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甄貞綜合報導】近日,天津市車主許雲鶴因攙扶翻爬馬路護欄而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判賠108606元。引髮網友們的義憤,不少網友直呼這是翻版「彭宇案」。
老太誣陷反獲得巨額賠償?
據華聲線上報導,2009年10月21日上午,許雲鶴駕車沿天津市紅橋區紅旗路由南向北行駛,到紅星美凱龍傢俱裝飾廣場附近時,恰巧看見王老太由西向東跨越路中心的護欄,後王老太倒地受傷。據許雲鶴回憶,當時王老太橫過半條馬路,準備跨越護欄時被護欄牽絆,落地兩步就咕咚摔倒在地。許雲鶴表示,怕老太出危險,他當即停車,用創可貼給老太包紮上,並撥打了120。就在這時,王老太拿起電話,說了一句讓許雲鶴從頭涼到腳的話,「我在馬路上讓車給撞啦!」
許雲鶴撥打了110報警,西站大隊直接把許雲鶴的車送到了事故車停車場,並告知許雲鶴想提車就做鑑定,鑑定費3000。他先墊付3000做了鑑定,鑑定結果證明了許雲鶴的清白。被迫又交了兩萬押金,才順利取車。
後來,老太太去天津市紅橋區人民法院起訴許雲鶴,但判決書的結果卻令人膛目結舌,判決書判許雲鶴賠償老太太將近11萬元。許雲鶴認為,判決書的內容雷到了極點,「被告(我)發現原告時只有4、5米遠,在此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原告突然發現被告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影響。」
判決書
當事人質疑判決 提起上訴
對此判決,網上一名稱許雲鶴的當事人發帖提出質疑:老太太橫過馬路,在護欄中間受到「驚嚇」,這損失是否也要算在我頭上?如果是這樣,光是站在護欄那裡一天,因過往車輛「驚嚇」帶來的賠償就非常可觀啊;將近11萬中,有8萬多是「8級傷殘」的賠償金。而人民醫院出具的證明也顯示「醫生建議手術治療,但患者拒絕治療,入院5天就堅持出院。」骨折5天就出院,還在醫生已經講了「不手術會有緻殘的危險的情況下」。那麼應該由誰來買單呢?
許雲鶴進一步質疑,在8車道的主幹道上跨越護欄,不但是違法行為,而且是對自己、對他人生命安全的不尊重,這要算在誰的頭上呢?證據確鑿,紅橋法院居然能這樣判決?用「假設」、奇怪的責任判定、奇怪的賠償計算來作為權威,這是在同情弱者嗎?在這裡,究竟誰才是真正的弱者呢?隨後,他並稱已經向天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8月22日會開庭!
事故圖:藍色是許雲鶴的車,紅色是老太太過馬路的路線和最後倒地的位置。
網友熱議:比彭宇案更荒唐
此事件也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很多網友表示,此判決比彭宇案更荒唐。網友「交大」表示:「這就是中國特色下的社會,這就是法律的‘公平判決’,在共產黨的社會,做好事是要付出代價的違章爬欄杆還得司機賠40%?這是神馬社會!」
署名為「yang2a」的網友做了進一步分析:「他們是故意這麼做的,就是為了破壞社會自發形成的秩序和道德,只留下他們的決定作為社會的道德,這是他們控制社會的一種手段。比如,有人積善行德修一座橋,鄉政府就派人拆除,理由是這是政府的事情,私人這麼做就是給XX黨抹黑搶民心。又比如,過去搞運動,說誰反動誰就反動,什麼民心什麼法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做的決定才是民眾應該遵守的規則。」
網友「壞賬準備」表示自己是當時的目擊者,他稱:「沒撞上,這老太太先倒的,離著好幾米停下來,這老哥下來看,還‘傻乎乎’的去扶老太太,然後就被訛了,判決完全罔顧事實,這個和追捕歹徒,歹徒失足落水淹死,見義勇為者必須承擔責任一樣。很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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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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