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以「你幸福嗎」為主題的一系列報導使「幸福」成了熱詞,引發大家對幸福的思考。又有媒體報導,全國至少18個省市明確將「幸福」列為施政目標,有100多個城市提出建設「幸福城市」。媒體評論認為,政府的幸福測度是對唯GDP論的一種糾偏;而專家更以為,「幸福口號已經成為趨勢,‘幸福’已形成共識」。
在一個盛行唯GDP論的時代背景下,政府改以人民幸福為念,令人心嚮往之。近一二十年來,GDP一直主導著官員們的發展思維,政府致力高投入,結果就是高房價、高物價、高稅負,民眾生活壓力過大,普遍呈現焦慮、浮燥的心理症狀。而所謂幸福,簡言之就是生活無憂加快樂。
在中國傳統社會,人們除了福、祿、壽的觀念,也有對「樂」的感悟。而所謂「幸福」,融合了福、祿、樂,是一種西方舶來的價值觀念,它落腳於個人的主觀感受。按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的論證,大多數人是通過財富來追求幸福的。人有了財產,就向幸福邁進了一大步。但傑斐遜晚年說,「德行是幸福的基礎」。富蘭克林則斷言,「德行與幸福乃是母女關係」。如此說來,個人要追求幸福,與政府關係不大。
但對於人民幸福,政府還是可以有所作為。18世紀歐洲人就認識到,不管人們如何理解幸福,飢荒、瘟疫、戰亂都與幸福不兼容。上世紀末,多項跨國研究表明,在一國收入水平很低的時候,隨著人均收入增加,國民幸福感也越來越強。經濟落後國家,一般都是人民幸福感很差的國家。這意味著,政府的確可以通過發展經濟,為人民幸福「建功立業」。
在中國,政府似乎用武空間更大,可以做得更多,取得更大「成績」。這是因為,由於唯GDP論根深蒂固,很多地方官員通過強征強拆、抬高房價等極大地擠壓了的民眾幸福感。只要他們觀念一變,人們少一份壓力,就有可能多一份生活的從容與快樂。很多地方提出,要在就業和收入、醫療健康、社會保障、消費和住房、人居環境等方面下功夫,「送福」到家。只要實實在在做下去,就能奠定人民幸福之基。
但問題是,政府的這些舉措有利於民生幸福,但遠不是讓人民幸福本身。今年4月,美國知名專欄作家羅伯特·薩繆爾森在《華盛頓郵報》上撰文認為,政府也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使人們感到不幸福的原因(飢餓、失業、疾病),但沒有痛苦並不意味著幸福,讓每個人實現幸福並不是政府的義務。現在各地政府出臺的「送福」新政,無非是就業和收入、醫療健康、消費和住房之類,本屬政府的傳統功能。謂之幸福指標,不過是一種包裝。
更為關鍵的是,將幸福列為施政目標,暗含著政府萬能的思維。羅伯特·薩繆爾森就擔心,如果允許政府幫我們「追求幸福」,政府卻有可能藉機對社會強加更多干預。1814年,拿破崙戰敗,在楓丹白露簽署退位詔書時,他對將士們演說:「我曾經想要使法國幸福,但我沒有成功。」致力於人民幸福的信念,完全可能令政治人物產生救世主心態,造成人們意想不到的災難性後果。
政府放棄唯GDP論,致力於「人民幸福」的施政目標,看起來是好事,但也是一個巨大的悖論:我們願意讓政府在人民幸福上施展拳腳,但曾經過度擠壓我們幸福感的,不正是不少現在以人民幸福為己任的政府部門嗎?若幸福僅僅是官員的一個口號則已,如果官員們過於認真與執著,會不會意味著政府權力的新一輪擴張?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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