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從來就沒有期盼過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工作會很有成效。
結構缺陷
當初聯合國大會投票成立該理事會時,華盛頓就以它結構上存在缺陷為由投了否決票。 兩年來,華盛頓從來沒有在理事會爭過一個席位,只是作為觀察員嚴厲批評理事會對以色列的一味指責,以及在類似處理達爾福爾問題上的低效與無能。 國際人權組織對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也有同樣的看法,但認為華盛頓準備脫離理事會的決定是錯誤的。
人權組織說,只有各國政府共同參與人權理事會的工作,才有可能使它變得更有效率。 而美國脫離理事會的做法,使人權組織不僅失望,而且有被出賣的感覺。
背信棄義
聯合國內部的人權事務官員們對於華盛頓的決定也感覺失望。 這些官員中有許多深知人權理事會在結構上存在缺陷,所以認為,美國應該留在理事會,才能幫助改變這些結構性缺陷。 他們說,如果你對這個機構不滿意,最好的辦法是從內部改變它。
但是看起來華盛頓這次是下了決心。這一脫離理事會的決定不是在日內瓦人權理事會會議上宣布的,而是在華盛頓宣布的。 不過到目前為止,美國會在多大程度上脫離理事會的工作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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