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安舒茲以外,還有星巴克、好市多(Costco)、泰森食品(Tyson)、IAC/互動、Cablevision系統、Apollo集團等企業的高階主管,也運用類似「變異型預付遠期合約」的工具來遞延資本利得稅負。
在這類交易中,投資人(企業高階主管)約定將其擁有的股票,在某未來某特定日期交付給某家投資銀行,同時則先將同等數量的股票貸給該投資銀行,並立即取得最多可達所貸股票公允市值之8成的現金。
這類投資人主張,應該等到未來交付股票後,交易才算完整,才須要繳納資本利得稅。但不少稅務專家則不以為然,認為一造已取得資金,另一造已取得股票,已具備完整交易的所有要件。
另一種快速成長的工具,是所謂的指數股票型債券(ETNs),即投資人購買類似共同基金的衍生性商品,但其稅負卻可能遞延達數十年。
報導指出,這種類型的投資操作,有助於限制投資的風險,因此廣泛見諸於企業的創辦人或高階主管,因為他們個人的財富,有很大部分就是他們所屬企業的股票。
美國國稅局拒絕說明該機構已在稽查中的這類追稅案有多少件。
資料顯示,投資觸角廣及石油、鐵路及媒體的安舒茲,運用這類操作進帳的現金,再加上未來股票若上漲的部分利得,獲利總值約4.29億美元,依法應追繳達1.436億美元的稅款。
美國國稅局加快追查腳步,早在今年2月就發通知給旗下稅務官員,宣布這些預付遠期合約當中,有某些應立即就已衍生稅負。國稅局要求稅務官員審視,是否需要尋求對運用這些工具的投資者,施以實質的處罰。
稅務律師認為國稅局是玩真的,因此預期這類的追稅案件將為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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