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著「滅了一個行業」、「改掉一個機構」的反對和質疑,深圳商事改革最後還是衝破重重阻力,把註冊公司的門檻降到了最低。接下來,人們期待的是行政審批體制改革能夠更快推進。"
「現在門檻基本沒有了。」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監管局」)一位人士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2013年3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正式實施,以立法的形式結束了自《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頒布31年來,工商註冊需要「過五關斬六將」的折騰史。
根據這一規定,工商註冊不需要驗資、不需要地址審核、不需要資質審批,免交註冊登記費,註冊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的程序變得非常簡單——幾個股東,簽一個公司章程,有一個住所,就可以辦了。
一位深圳代理註冊公司的合夥人對南方週末記者說:「我認為沒有必要再找代理了。」過去,工商註冊最少需要一個月時間,現在已經縮減到幾天,名稱核准後即可辦理執照。
比深圳市更早啟動這一改革的是珠海市橫琴區、佛山市順德區和東莞。早在2012年4、5月間,這些地區就分別以政府文件、政府規章的方式率先推行類似的商事登記改革。只不過,深圳和珠海這一次是國內率先用立法的形式來推行此項改革。
這項改革看起來風平浪靜,事實並非如此。一位參與改革的人士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我們遇到的阻力很大,跟各路人馬PK。」
「打倒一片」
「你的一張紙就可以讓註冊會計師行業的上萬人失業,其中有不少是這個行業的優秀人才,這將會給社會帶來不利影響。不僅剝奪了國家賦予註冊會計師的驗資的法定業務,也剝奪了註冊會計師的審計的法定業務。」
這是一位在深圳執業超過十年的註冊會計師2012年6月在網上的留言。當月,深圳市法制辦在網上徵求《深圳經濟特區商事登記若干規定》(草案)的意見。
當時最多的反對意見來自深圳註冊會計師協會。因為註冊資本認繳制、年檢不用提交驗資報告,對他們業務衝擊很大。
一位會計師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改革至少改掉了會計師事務所1/3的業務,「打倒一片」。深圳會計師事務所普遍規模不是很大,主要業務還停留在審計、注資報告上。改革後,除了外資需要審計外,這些所就只剩下諮詢業務了。
深圳註冊會計師協會「鬧得很大」,甚至還去市政府、法制辦抗議。2012年8月,規定在人大審議的時候,就有一名來自會計師協會的代表明確反對。他的理由是,這個草案若是通過了,就和公司法的註冊登記制度規定衝突。
深圳市監管局領導帶隊跟協會溝通。其實,深圳市監管局從2010年就開始陸續和四大行合作「工商E線通」(錢到賬,就可以看到銀行編號,信用對接,就不用提交驗資報告)。換言之,不管立法是否出臺,驗資是已經砍掉的部分。
深圳註冊會計師協會秘書長周上忻婉拒了南方週末記者的採訪請求,她表示,此前是出於完善制度的考慮向上提意見,協會理解政府、支持改革。
對這項改革懷有疑慮的還有各地工商部門。在2012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於深圳召開的一次研討會上,一些地市工商局局長擔心,「改革會不會把工商局改沒了?」
深圳倒不擔心「工商局改沒了」。因為深圳本來就沒有工商局了。2009年8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將工商局、質監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以及衛生局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劃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但其他地市的工商部門就比較擔心。事實上,這個改革,只是讓工商部門把職責重點從清除無照經營放到後期執法——反不正當競爭、消費者保護等方面。
「他們暫時不能理解,或者說沒有想好。」深圳市監管局一位人士說。
與會的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甘培忠也當場表示,條件沒有成熟,自己一點都不看好這次改革。甘培忠後來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商事登記改革,要改的是行政審批,深圳沒敢大動這一塊,而是動了資本制度,有點劍走偏鋒。
甘培忠擔心,改革註冊資本制度後,會出現大量皮包公司,信譽體系亂套,債權人的權益很難得到保護。
「猛地還給他們,不習慣了」
深圳商事登記改革的一項內容,就是要去掉營業執照上的經營範圍,即去掉前置審批。註冊人拿到營業執照之後,再去相關部門審批,把審批權還給相應的監管部門,誰審批誰監管。
深圳市監管局歸還審批部門監管權,各部門的不適應隨之爆發,監管執法成了大問題。以深圳市文體旅遊局為例,審批程序調整後,娛樂、印刷、網吧等21個原本由監管局和文體旅遊局共同查處的執法事項,一下子全部落到了文體旅遊局一家頭上。
深圳市文體旅遊局市場監察與執法協調處副處長夏向陽對南方週末記者介紹,深圳全市文化執法編製人數隻有121人,原本要應對一萬多持證文化經營場所,審批劃轉後意味著原本由監管局負責的無證文化經營場所也要納入管理範疇,初步估計無證場數量已經超過萬家,「市場監管壓力巨大」。
「依賴我們慣了,猛地還給他們,不習慣了,反彈了。」一位改革參與者對南方週末記者介紹說,每次只要各個部門坐在一起,一談改革,他們就提這個要求——能不能給我們保留前置審批?
2012年5月,實施方案推進意見出來後,協調會開得多了,各個部門都是一把手參加,「個個都義憤填膺」。
這類協調會通常由市長、副市長主持,協調好多次了,有時候市長也幫各個部門說話,「你們考慮考慮能不能分步走,比如文化、藥監,先把它們作為審批前置?」但市監管局態度還是很堅決,跟主體相關的前置審批保留,跟經營資格相關的一律不保留。
審批後置已成定局,其他部門轉而要求「人隨事轉」,希望從市監管局分流人手到相應部門。據一位接近深圳市編製辦公室的人士向南方週末記者透露,將有約120名人員分到深圳的十個區,再由各區協調分配到各個部門。
執照版式之爭
深圳的這次商事登記改革,很大程度上是借鑒了香港的做法,資本認繳制、年報制、信息平臺、電子執照等規定都差不多。但也有差別,例如香港實行除名制度,企業不存在了,沒收資產給政府,深圳相應採取的是經營異常名錄制度,把企業名單從正常狀態移到非正常企業庫裡。
在規定草案中,原本還有一條是個體工商豁免登記,也就是取消個體工商戶登記。這是借鑒香港特區、澳大利亞、韓國、法國等地的做法,譬如香港個體戶管理就是一張稅務登記證,沒有工商登記。
規定草案一審後交到了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員會,隨後法制委帶著改革工作小組、法制辦工作人員,一起去全國人大法委會、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國家工商總局匯報。
這些部委都表示了支持,同時也提醒要注意某些風險。對個體工商登記豁免都持保留意見,覺得時機還不成熟。在深圳徵詢意見的時候已經有類似反對聲,最終規定出來時,這一條還是去掉了。
而關於是否採用新版工商執照,也成了個麻煩事。2012年11月,深圳開始向國家工商總局爭取新版的工商執照。
國家工商總局最早的批復,是讓深圳在執照上的「註冊資本」一欄後備註「認繳制」,「經營範圍」一欄則統一寫上「一般經營範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專項審批的項目除外)」。這也是比深圳更早啟動試點的佛山順德採用的版本。
在國家工商總局看來,營業執照全國統一,而且把這些事項記載在執照上也沒什麼問題。可是深圳希望,執照上只刊載四項信息:企業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如果要瞭解公司資產、經營範圍、信譽等信息,可以通過執照上的網址——企業信息平臺去查詢。
如果執照版本還是按照原來的九項(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公司類型、經營範圍、成立日期、營業期限、註冊資本、實收資本),就等於否定了立法成果。但最後,深圳還是退了一步,本來說是四項,退讓成為五項,加上了企業類型。
為了這個,會開了很多次,深圳市監管局去國家工商總局當面匯報過一次、廣東省工商局去了幾次,國家工商總局來了廣東省局一次,來了深圳市一次。其他電話溝通、文件匯報無數次。
倒逼行政審批改革
深圳商事登記改革,只是簡化了營業執照辦理流程,關於後期行政審批的內容並無涉及,可以說一個也沒少。相比之下,東莞和順德的改革都明確提出要精簡行政審批。
行政審批是企業經營中的一大難題。在2013年3月8日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副主席賴明發言稱,目前仍有企業家感慨,投資一個項目竟要過53個處、室、中心、站,經100個審批環節,蓋108個章,全程需799個工作日。
而早在2012年7月,廣東省就已經領風氣之先,由廣東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牽頭,開始了一場行政審批體制改革,當月就清理了第一批179個審批項目。這項改革仍在推進之中。
深圳商事登記改革雖無精簡行政審批的內容,但客觀上也起到了倒逼其他部門放開或簡化審批的功效。
2013年3月13日,深圳文體旅遊局召開內部會議,研究如何更好地應對商事登記改革。改革前後,這樣的會議曾開過多次。夏向陽透露,他們正在討論查處無證場所辦法的初稿。除了後期監管,在審批政策上降低門檻,取消、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也許是更好的辦法。
在深圳文體旅遊局內部,已經有人提出,能否向文化部、深圳市政府提議試點取消網吧審批許可?此前,理髮店、桑拿場所等原本需要文化行政部門審批許可的項目,放開後看來也在可控範圍。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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