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站在河南鎮平法院被告席上的葛宏,看起來精神狀態不錯。檢察機關指控他涉嫌三項罪名,第一個就是「受賄」。這個「受賄」行為與眾不同——南陽市13個縣區中有11個宣傳口負責人,向其「行賄買頭條」。
卷宗顯示,向葛宏「行賄」的這11個區縣宣傳口人數,多達31個。與謀私利不同,這些人拿著公款,送錢給葛宏,希望在《南陽日報》發個頭版頭條。10年間,這樣的事情共發生84次,涉案金額12.1萬元。
庭審中,這三十多位因公而買頭條者,無一人出庭對葛宏進行指證。葛宏本人,也矢口否認曾經收到過這三十多位宣傳口負責人送的錢,他在供述中稱,「不記得有人為頭條送過錢。」
其來自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辯護律師李肖霖稱,證人提供的證言中,他們所送的錢,並沒有葛宏的收條。而且,所列證據,也是包括醬牛肉、咸蛋等禮品的發票,無法證明錢都是送給了葛宏本人。
「作為地市一級黨報,黨的喉舌,《南陽日報》,如果在長達近十多年的歲月當中,頭版頭條花錢就能夠上,行賄就要刊登,其涵蓋面竟佔全市縣(市)、區的85%,可以想像嗎……這恐怕在河南、在全中國的新聞史上也首開了先河!」 李肖霖說。
旁聽者介紹,由於控辯雙方交鋒激烈,尤其是辯方律師,發言贏來陣陣掌聲,法官不得不反覆申明法庭紀律。最後,還是葛宏出面,「扭過頭來對大家說:你們別激動,不要吵。」兩次。
案情特殊,旁聽者甚多。即使在鎮平縣最大的法庭進行,後排座位以及走道上,「站著都是人」。庭審結束時,很多旁聽者都圍到葛宏跟前,為其鼓掌加油,甚至有人哭喊著:葛總多保重!
經此一審,葛宏這個在新聞界並不出名的黨的新聞工作者,不僅多了個「賣頭條總編」的名號,而且,「黨報頭條可以買賣」的新聞,也引爆了輿論關注黨報及其體制弊端的熱情,人們議論紛紛。
區縣宣傳部的訴求
在正常情況下,一份新聞類報紙要想生存發展,要以其客觀公正的報導和精彩有益的內容贏得公信力和讀者訂購,而廣告主則看重其讀者群而投放廣告,發行與廣告收入,是報紙最主要的經濟來源。
在葛宏案中,很多人不解,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花錢登廣告輕而易舉,為何很多基層宣傳官員還要「行賄買頭條」呢?如此,黨報頭版上很多歌功頌德的文章,是否都有內幕交易嫌疑?
據一位在南陽市委宣傳部工作多年的副處級幹部介紹,每年年底,他們會向各區縣發文,要求做好下一年《人民日報》等黨報的發行征訂工作,再就是制定各區縣在黨報上發文的指標。
發行任務,宣傳部可以向各單位分派,而發稿,則主要靠宣傳部自己。以南陽下轄的鄧州為例,其宣傳部規定,在《人民日報》發文一篇,不論大小,獎勵5000元,《中國青年報》一篇2000元,《南陽日報》一篇800元。
一個縣的宣傳稿要想登上《人民日報》,似乎與登天有得一比。各區縣最現實的選擇是,在本市級的黨報如《南陽日報》這樣的報紙發頭版頭條(其他版面往往不算)。
曾向葛宏「行賄13次」的西峽縣新聞科長楊文強(化名)供述:「調到宣傳部後,每年有新聞稿件任務,需要給《南陽日報》溝通協調,葛宏對一版頭條新聞管得比較具體,除了一些重要新聞,平時要發一版頭條得找到葛宏同意才行,找他更有保障。」
於是,楊文強把錢裝進信封,「帶上信封、稿件和王鋒部長、馮浩然一起,到他(葛宏)的辦公室,王鋒說想發頭版,能否幫忙?葛說,行,稿子先放在這裡,我看看。在葛看稿子時,把信封放在他辦公室桌子下一張報紙下。」
這個錢,有時候並不是宣傳部自己出。
西峽縣食用菌辦公室主任孫淮河(化名)供述,「當時全國在西峽召開食用菌研討會,縣裡想宣傳一下西峽的食用菌產業,楊文強給我打電話說,讓我給他提供一些關於食用菌方面的素材,我整理好後就交給了楊文強。」
「為發表這篇文章在頭題位置,楊文強說,要花點錢。我說得多少,他說,3000元就可以了。隨後我從財務上借了3000元錢用信封裝了,交給楊文強……沒過多久,楊文強給我打電話說,這篇文章在《南陽日報》上發表了。」
由於宣傳部獎勵得少,一些宣傳口的負責人為了發頭條,竟然還會自掏腰包——「自己掏點錢發稿子,在領導面前顯得自己有工作能力。」
7月22日,記者在入住的酒店看見《南陽日報》,其一版頭條,再次刊登了楊文強的文章:《西峽工業瞄準外向化、高端化、集約化、品牌化——科學發展贏得華麗轉身》。是否為行賄所致,不得而知。
需要「支持」的黨報
和基層宣傳部需要在黨報發文章相比,《南陽日報》很多員工認為,報紙要下面宣傳部的支持,更多一些。因為,無論是報紙的發行,還是廣告,都要依托下面各個區縣宣傳部門來支持。
一位副總編級的領導說,在《南陽日報》13萬份的發行量中,通過市委宣傳部發文讓各區縣征訂的數量,可佔到70%左右,是最大的一塊,餘下的部分,要靠報社自己做工作。
這個「工作」,除了訂報送米面糧油等常規手段外,還有一部分要攤到各機關和事業單位身上。記者在下榻的酒店就看到,其員工每天都要分發當天的《南陽日報》,副總級別以上人手一份。
由於南陽是欠發達地區,各單位訂報費並不充裕。所以,《南陽日報》要在《人民日報》、《河南日報》等上級黨報征訂的夾縫中生存——一般而言,要優先保證上級黨報的發行量。
很多基層單位反映,他們的經費本不寬裕,而各級黨報征訂任務,已成為他們一項沈重的負擔。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負擔,最後自然落到老百姓頭上。
以《河南日報》為例,省委書記盧展工到任後,認為其原有發行量,與河南經濟大省、有影響的文化大省地位不匹配,多次做出重要指示,使其發行量從二三十萬一下飆升到五十多萬。
「他們訂的多了,市委宣傳部再給各區縣佈置任務,訂《南陽日報》就不能要求得太多。」南陽日報社這位高層領導說。不過,相比於發行,廣告才是《南陽日報》存活下來最大的壓力。
從上世紀90年代初起,作為南陽市差額補貼的事業單位,《南陽日報》早就開始自收自支,多年來,他們上繳財政兩千多萬元,繳納的稅收超過2000萬元。按照南陽市長的說法,「活得挺體面」。
更多的市級黨報步履維艱——與南陽相鄰的某市級黨報2007年曾到《南陽日報》考察取經,無意中說出的尷尬是,賬面上只有一萬多元,每個月都要向若干區縣借錢給編輯記者發工資。
在這種情勢下,除去吸納常規的房地產、汽車等商品廣告(在南陽這樣的中西部欠發達地區,廣告市場極其有限),吸納政府機關的形象廣告幾成黨報慣例——「《南陽日報》這塊廣告不固定,一年下來大幾百萬是有,佔廣告收入的20%多吧。」
這塊「收入」來得也很艱難。廣告業務員去「做工作」,攻不下來,總編出面都很正常。一次,《南陽日報》想借胡錦濤總書記視察南陽一週年做個專版,讓一個區縣贊助,對方不同意。
沒有辦法,葛宏親自出面,寫了封信,由記者拿著,去和對方的一把手談,最後才談成。「大多數時候,報社是求著下面區縣,他們求著我們的時候少,我們求他們的時候多。所以,下面宣傳部不用來找,頭版頭條都是輪著來,排有序號,今天你上,明天他上。哪裡還會收他們的錢?」
總編的角色
檢視葛宏的人生,半輩子和《南陽日報》聯繫在一起——1982年大學畢業,加盟剛復刊的報紙,4年後,被提拔為副總編,1995年被派到南陽電視臺任臺長,一年多後回到報社任總編,直至2010年案發。
很多人認為葛宏工作出色。因為,其初任一把手時,報社賬面上現金所剩無幾,而在2010年他被免除職務時,在買了一百多畝地為員工建宿舍樓後,報社賬面上還有三千多萬元現金。
這位干了13年的總編工作似乎得心應手——「很少聽到他在家抱怨,看到他高興,就知道最近的廣告又好了。記得好像有那麼一次,是說一篇稿子字號沒處理好,被領導批評了。」葛宏的妻子說。
在妻子眼中,葛宏的生活穩定而有規律:早上8點鐘前出門,晚上八九點鐘回家吃飯,每週6天,天天如此。「有好文章,還會推薦給我看。本來週五可以休息,他要求嚴,又開政治學習會……」
那麼,丈夫精心編排的報紙,妻子看不看呢?
「頭版我幾乎不看的,社會早刊會翻翻。」葛的妻子說,不光她不看,她和葛宏在美國留過學的唯一寶貝女兒,也不看父親編輯的這張南陽市委的機關報,原因同樣是「沒什麼可看的」。
在內部,葛宏還維持著較高的權威。《南陽日報》下屬的印刷廠廠長供述,「將日報批給印刷廠的年終獎金取回來,除了給廠裡幹部職工發放以外,每次都拿出10000元現金,我自己到葛宏三樓東頭的辦公室裡,把錢放到他辦公桌上……這11年,每一年給葛宏送錢的經過都是這樣。」
「每年送錢以後,葛宏對印刷廠的態度明顯寬鬆了,以前我們經常在中層會上挨批評,後來基本上就沒有再批評過了,撥款工作在報告打上去以後批得也及時了,在這些年也給我們印刷廠解決了1個高級、3個中級職稱指標……」
《南陽日報》生活二部主任竇某供述,從2006年開始,每年從部門獎金裡拿出2000元送給葛宏,「主要是想著怕領導找咱事、挑毛病,影響我們部室的工作和利益,想讓他對我們工作上提供支持、便利。」
這樣的禮尚往來,人們已經習已為常。
利益場
和很多地級市只存在一家本地報紙稍稍不同,葛宏麾下的《南陽日報》,在2008年之前,有一個競爭者:《南陽晚報》。這是一張創刊於1991年的報紙,隸屬於縣級的南陽市(現臥龍區)。
相比於黨報呆板、生硬的面孔,《南陽晚報》定位更生活化一些,「立足城市生活,貼近市民百姓,從百姓關注角度關注社會,是南陽市唯一一家綜合類都市報」,號稱「為百姓謀利益」為己任。
出於競爭需要,1999年,葛宏為首的《南陽日報》開始出版「社會早刊」,「關注熱點,服務民生」,他們希望使黨報兼具都市報的特色,在服務好市委市政府的同時,提高自己的市場化程度。
2001年,南陽市委發文,「將南陽晚報社劃歸南陽日報社領導,保留副處級規格」,然而,由於牽涉太多利益,直至2008年年底,兩報合併才有實質性進展。彼時,同城的兩張報紙已競爭多年。
這一年的11月28日,南陽市委組織部發文,免去《南陽晚報》總編職務,任命《南陽日報》一位副總接任。在這一任命下發的當天,《南陽晚報》和一民營印刷企業突擊簽訂了為期6年的承印合同。
據簽字副總編回憶,「得到包總(《南陽晚報》被免去的總編)讓我簽字的肯定答覆後,我才在合同上簽下了我的名字。同時,按總編要求,在簽字日期上簽了‘2008年11月20日’,而當天實際是2008年11月28日。」
在很多《南陽日報》領導看來,這是一份「價格極其昂貴」的合同——「我們日報有自己的印刷廠,印力充足,曾向對方提出撕毀合同,6年賠償3000萬元,對方不同意,你想,這油水有多大?」
葛宏想將晚報的印刷權收回來,但合同已簽,覆水難收。和對方談判,結果是對方出動一百多人到市委上訪。與此同時,對《南陽日報》私設「小金庫」、「毀賬」的舉報,也到了河南省紀委、檢察院那裡。
坊間一種很普遍的看法是,一家地級黨報總編主政十多年,要嚴格查問題肯定很難全身而退,但另一面,政治鬥爭也是一個很普遍的背景。
據南陽市監察局一丁姓負責人向本刊證實,這一輪對《南陽日報》以及葛宏的查處,始於2009年河南省統一佈置的對「小金庫」的查辦,南陽市抽查了南陽日報社和規劃局兩家單位。
被紀委約談之初,葛宏十分自信,不認為自己有問題,他還寬慰家人說,行將退休,接受調查,相當於提前審計,「早晚都要來一回」。每天去紀委談話,其實也不談什麼,閑得發慌,只能被背毛主席詩詞解悶。
2010年8月3日,他被紀委叫去後,當天沒被允許回來。「直到那個時候,我勸他做好最壞的打算,他依然很自信,認為自己沒事。」《南陽日報》的一位高層說,但葛宏已經認識到是自己觸動了一部分人的利益,人家反擊了,可具體是誰,他依然百思不得其解:究竟得罪了誰呢?
8月10日,葛宏再一次被紀委叫去,這次,他再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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