,不妨讓我們看看新華社的原電:
新華社濟南7月25日電 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犯罪一案,經依法指定管轄,今日已由山東省濟南市人民檢察院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薄熙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濟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薄熙來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新華社電文引完)
哦,前中央政治局團隊的高管、號稱「西南王」的薄熙來案,在被組織實行家法「雙規」關押了16個月後,終於進入中國的司法程式了,他終於要在中國的審判台上——露面了!
新華社在此電文中第一次正式披露了薄熙來的三宗罪——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
這三宗罪的具體定義是:一、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二、貪污公款,數額巨大;三、濫用職權。並「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並予以數罪並罰。」
此時突然想起,去年冬至時分,我曾經為谷開來與薄熙來案件寫過一博,標題就是「假如谷開來王立軍薄熙來…」,今天,老夫在聽到薄熙來即將公審的消息後,仍然又想起去年底我對薄谷案問的那麼多的「假如」。今日,不妨我把這些「假如」再問一遍,以讓更多的朋友,看看這樣「假如」,是否能——真得成立?
假如谷開來王立軍薄熙來……2012年12月22日
假如谷開來,去年嚴冬沒殺人,政治局委員薄熙來的貪腐問題,今年仲秋會公諸與眾——告知天下嗎?
假如谷開來,與「邪路」來的英國人尼伍德,沒有巨大利益勾連,那英國人會以穀子生命安全——威脅谷開來嗎?
假如谷開來,裙底沒有重慶公安局長「打黑英雄」做支撐,她能有那麼大的霸氣,悍然在重慶的高級賓館——殺人嗎?
假如谷開來,殺的僅是一個中國人,而不是英國人,重慶市委3號樓的這個殺人故事,能為中國大眾甚至世界媒體——所共用嗎?
假如王立軍,在谷開來殺人全過程,案前不費力謀劃、案中不鼎力支持、案後又全力遮蓋。重慶之外的中央高端,對谷開來殺人案——能知曉嗎?即便知曉,又能——公開處理嗎?
假如王立軍,去年不一心想升「常委」,甚至以谷開來殺人為要脅,一再催逼薄熙來提拔自己,薄熙來會與自己親手提攜的走狗——交惡嗎?
假如薄熙來,在王立軍報告谷四大罪狀後第二天,仍能將自己的手,繼續「深情地」緊握在王的手上。而不是當著副局長面,拍在公安局長的臉上,這個人民的「打黑英雄」,會走進——美國領事館嗎?
假如薄熙來,對王立軍「忘恩負義」之惡行,包括谷開來所言「極其卑鄙」之下作,能壓住火、忍住怒,收住手。遵照毛澤東教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並利用個人權力,將王立軍「密裁」於重慶。這個政治局大員,會有今天的——倒楣下場嗎?
假如王立軍,不逞匹夫之勇,再忍10天或15天!在國家副主席習近平2月中旬訪美後,再進美國領事館,歐巴馬那時還會拒絕批準王立軍的——「政治避難」嗎?(註:王立軍2月6日走進美國領事館,習近平2月13日至17日訪問美國)
假如歐巴馬,2月6日當日同意接受王立軍「政治避難」。即使中國政府日後追究王立軍「叛逃」行為,但——谷開來殺人、薄熙來貪腐問題,最終會走進中國公眾視野嗎?也許,這些都是中美兩國首腦間——永久秘密吧?
假如沒有這些「假如」,今年冬天,薄熙來可能還會在重慶「唱紅」,哦不!也許現在已唱到——北京!王立軍可能還在重慶「打黒」,也許現在已當上市委「常委」。谷開來可能還在重慶以「夫人」身份,安排市委組織部繼續找人談話,要市委書記或公安局長的手下,對自己「三號樓」繼續效忠。也許她哪一天高興了,還會領著勤務兵,繼續查抄市委各領導辦公室。或許還有可能,她現在已經掌控比重慶組織部更高一級的組織部門,也許還有可能,谷開來已將她查抄辦公室的魔爪,伸到全國更多的——省份和城市!
假如這些「假如」都不存在,也從沒發生,那麼中國現在的社會,是不是已經早就脫離了封建主義,早就完成了社會主義,現在已經走在共產主義的——康莊大道上啦?
假如這些「假如」都不存在,中國現今線民的生活,還能有這樣的——精彩嗎?會不會有點——乏味,或者有點——無聊?(去年文摘完)
今天,離我寫出上篇「假如」的博文,已經過去整整八個月了。現在,這個薄熙來案,在全國人民期盼了良久後,終於要——開審了!且讓我們再耐心等幾天,看看這個當年的政治局大員,在人民的法庭上,又將如何表演吧!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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